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遥放下手中碗筷说:“你记住人不能有傲气,但是大丈夫行走天地间不能没有傲骨,我仔细观察过你的根骨,虽然不能说天纵奇才但也算上资质上好。”
叶知秋自嘲一笑说:“师叔您就别安慰我了,我不像您天纵奇才,竟然可以和武林神话人物任我行对战不落下风,我就是一个废材混吃等死一辈子就算了。”
李逍遥勉强一笑说:“和任我行过招完全是投机取巧,如果凭实力战斗我根本不是一招之敌。俗话说得好不入天人皆为蝼蚁,我也是蝼蚁之一。”
叶知秋不知道怎么安慰高高在上的李逍遥,只能低着头默不作声。
李逍遥爽朗一笑说:“我已经把你的事情写成书信交给天门师兄了,你回去之后直接入住我以前居住的剑庐。我师尊收不收你全凭你的造化,如果我师尊不收你,你就归入我的门下吧!。”
叶知秋并没有说话,而是直接跪在地板上,哽咽道:“承蒙逍遥师叔不弃竟然收我为徒,知秋感激不尽,此生当牛做马报答知遇之恩。”说完泣不成声。
李逍遥叹了一口气说:“我居住的剑庐床榻之下有一本泰山剑法秘录,这是我修炼泰山剑法多年的心得体会。回到泰山派一定要认真修炼剑法,切不可持才傲物。还有不可将我的剑法秘籍传出去,如今我要游历江湖领略万家剑法,可能很长时间不会回泰山,你一定要帮我照顾好师尊!”
叶知秋长跪不起低头泣哭,当他再次他再起抬起头的时候,李逍遥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酒楼中,酒还尚温人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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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小熊猫,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竹子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慵懒的嗓音再加上跳脱的节奏,一首儿歌被改变的很有韵味,无数少女被歌声吸引纷纷向发声处看去。
顿时一个憨厚可爱的熊猫出现在众人眼前,叫人引俊不禁的是这只熊猫好像在追赶什么,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四十须以上的人参被掉在了鱼竿上。
当憨态可掬的熊猫慢慢靠近之时,众人才发现熊猫上面竟然还横卧这一名白衣少年。
锐利尽显的剑眉,稍显狂傲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还有挂着爽朗笑容的嘴角,这名俊朗依旧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对战任我行的青年才俊李逍遥。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狗仔队很厉害,李逍遥大战武林神话任我行的事迹还没有被众人遗忘,仅仅过去一个月再次被爆出他挑战江湖剑客的消息。
江湖中素有百晓生之称的肖灵通将李逍遥的消息整理成一本书,就连样貌和性格都描绘的有声有色,弄的李逍遥万分无奈。
话说回来李逍遥有时候确实很过分,他不光挑战江湖剑客更多的是戏弄他人,先是青城派掌教余沧海之子余人彦被他打晕丢进茅厕,后有嵩山派锦毛狮高可新被他扒光弃于大街之上任人嘲笑。
如果这些都是笑话,那么他也有被夸赞的地方。比如说他所过之处基本可以达到夜不闭户,不要说贪官污吏就连小偷都很少出现。
上到土豪财主下到地痞土匪只要听到他的名字,轻者呆若木鸡,重者口吐白沫直接晕倒。
他的头像早已经被官府通缉,众多贪官污吏被他斩首其中以魏忠贤门人居多,这是明显的对抗朝廷。
此时此刻他的悬赏已经达到了十万两,不光朝廷追杀他,还有江湖中很多知名的杀手都将他视为移动的钱袋。
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李逍遥并没有成为名人的觉悟,依旧我行我素吃吃喝喝游戏人间。
不知不觉李逍遥就跑到了云南丽江,蔚蓝的天空,千姿百态的云朵都叫他心情大好,这才引得他高歌一曲。
行人看着横卧于熊猫背上的李逍遥很是纳闷,按理说俊朗少年不都应该骑着高头大马么?为什么这名少年会躺在一只憨态可掬的熊猫身上。
殊不知李逍遥本就是一个不注重外表的人,对他来说有买高头大马到处得瑟的银子不如多喝二两小酒。
夕阳西下李逍遥被熊猫带到丽江畔,都说丽江夕阳美如画,对于一个久居泰山观日出无数的人,他曾经也嗤之以鼻。
但是在此刻他却沉醉其中。橘红色的光芒犹如即将凋谢的花朵给人一种不能形容的凄美,残阳照射在丽江水面折射出万丈光芒明亮而不刺眼。
李逍遥从熊猫身上翻身而下,将鱼竿上的人参塞进熊猫嘴中,独自一人提着酒壶坐在岸边欣赏起美景。
李逍遥自言自语道:“我的个乖乖,我说高富帅和白富美都喜欢来丽江找艳遇,这可真是找**的好地方。”说完将美酒灌入口中,味美醇厚的琼浆从喉咙直入胃口,暖流在身体内循环。
不知道是景色太美,还是酒劲上头。李逍遥直接躺在了江边,他双眸迷离,一滴泪水悄悄流下砸在草丛中,原来是他想家了。
小熊猫可能爱上了百年人参的味道,它竟然没有弃主人而去,而是尽职尽责的低头啃参,时不时的晃动熊掌为李逍遥赶走蚊虫。
15年17号,第三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