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就各位之后,录音工作就比较简单了,毕竟只是一首钢琴曲,而且就三分多钟的时间,陈峰也不要求其他乐器的配合,只是钢琴独奏。在全乐器精通技能的加持下,弹奏出来几乎没有任何瑕疵。
所以,只花了一个多钟头,就将这首《致米兰达》给很好的录制了出来。这首钢琴曲注定是一首传世经典名曲。
陈峰表示要将这首钢琴曲制作成CD珍藏的时候,杰克逊连忙说他可以帮忙,原本陈峰只是想要制作几百张做为自己的收藏,这样速度快一点。但杰克逊极力劝说这首钢琴单曲完全可以进行制作成音乐单曲全球发行,他这边可以介绍几家知名的音乐发行公司。不用他出一分钱。
陈峰倒是无所谓,他看了一下米兰达,让她做决定。米兰达笑着说道:“要是可以全球发行的话,那当然是最好的,这样好听的钢琴曲,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
陈峰见米兰达都同意了,他当然也没有不同意的道理。这让杰克逊很高兴,他马上表示会联系音乐公司的人。并且让陈峰请律师,尽快将这份音乐合同确定下来。
陈峰便打电话给本杰明,将这事情跟他说了。本杰明也是一名音乐爱好者,但他因为这两天工作忙的关系,还真不知道《致米兰达》这首钢琴曲。
等他在网上搜索了陈峰弹奏这首钢琴曲的视频,看完之后顿时惊为天人。他真的是被陈峰的这首钢琴曲给彻底的震撼了,然后他打电话询问陈峰,这首钢琴曲是不是已经注册了版权,得到肯定回答后才放心了下来。
陈峰的版权意识还是挺强的,在弹奏这首钢琴曲的当天晚上,他就他就在在网络上注册了相关的音乐版权,因为语言精通的关系,他也顺便在大颠国这边也注册了国际版权。所以到时候签订音乐合同,是挺方便的。
半个小时之后本杰明就过来了。接着不久后蓝乐音乐公司的经理也过来了。鲁比思音乐工作室在雾都甚至是世界范围内都是很有有名气的,杰克逊做为这里的经理,当然跟各个音乐公司的相关人员都比较熟悉。所以他在陈峰的要求下分别联系了两家音乐公司,一个就是蓝乐音乐公司,另外一个是琴韵音乐公司。
陈峰当然不会傻乎乎的只叫一家音乐公司。蓝乐公司先过来,而且是经理亲自过来的,对这次的合作是非常看重的。这两家公司,蓝乐公司在欧洲有一定的知名度。但除了欧洲之后,知名度就明显小于琴韵音乐公司了。
对陈峰来说发行钢琴CD,而且还是单曲,最重要的当然是销售分成了。蓝乐公司这个名叫杰克森的经理,还是比较有诚意的,主动表示,可以给陈峰25%的版税。
杰克逊表示这个分成比例相当于知名音乐人的待遇,本杰明也给了肯定的回答。
陈峰没急着同意,在杰克森一再的劝说下陈峰只是微笑以对。这边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琴韵音乐公司的一名副经理才姗姗来迟。他来之前倒是被杰克逊告知还有蓝月公司的人在这里,所以也没生气,也很有诚意的表示愿意给陈峰25%版税。并且表示他们的发行渠道是全世界的,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成熟的发行渠道,可以最大限度的将这首钢琴单曲快速发行到世界各地。
于是陈峰就把谈判的事情交给了本杰明,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本杰明作为大颠国的律师,而且在雾都也是小有名气的,在谈判这方面当然经验丰富,在经过三方同时谈判之下,也就是蓝乐和琴韵两家公司的相互竞争下,最终蓝乐公司拿下来陈峰的这张钢琴单曲的音乐合同,因为杰克森给出了高达40%的版税分成,也就是说,比如定价十美元的钢琴单曲cd,卖出去后,陈峰能够分到4美元。这是相当于音乐巨星级别的待遇了,琴韵音乐公司根本不可能给出这样的条件,所以只能退出。
陈峰也没想到,杰克森居然有这么大的魄力,给出这么高的版税,这真的是非常有诚意了。陈峰对他不由刮目相看,要知道40%的版税弄下来,蓝乐公司不一定有多少赚头,甚至还有亏本的风险。
同时也能说明杰克森非常有眼光,他附加了一个要求,就是有关陈峰音乐作品的优先签约权,显然他很看好陈峰未来的音乐作品。不过陈峰没有完全同意,只同意给他钢琴作品和英文歌曲作品的优先签约权,要知道音乐作品不仅仅只是钢琴曲。
而陈峰也不仅仅只是一名歌手,甚至是吉他手,他不可能将这么多的音乐作品全部优先给蓝乐签约。何况在将来,陈峰也是有可能成立一家自己的音乐公司的,毕竟他有这个资本。
不过,在钢琴领域,他想要再次弄到钢琴精通技能,不知道猴年马月了。若是将来真的重新获得钢琴精通技能,再次发行钢琴专辑,倒是完全可以交给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