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正乐得一把抱起唐小囡,只不过他高估了自己的臂力,抱了一半就停滞了下,神情有些尴尬,小胖丫头的体重,对于很少干体力活的老爷子来说,确实忒重了些。
唐小囡攀着老爷子的胳膊自个往上爬,哼哧哼哧地,倒是让爬上去了,坐到了唐绍正的腿上,还搂着他脖子,怕这老爷子力气小把她给摔了。
唐绍正神情僵了下,刻意忽略腿上的酸痛,小侄孙女的斤两超出了他的想像,以后得和唐来福打声招呼,淑女必须内外兼修,才华要紧,体态也是顶要紧的,可不能再让这丫头吃那么多肉了。
一个才高八斗的胖姑娘,灵魂再有趣,也很难吸引才子的目光呀!(此处没有鄙视胖子的意思,勿喷,作者就是个大胖子,深深知道胖子的痛)
“三哥,小囡很不错,好好培养这丫头,以后定能为唐家光宗耀祖。”
唐绍正郑重其事地样子,让唐百山也跟着严肃起来,他有些怀疑地打量小孙女儿,就这小丫头能学光宗耀祖?
“六叔,小囡刚才说的啥?叽哩咕噜的听不懂。”唐来福笑着问。
“英语,世界上流通最广的语言,学会了英语,干一样的活,工资却比别人高至少一成。”
唐绍正是有亲身体验的,他和酒肉兄弟英语老师,明明他一个星期多四节课时,可每个月却比英语老师少三块大洋,他去找校长理论,但校长一句话就灭了他——
“不服气你去教英语,我也给你这份工资。”
唐绍正只得灰溜溜地离开。
“知道淞城的洋买办吗?人家就是靠着一口英语,混得风生水起,住洋房开洋车,连宪兵队和青帮都要给他们几分面子。”
唐绍正以前在淞城一家报社当了阵子编辑,不过待时间不长,之后就去杭市了,主要是淞城生活压力太大,唐绍正的才学也有限,很难在大城市熬出头,去了杭市当个中学老师就挺不错,最后还抱得美娇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