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了悠长的岁月,两辈子活下来。云玥感觉自己已经大彻大悟,可面对乌孙季长的死他还是难以释怀。月氏人和东胡人在草原上繁忙的奔波着,每个月都会运来十几牛车人头。虽然有些人头不像是匈奴人,可云玥不管。他只想匈奴草原成为无人区,最好每一个匈奴人都变成一坨狼粪。为了乌孙季长,也为了华夏子孙。
这个时代,没人认为匈奴人会成长为一头饿狼。只有云玥知道,在几百年之后。一场以匈奴人后裔为主体的五胡乱华,直接导致长江以北的汉族人差点灭绝。好在出了一个名字叫做冉闵的大英雄,他告诉上苍之主自己要杀光那些匈奴人的后代。他真的那样做了,胡人因为他死了几百万人。后来冉闵战死了,后世没有多少人关心他。只是说,冉闵死,遏陉山草木悉枯,蝗虫大起。天以不雨以示大哀无泪!天地大恸无非屈圣贤辱,千年以后连上苍都为冉闵而悲怆。
云玥认为,有自己在不需要冉闵的悲怆。别说几百年以后,云玥打算每年都派人在匈奴草原上扫荡。只要有人在活动,一定就会被诛杀。金人用过这个法子,虽然不太奏效。但云玥也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肉体解决一向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手段。或许只有到了华夏民族人口爆炸,堂堂神州已经容不下华夏子孙的时候,草原才能作为人口的宣泄出口,被汉家子塞满。
“又在想季长了?死者已矣!匈奴人已经为他们的愚蠢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没个月都有十几车的人头拉回来,听说草原上的人都快被杀尽了。用不了多久,草原上的狼会比人多。”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对于平凉来说。这种江南似的烟雨并不多见,云玥站在厅堂门口,看着雨幕发呆。秦清猫一样走过来,从身后的夏菊手里接过披风,给云玥盖在身上。
“狼多了比人多了要好,狼吃人总比人吃人要好些。我杀匈奴人不光为了季长,也为了华夏民族。以前这里有一座小一些的平凉城,后来被匈奴人差一点儿屠灭。
当时的场面你是没有看到,幸存的人老鼠一样从地下钻出来。满街都是残破的尸骸,女人都光着身子。被割下来,胸前就剩下两个血窟窿。有的被奸污之后,还要插上一根木棍,木棍会从嘴里钻出来。人的头就诡异的昂着,嘴张得大大的,好像在向老天爷叙述自己的冤屈。”
“不要再说了……!”听了云玥的话,秦清遍体发寒。虽然听说过类似的话,却远没有云玥讲的这么血腥残酷。往往只是在战报上看到,匈奴人屠灭某某城,老少皆没的消息。却从未想到,每一次的屠城是这样的残忍血腥。第一次,秦清觉得自己就是养在咸阳宫里的一只金丝雀。跟本不知道,人间的烟火是个什么样子。
夏菊死死抓住云玥的胳膊,指甲都快掐进肉里。她是真的害怕,虽然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不过她听说的事情,可比云玥说得详细多了。以前在邯郸时,没少听那些赵国军官述说边境上的惨事。事情一旦被无穷的想象力放大,就会变成极度的恐惧感。
怀里钻进两个柔软的身体,云玥食指大动。不用说,两个美人吓坏了。今天晚上需要安慰,而且因为受到惊吓的缘故,还得有人搂着才能够睡得着。
远远的,郑彬带着耿师傅走进了回廊,后面跟着脸上有人鱼线的耿俊华。眼睛不断的左右扫视,从来不在一个地方多做停留,鬼头鬼脑的样子不偷都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