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找孟丽雁的徐向华,正巧看到了唐爱国,还有那几个恭恭敬敬的人,心里顿时一言难尽了。
当初在越城一中,他在学校出尽风头,女同学的眼光都盯着他,没人会去注意唐爱国这个貌不惊人的农村人,而且唐爱国那个时候成绩也不是特别优异,也不是活跃的性格,在学校根本不引人注目。
那个时候他也压根没把唐爱国放在眼里,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唐爱国顶天也就考个普通大学,当普通的工薪阶层。
可现在……
徐向华自嘲地笑了,唐爱国身上的西装一看就是国外的高定,还有他手上戴的表,是百达翡丽的最新品,一只表就能在淞城买一栋别墅。
他这辈子可能都买不起的奢侈品,唐爱国这个农村小子却随意地戴在手上,徐向华移开了视线,不想再看了,心里疼的很。
只是越不想撞上,偏偏就撞上了,徐向华本想避开唐爱国,就有意走慢些,但唐爱国又碰到了熟人,停下说话,徐向华便加快脚步,想快点走过去。
然后,唐爱国和熟人也恰好说好话,和唐小囡一块走了过来,三人就这么撞上了。
其实唐爱国并没认出徐向华,这人变化太大,和以前瘦削俊逸的形象相差甚远,油光满面的,还挺着肚子,唐爱国连留意都没留意到,唐小囡也不想打招呼。
可徐向华却以为自己认出来了,不想在老同学面前输面子,就主动叫了声,“爱国!”
唐爱国这才注意到他,看了半天才认出来,眼神是毫不掩饰的惊愕,这小子怎么肥成这样了?
“向华?好久不见了。”唐爱国微微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