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的望子山,每天早晨都有淡淡的薄雾缭绕,很多早起健身的人们,喜欢从山脚一路爬到山顶望峰寺门口,然后坐在那一排已经被磨得光滑的长椅上,看向远处的阔野和朦胧的城市。
只是今天人们突然发现,以往那个让人感觉阴森森的破败农家乐,给人的感觉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仍旧是长满铁锈的大门、残缺的围墙,和一栋烧得黑乎乎的小楼,里面杂草丛生,但人们注意到,院里和周围树木的翠绿,仿佛要从树叶上滴落下来,那些本来应该枯黄的杂草,也仿佛在一夜之间重新获得了新生,每一片沾着露水的草叶,都仿佛有无尽的生机。
不光如此,这周围的空气似乎也让人心旷神怡,要不是这里曾经出过人命,让人们隐隐有点从内心感到害怕,很多人都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覃晓雨也是早起跑步的人之一,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头上扎着一条黄色头带,从山脚顺着弯曲的水泥路一路慢跑上来,直到望峰寺门口再折回她上班的咖啡馆。
路过那个破农家乐时,她不由多看了几眼,因为昨天大师说过,想把这个地方买下来。
结果她一眼就看到一条黑色的大狗,正领着一直毛茸茸的小狗在院里的草丛里玩耍,这让她不由停下了脚步。
有狗在这里,难道说这个院子里已经有人了?
她好奇地靠近围墙,结果也没有看到人影,正想离开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自己怎么敢走这么近?
以前经过这里的时候,她恨不得从路对面的树林里绕一圈,可是今天,她差点就走进这个院子了。
“早啊!”
突然一个人影走了出来,远远向她打着招呼。
覃晓雨定睛一看,发现居然是大师。
他还穿着一身睡衣,手里拿着水盆,里面装着毛巾和牙刷之类,另外一只手还拎着一桶纯净水。
“大师,你……你……你住在这里了?”
“对啊。”巫俊来到院子里的水槽前,倒了满满一盆纯净水。
“可是这里……这里这么乱,怎么能住人?”
覃晓雨本来想说这地方不好的,可现在这里尽管还是以前的样子,但却没有了那种阴森森的感觉,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连那些带着露珠的杂草,好像都比别的地方看着舒服一些。
“今天就开始整理。”
巫俊用凉凉的水洗了个脸,又刷了牙,最后还给大黑和小茉莉喂了点水,最后他准备收拾东西回房间时,发现覃晓雨还愣愣地站在那里。
于是他指了指山顶的方向,笑问道:“你不去跑步了?”
“啊?”
覃晓雨这才回过神来,俏脸顿生红晕。
真是太丢人了,她傻怔怔地站在这儿走神了。
但她真的很奇怪,为什么昨天看起来还阴森森的地方,一夜之间就变得不一样了?
不光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还多了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像是氤氲的水汽要从空气中滴落下来,又像无声的大道梵音穿透了心灵。
刚才她就是被这种不可捉摸的东西感染,以至于站在这里发了这么久的呆。
可能是因为大师住在这里了吧,覃晓雨把这一切功劳都归于巫俊头上。
“那我去跑步了,大师回见。”
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朝山顶跑去,巫俊不由在心里感叹一声,青春就是活力无限。
会放假换好衣服,巫俊这才发现家里没有吃的。
于是他带着大黑和小茉莉,朝下面的经济区走去,那里虽然没有早餐店,但有几家小商店,今天就买点面包之类的凑合一下。
等他再回来时,就看到几十号人在家门口站着,各种三轮车电瓶车摆满了路边,还有挖掘机,推土机,渣土车。
昨天已经和宋强说好了,让他帮忙找个小工程队来,没想他效率这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