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本是不愿意去首都的,一来自家亲娘还在这边,二来不愿意给闺女添麻烦,三来就是到了一个新地方,她怕适应不了给闺女丢人。
可是闺女说她那边忙,还没人手,找别人又怕不实心干,就想让他们去帮忙。
住的地方闺女说都弄好了,就等他们过去,那边的生意就能做起来了。
现在啥都能解决,还能有工作养活着自己,又不用留下亲娘兄弟,还能不看老爷子老太太的臭脸,再者就是能给闺女帮忙,她没啥好不去的。
“你说啥?!”
程姥姥一听,猛地板起脸,拧眉教训道:“唐家娶的是林微这孩子,可不是咱老程家和老林家!你是日子过糊涂了是吧?”
“不是!不是!”程曼见亲娘误会,赶紧解释道,“不是因为唐家!是林微这孩子一个人的本事儿!”
说着,把林微讲给她的话又讲了一遍,重点说了房子和生意的事儿。
亲娘诶,她想哪儿去了?
程曼好气又好笑,“娘,你说我是那样的人吗?我咋可能因为这个让人家看低我闺女!”
程姥姥还没说话,程亮先笑起来,“哈哈,我就说咱们家的孩子都是能耐人!咋样?瞧瞧,不靠啥人,白手起家!”
语气里满是自豪。
正说着,话音一转,问道:“对了,姐,你家公婆也要去?”
“不,就咱们。你和娘,我和孩子爸,还有果儿。”程曼眼神坚定,“孩子爸那儿我还没说,这一家子我也没说,到走的时候再说吧,省得说了后面麻烦。”
她可不愿意带着公婆去给自己添堵,真要是相处的好,带了也就带了。可婆婆跟她们家简直跟仇人似的,真过去了,那还不得鸡飞狗跳!
“这样做也好!咱家就咱们三个,只要能在一起,去哪儿过日子都没事儿。”程亮看了一眼里间林果的房间,更是愿意去首都。
人不出事儿还好,一出事儿就能显出大城市的好来。别的先不说,就说医疗水平,那也不是小地方能比的。
不然怎么一有什么大毛病,大家都往大城市跑?就像以前,抗生素这边都少得可怜。
自家亲娘年纪大了,说点不好听的,万一有个事情,在皇城根上,总是来的便捷。
他以前想着,亲娘不愿意去外面,他就在这儿守着她。
现在看看,有条件去大城市,还是去吧。就只为身体考虑,那也应该去。
跟亲娘一起,没啥后顾之忧,他也想试试这些年学的能不能用上。
那边,发展得快,机会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