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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禁娼论(1 / 2)

 异史氏尝云:“但有妄言禁娼者,可诛之!”

昔管仲设女闾七百,娼之始也。自是皇朝有兴替,娼家无废绝。红朝鼎革伊始,捣封秦楼,释妓为民,开百代之先。魔都八百楚馆,十万莺花,一时世之翘楚,旦夕殆尽。当是时,千里无鸡鸣,夷人问周相曰:“红朝有娼乎?”答:“有。”众皆愕然。周相复曰:“在台湾耳。”遂传为佳话。国朝定鼎三十年,神州万里,妓家止囿于港台。

自邓公改制,世风大变,迄今又三十五年。百业笋兴,章台柳茂。朝野有开禁之争。

有曰:“男女合卺,人之大伦。夫妇之外,滥情勾栏,是非礼而不伦也。改革以降,世风日堕,其尤者,娼也!志士心寒,仁人齿冷。今不禁之,其待何时耶?”

有曰:“烟花之地,冠盖云集,日进亿万,国不能课其利。锄剪百花,病老脂粉,国不能安其身。若开禁立法,施之以绳墨,则从业有所规矩,莺燕有所终养,重利不隐私囊,用其利而除其恶,不亦宜乎?”

有曰:“天上人间,艳绝京畿;皇家一号,红袖蔽日。既云暗娼,其名动内外,何暗之有?所谓开禁,正名而已。”

有曰:“娼禁,乃红朝祖制。行之初,邀誉五洲,矜夸万国,举世所知。今娼虽恣逞,有实而无名,妄解此禁,国体何存?”

众口纷纭,莫衷一是,乃问道于异史氏。异史氏鼓腹而笑,曰:“《孟子》云:‘食色性也!’《礼》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食,餐饮也。色,男女相悦而至敦伦也。吾贪口,日无饮食则饥,饥再而三,乱且生焉。吾年壮,旬日不娱色则躁,躁再而三,凶乃兆焉。何以至此?曰:无食,则口腹之欲长;无色,则男女之欲长。佛家云:‘欲为恶之源。’欲涨而炽,涨炽而不能制,恶从出矣。”

或曰:“君何夸诞如此!人壮则侣,侣则男女云雨,又撸男子,兔儿相公,释欲之道多矣,躁何来之?况君子慎独,能止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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