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
在从美国开往上海虹桥机场的飞机上,唐书娴静静地坐在位置上,一张小脸被她那副黑超遮了大半,看不见脸上有任何表情,不过从她那时不时上扬的嘴角可以看出心情是相当得不错。
两年了,终于可以回国了。
两年前,她以优异的成绩被母校保送到美国耶鲁大学进修国际金融专业,父母也为了她能在美国能够有更好的发展,把在上海的公司也暂时交给二叔打理双双移民到了美国,在生活上面给了她坚强的后盾。她也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两年的时间提前完成了学业,拿到了博士学位。聪明一向是她引以为傲的资本,都说美丽的女人不会聪明,但在她的身上这句话就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从小到大在学习方面从来都不用父母来操心,一切都那么的顺利。
这两年间,她刻苦学习,虽说聪明,但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么地努力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他,相爱五年的恋人——沈浩。
想到这里,唐书娴的嘴角不自觉地又有了弧度。两年不见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虽然经常会有越洋电话、远洋视频来缓解彼此的相思之苦,但那只字片语能和真人相比吗?
在美国读书的期间,追她的人也是数不甚数,但她都一一回绝,因为心中已经有了他,已经满得再也装不下任何人,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学业上。毕业后,在纽约的一家跨国公司诚聘她,父母也希望自己能留在美国,她撒谎找借口说是回去帮二叔管理公司,现在国内发展日新月异有很多的商机和机会的。就这样好说歹说终于说服了父母。唐书娴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了爱情会不顾一切。
飞机终于稳稳地降落在机场,一出机舱书娴望着蓝天心中呐喊道:“mylove我回来了”。
168的个子,凹凸有致的身材,一头色泽明亮的褐色卷发,灰色的风衣,高筒靴,牛仔帽。她总是多么的潇洒、美丽,一路上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伴着人们着迷、嫉妒等各种各样的的目光自信地走出机场,她早已经习惯这种成为焦点的感觉了。
“浩,我已经下飞机了,……嗯,你不用来接我了。等一会儿我们就在老地方见面,拜拜!”
挂了电话,书娴迫不急待地拦下一辆计程车直奔目的地。
见面的地方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咖啡厅,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书娴又一次扬起了嘴角。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又没有带雨具,在雨中奔跑时发现前面有一间小小的咖啡厅,橱窗中那桔黄的灯光在那时是那么的让人感觉到希望和温馨,按照平时应该都不会去注意到那么不起眼的地方。雨下得真的好大,她莽莽撞撞地拉开门急着避雨,眼睛根本就没有朝前看,自顾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有多少被淋湿了。
“呀……”头撞上了一堵肉墙,惊叫着平视看过去,知道是撞进了一个男人的怀里,脸唰地一下红了,目光慢慢往上移,映入眼中的是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好帅哟--
漂亮的单凤眼中犹如繁星闪烁,坚挺的鼻梁在昏黄的灯光照射下在脸上留下了笔直的阴影,性感的嘴角正好看地向上扬着。
“同学,没事吧?”书娴还没开口,那男孩却说话了,声音很好听,书娴对那种声音好听的是最没有抵抗能力的了。
“没事,没事,呵呵……”一脸傻笑地看着他。
“给,擦一下吧!”
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她木木地接了过来微微地说了声:“谢谢!”
“不用客气!”说完,那男孩就撑着雨伞进入了雨中,直到雨水把他的背影吞噬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才缓过神来,拿着手帕在鼻前闻了闻,“唔~~”有股淡淡的香皂味很好闻。
“唉哟,犯什么花痴嘛,人家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这手帕什么时候还给他嘛。”自我埋怨地小声嘀咕着甩了甩湿湿的头发坐了下来,要了一杯蓝山。热热的咖啡划过喉咙,瞬间浑身的冷意一扫而尽,静静地坐在那里,耳边绕着轻柔的音乐直到雨停。
为了把手帕还给人家,还有满足自己的一点儿小心思,接下来的几天书娴每天都会在与他相遇的时间里到咖啡厅去坐坐,慢慢地也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里挺安静的!在这样一个喧闹的城市中,竟有这样的一个地方,可以让人的身心都如此地放松下来,不错!
直到第五天的傍晚,他终于来了。她红着脸将已经洗好的手帕还给了他。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两人就顺其自然地在一起啦,故事好像有点老套哦!
“呵呵~~”书娴在车上狡黠地笑着摇了摇头。惹得司机也不自觉地频频从观后镜中打量着这位迷人的女孩。
“嘎~~”车停了下来,脚一落地,把墨镜取下放进包中,抬头看着这间已经阔别两年的咖啡厅,样子好像还是没有什么改变。
拉开门朝着里面快步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