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肚皮吃,苏家女婿说了,今天给大家伙管饱。”唐百山大声说。
“多谢啦,祝新人早生贵子!”
村民们齐声祝福,声势震天。
疯爷和苏婉柔在屋子里都听到了,穿着大红棉袄的苏婉柔,脸比身上的棉袄还红,人比花娇,比清晨刚采摘的玫瑰花还娇艳。
穿着中山装的疯爷,表面看着还算平静,心里却乐翻了天,总是盯着新娘瞧。
“媳妇你听见了没?祝我们早生贵子哪!”
苏婉柔羞得嘤咛了声,臻首低垂,比十八岁少女还动人。
“新郎新娘出去敬酒,和乡亲们见个面。”张满月进来笑着说。
疯爷牵着苏婉柔出来了,酒菜已经上满了,大家伙吃得热火朝天,鞭炮声地动山摇,空气都沸腾了。
“新娘子今天好漂亮啊,新郎倌也一表人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啊!”
吃人嘴软,村民们大声祝福着,尽管用词不是太恰当,但心意却是真诚的。
疯爷拿起了酒杯,朗声道:“我叶海潮,今日迎娶苏婉柔为妻,感谢父老乡亲们对婉柔母子五年来的照拂,先干为敬!”
说完他一口饮尽了杯中酒,豪爽大气的做派,让村民们对他印象很不错,虽然模样是粗糙了些,但男人关了灯不都一样,不缺零件就成。
关键是疯爷气宇轩昂,又那么有钱,脸上就算再多十条疤也没啥,而且这条疤看时间长了,也觉得挺顺眼的,毕竟钞票的圣光,能够掩盖无数瑕疵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