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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2)

 当拍卖会结束时,朱仙手头又多了几件珍品饰物,这无非是女儿家的最爱,给佟桂氏,琳儿,朱仙儿,孔四贞一一佩上。孔四贞见朱仙待她也是一般待遇,心知朱仙也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有点羞又有点愁,她性子刚强,对这宫中的爱情本就不抱什么希望,见多了勾心斗角也让她有点害怕,只是却抛不下朱仙,虽说偶有打情骂俏之举,但要真狠下心来,从了朱仙,一时半会还下不了这个决定。

整个拍卖会最出彩的俩次拍,都落在楼上的雅间里头,众人都好奇是什么人物如此豪阔。特别是吴三桂,更是好奇,京城里这么大手脚的人家,自己居然一点消息也没有。问那沈玉怜却也是支支吾吾,吴三桂越发好奇了,打发了张林上来,魏西亭刚好打开门,把张林撞了个翻。

张林欲待翻脸,这小子八成是故意的,但看平西王脸色似乎挺重视这伙人,当下就忍了:“几位,平西王爷赏见。你们福气,跟我来吧。”

朱仙正好出来,看着张林:“张侍郎伴在平西王面前倒是十分得意啊.”

张林得意了,有点飘飘然的感觉:“那当然了,怎么说我也是那正二品的大员。平西王用得着,也得给我些许薄面。”

说着也不看朱仙,扇子一张,转身道:“来吧,结识了平西王爷,少不了你们的福分。说不定还能弄个官。咱大清瞧不起商家,有机会还是当官来的光耀。”

魏西亭冷冷一笑:“张侍郎果然光宗耀祖,当了走狗还这般威风。”魏西亭对吴三桂并无敌意,他也知道吴三桂乃是崇祯托孤之臣,但看这张林如此狗奴才模样,着实生气,特别是这么着侮辱上了他的顶头上司。

左不行牵着美女犬,尖声尖气古里古怪地说道:“平西王?要见我家主子,还是让他自己来吧。我家主子去见他,只怕他会折福。”左不行少有的配合魏西亭,居然用上了“主子”这样的词,也作了一副奴才模样。

“嘿!”张林恼怒道:“你这奴才……”话说到一半,只见大堂天光以开,朱仙笑吟吟的脸面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他面前。想张林也是上朝堂议政的二品大员,抬头就见天颜,怎会不识得朱仙?当下犹如见鬼了般,嘶哑着声音:“你……你……”吓的连皇上都不知道称呼了。

朱仙依旧笑嘻嘻地面对着他,心想这朝廷都是什么官啊,一点机智也无。难怪朝堂上说话的总是那么几人,感情其他的都没那说话的本事,好啊,大清这番官员活该亡了这朝廷。

“滚吧,前边带路!”朱仙敲着张林的脑袋,一下把他敲醒了,半侧着身子倒退着前边领路,一个不小心居然真滚下了楼梯,滚到一半卡住了,见朱仙笑的欢喜,把心一横,居然又自己滚了下去,虽然摔了个鼻青脸肿,强忍着腰酸骨痛,跪倒在地,陪着笑脸道:“遵皇上圣谕,奴才滚了下来。”

众人眼中都是一番鄙视,居然有如此恬不知耻的人,倒也着实让人佩服。只有西洋五女露出不解的神色,此人明明停住了,为什么要滚下去,难道真的就因为这位老板一句话,老板真强,五女感叹着。

朱仙独自一人哈哈大笑起来,经过张林时,摸了摸他的脑袋,道:“张侍郎,知耻而后勇,朕知道了。起来带路吧。”

“是,是。”张林点头哈腰地领着路,心里乐滋滋,得皇上夸奖了,可不容易啊。想这位皇上在朝堂上可是对谁都不客气啊,看来自己将来得进上书房服侍皇上左右是指日可待啊。

此番平西王正和沈玉怜说着话,原来这祖训子孙后代不得与官来往的沈家居然出了个另类,沈玉怜的弟弟沈从文居然入了平西王麾下,乃是平西王十大总兵之一。名从文,却成了武将,这沈从文倒也算叛逆。而且沈从文生性豪爽,家资真正的富可敌国,花钱是大手大脚,和军中的弟兄花天酒地的胡吃海喝,日子久了在这军中名声响了起来。手下有这么大手脚的总兵,吴三桂怎么不担心他是贪污军饷,派人下去一查,不得了。这沈总兵乃是当今天下第一富的沈家大少爷,别说他会贪污军饷了,就是把平西王的家资全部丢在他面前,只怕他也不稀罕。

