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却更犹豫了,看起来霍谨之不像是普通华人,胆色过人,难道真认识时爷?
就在这时,饭店老板出手了,一铁棍敲在混混后颈上,混混眼睛一翻白,身体一软,朝前倒下去,孟丽雁也不知道从哪钻了出来,手里是两把大勺子,对着半晕迷的混混没头没脑地敲了下去。
接连敲了十几下,还不停手,最后还是被老板强拉住的,再不停手,这混混就要被敲死了。
霍谨之上前收走了混混手里的枪,拈了拈,突然冷笑了声,熟练地取下了枪膛,里面只有一颗子弹,这些混混是真的穷,带着只有一颗子弹的枪就敢出来混。
重新装好了枪,霍谨之将枪对准了那个明显是混混老大的家伙的左耳,冷声道:“尝过枪子儿的滋味吗?子弹从这边射进去,会从另一边的耳朵射出来,如果速度够快,你可能只会觉得耳朵里进了颗虫子,嗡地响了下,然后……砰地一声,炸了!”
寥寥数语,不可一世的混混老大,吓得眼泪直流,哪还有之前的嚣张,连声求饶。
“放心,我不喜欢杀人,但我喜欢仗势欺人!”
霍谨之站了起来,拿起之前的那一万块,全是一百面值的,他抽出一张,冲又围过来的群众们说道:“谁敢揍三拳,并骂他们白皮猴子,这一百块就给谁!”
话音落下,群众们顿时蠢蠢欲动,包括那些当地人,一百块可不少。
“打六拳会不会多一些?”有人问。
“当然,但必须每拳都用尽全力,否则一分钱都没有!”。
“我来!”
问话的男人最先过来,是个年轻的非裔男子,人高马大,拳头像砂钵一样,对着混混老大就是三拳头,拳拳进肉,血都飚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