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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将军,咱们发了!(1 / 2)

 萧逸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几千名投降的山贼,凡是想回乡务农的,每人发两袋米、十贯钱的安家费,而后又淘汰了一些老弱病残,经过一番整顿,最后得到了整整三千人,萧逸把这些人单独编成一营,就交给黄鼠来统领,也算是人尽其用了!

“多谢将军栽培,属下就算是肝脑涂地也要报答大人的知遇之恩!”黄鼠跪在地上拼命磕起头来,万没想到萧逸会如此的重用他,自成一营,统帅三千人马,还都是自己熟悉的旧部,这跟让他坐上芒砀山的大首领也没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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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忠心任事,大好前程还在后边呢!”萧逸拍拍黄鼠的肩膀以示鼓励,让他统帅这些山贼,不但可以取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同时也是树立一个榜样,只要你肯忠心做事,无论出身如何,本将军都会重用的。

这时候负责打扫战场的士兵把朱一刀的尸体抬了过来,那双满是不甘心的眼睛还没有闭上,却没有了任何光彩,双手微微攥在一起,似乎临死前还想抓住什么,无论帝王将相,还是山贼草寇,临死前其实都是一个样子,总结起来就九个字,‘放不下,舍不得,不甘心!’

“好歹也是芒砀山的大首领,怎么腰里还别了把杀猪刀呀!”这时候萧逸发现了件有意思的事情,伸手从尸体上拽下把杀猪刀,一脸好奇的把玩起来。

“回将军的话,朱一刀原本是屠夫出身,这把杀猪刀就是他吃饭的家伙,据说用了很多年,感情深厚,平时片刻都不离身,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黄鼠连忙在一旁解释,他就经常看到朱一刀在怀里把玩这把刀,似乎只要刀在他就很安心。

“还有这种事?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将刀子放到眼前,萧逸仔细观察起来,一尺半长的刀身,是用最普通的白口生铁打制的,一看就是民间作坊的产物,水平很一般,刃口更是磨损严重,已经快要报废了,反到是刀柄处,光滑细腻,满是把玩后留下的汗渍,看来朱一刀真的很喜欢这把刀呀!

没看出什么问题来,萧逸随手挥舞了几下就准备扔掉,这种破东西他还看不上眼,比起‘贪狼刀’来,简直就是顽石与泰山的区别。

可刚刚挥动了两下,萧逸眼睛就是一亮,手感,手感完全不对。

作为一个常年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萧逸对兵刃的敏感度非常高,无论什么兵器,只要一上手立刻能感觉出好坏,刀号称百兵之雄,讲究的是一刀两断,快去闪电,而要想掌控好一把刀,最关键的并不是刀刃,而是刀柄,也就是重心的所在,为了让重心后移,便于操控,许多老兵都会用纯铜来打造刀柄,个别的还会在里面灌上铅,为的就是加重分量。

可是这把刀,重心全在前面的刀尖上,劈砍时飘的厉害,用起来极不顺手;那么解释就只有一个,刀柄是中空的。

“看来自己可能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呀?”萧逸随手把杀猪刀放到怀里,准备回去以后好好研究一下,至于朱一刀的尸首,找块向阳的山坡埋了吧;毕竟人死不记仇,再说人家很可能给萧逸留下一份大礼呢不是!

第二天一早,萧逸带领人马浩浩荡荡的开进了芒砀山区,山贼虽然收服了,可贼窝还在,有些东西需要去接收,还有些东西需要去发掘。

一路行进,黄鼠自然充当起了向导,而萧逸则趁机享受了一次免费旅游的机会,还有专门的解说员呦!

“将军请看,芒砀山号称有三十六险峰,七十二绝壁,不但风光秀丽无双,更是藏龙卧虎的宝地,据说这里面还暗藏着一条龙脉,当初汉高祖刘邦就是得了这里的龙气,才成就帝王大业的;另外,梁孝王刘武的陵墓也藏在这群山之间,占尽了山川之灵!”

一说道陵墓,黄鼠就情不自禁的直搓手,他的职业病又犯了,身为一个盗墓贼,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盗一座大墓,而梁孝王墓绝对是顶尖的存在。

‘富可敌国’是形容一个人特别有钱的,不过这四个字用在梁孝王刘武身上却是名附实归,因为他真的拥有一个王国,就在兖州境内,纵横三百多里的封地,还尽是丰腴之地,堪称大汉第一封国,由此可以想象刘武到底有多少钱财,他陵墓里的陪葬品又该是多么封厚。

“据盗墓届的前辈传言,梁孝王陵墓里的财物,足够百万大军吃用数年的,号称惊天之富!”

“惊天之富?那梁孝王的陵墓一直没有被盗吗?”萧逸前世有一段时间对盗墓小说非常痴迷,尤其是鬼吹灯里的摸金校尉,简直崇拜的不得了,如今听盗墓专家黄鼠说的有趣,不禁询问了起来。

“我的将军大人,想要盗梁孝王的墓,难比登天啊!”看到萧逸感兴趣,黄鼠也来了精神,虽然他武艺稀松,但在盗墓这个领域,绝对是权威性的存在,“芒砀山里山峦起伏,沟壑多如牛毛,谁知道这座大墓到底藏在那座山里呀?再说,就算找到墓地也没用,汉制是‘凿山为陵’,换句话说山就是陵墓,陵墓就是山,要想盗这样的墓只有两个办法。

一是调动几十万大军,强行挖开山体,从外部硬破开它,这个办法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也未必能成功呢……

当年西楚霸王项羽攻入关中后,就曾经强行挖掘过秦始皇的骊山陵墓,结果四十万大军,挖了几个月,也只是挖开了几座陪陵而已,连主陵的边都没碰到,当时有人估算,除非再挖上十年,否则休想打扰始皇帝安眠,由此可见盗墓到底有多难了!”

“还有一个办法是什么?”能亲自和一个盗墓高手交流经验,萧逸很是兴奋,如果有可能他都想当一把摸金校尉,满足一下自己少年时代冒险的梦想,不过很可惜,这个官职似乎还没出现呢,历史上就是曹操设立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的名号,不知道现在他的灵感出现没有,要不要自己推上一把呢?

想想就很兴奋呀,书写历史怎么也赶不上自己创造历史!

“另一个办法就是找到陵墓的墓道口所在了,再硬的乌龟壳也有破绽,而墓道口就是陵墓的唯一要害,不过人家修墓的也不傻,绝不会让人轻易找到墓道的。”黄鼠长叹一声,其实自古以来修墓的和盗墓的就是同门师兄弟,学同一本易经,看同样的风水,不同的是,一个以守陵人自居,人人称颂,一个专门以盗墓为生,人见人骂啊,很不幸,他就属于后者!

“修陵墓的规矩是,最后要落‘断龙石’时,先把陪葬的后宫嫔妃赶进去,封死内门,再把修陵的工匠赶进去,封死外门,最后那些负责封门的士兵全部处死,彻底杀光一切知情人,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能找到陵墓的位置,也找不到墓道所在,堪称万无一失!”

黄鼠摇摇头,当年它也盗过一些达官显贵的墓地,亲眼看到过陪葬室里的惨状,那些被关进坟墓里的殉葬者,要不是被活活饿死,要不就是窒息而死,临死前这些人会经历地狱般的痛苦,墙壁上满是这些人的抓痕,因为无法呼吸,他们甚至会抓破自己的喉咙,真是惨不忍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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