对于这样的背景显赫,兼之兵法武功俱是一流的人才,吴三桂没有理由不培养,在缅甸用了几次兵之后,沈从文凭着军功一路飚升至总兵,成为了大清最年轻的总兵。

这总兵大概有现在军长的职权,军衔到了大将。

如果说常人花天酒地结的是酒肉朋友,这军人却不然,一打仗生死未知的事情,共同在刀头舔血,经历生死,那感情铁的很,有一帮兄弟支持,一时间沈从文在十大总兵中声名大起,被称为十大总兵之首。

而沈玉怜却一直忧心这个弟弟,太过招摇,完全不知收敛,也不大会那套官场秋千。沈玉怜自然整日忧心有人陷害这弟弟,迫于无奈,出面和吴三桂交涉了一番,给吴三桂捐了不少军饷,还解释了一番自己这弟弟的习性,吴三桂应承着,倒也确实照顾沈从文,但有人说沈从文坏话,一律查明后鞭笞,有的几次杀鸡儆猴,倒也没人敢得罪这位沈从文沈大总兵了。

对于吴三桂与沈家关系日渐良好,沈玉怜却是忧虑,担心祖上发生过的事情重演,但对她来说,如果弟弟没了,这万贯家财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沈玉怜对吴三桂依然支持,吴三桂一来收了好处,二来这沈从文确实是人才,更是加倍培养,并把自己女儿许给了沈从文。

朱仙走进后台,吴三桂与沈玉怜慌忙跪下迎驾。

“平身!”朱仙笑着拉起了吴三桂,“平西王远来劳顿,朕一直未曾接见,倒是冷落了爱卿。”

吴三桂忙道:“不敢,皇上日理万机,依然劳挂微臣,微臣感激涕零。”

朱仙说道:“今日在这聚宝斋,只谈珍宝,不谈国事。爱卿刚才可拍了什么物事?”

“未曾。微臣不敢玩物丧志。”吴三桂肃然道。

沈玉怜插口道:“其实聚宝斋还有一稀奇物事,一直没有拿出来。这件宝贝可稀奇,不管是我大清才子,还是西方学士,无人能道出其出去。”

朱仙大感兴趣,“拿出来瞧瞧,要是连朕也不知道,就卖给朕吧!”

沈玉怜微微一笑,顿时满室生春,“皇上喜欢,妾身自当供奉。”宋飞从门后和人抬出一人高的物事。

朱仙定睛一看,这不就是当日国力机械学院那帮假文凭教授制造的时空机器吗?就是这玩意将自己送来了大清朝!

突然看到自己在这个时代唯一熟识的东西,朱仙一阵感怀,抚摸着时空机光洁如镜的外壳,想着四年来的生活,突然有一种梦一般的感觉。

时空机引起了众人的好奇,朱仙儿这里摸摸哪里碰碰,好不欢喜。朱仙忙道:“仙儿,这玩意可不能乱碰!”

话音未落,朱仙儿已经按了一个红色的按钮,上边的英文字母却是“start”,一道红光突然从天而降照耀在朱仙身上。朱仙慌忙道:“快跑!”说着提起十成内力急速向外跑去,朱仙越跑越快,但那道红光却始终笼罩在朱仙身上。

朱仙跑出一里开外,发现始终摆脱不了那道红光,也死心了,与其做这无用的挣扎,不如向自己心爱的女人道别。

朱仙立即转身跑回去,碰上了迎面而来的佟桂氏四女,四女慌道:“皇上,发生了什么事?”

朱仙看着四位如花容颜,心中一酸,眼泪唰唰而下,“再见了。”

没有生离死别的感人场景,没有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情趣,因为这一切都来不及。

本打算大干一场的朱仙就这么离开了大清朝,除了自己知道了许多秘密,其他什么都没干。

这一刻他想起了许多,许许多多原本已经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的人物鲜活了起来,或喜或怒,或奸或忠。

最后看了一眼四位女子,朱仙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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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流氓,色狼,非礼!”

一声尖锐的惊叫从胡同的深处传来,划破了百京的天空。

发出这样惊叫的是一名体重摸约200公斤的女子,套用一句老话就是:“身高八尺,腰围要是八尺。”

这名女子一边尖叫着,脸上的肥肉“噗哧,噗哧”地晃动着,眨成一线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难得啊,终于有色狼来非礼我了。

难得啊,我要告别那以手指来抒解我无数孤寂夜晚的冲动了。

肥女喊着非礼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带上了诱惑,倒好似她要去非礼那色狼了。

朱仙转身就跑,看惯了美女的他怎能受得了这样的极品?

当他从半空中掉下来,摔倒在一个这样的女子身上时,他恶心的快要吐了。

他知道自己又从时空机里回到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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