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月为了防止闺女犯起小性子,真干出逃学的事儿来,这些日子看得别提多紧,下雪天也坚持要送她上学。
路上难免会遇到同样骑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宋春安,江小月那点隐晦的小心思又活动开,说不清是抱着什么具体目的,有意无意地又去接近他。
最近这些日子,所有人都对宋春安或多或少地转变了看法。
宋春安不再是那个游手好闲、奸懒馋滑、烂泥扶不上墙的窝囊废;
他有本事会看地气帮忙打井,还跟人合伙鼓捣出来探水仪,获得正府表彰;
他还去南方抢险救灾立了大功,还会治猪瘟,马上要去乡里技术站上班吃公粮了!
简直就是咸鱼大翻身,大器晚成!
李胜男根本就配不上他。
江小月又偷瞄一眼宋春安白净的面皮,越发嫌弃自家又黑又丑嘴还笨的汉子。
以前怎么没发现宋春安这么耐看呢?一点都不像小白脸。小白脸可没本事去灾区救人立功。
江小月瞄一眼再瞄一眼,脸颊微微发热,伸手撩起耳畔垂落的一绺碎发,轻轻别到耳后,姿态中有意无意流露出一丝妩媚。
凉凉的雪片落到她发热的耳尖,很快便融化了,凉得她微微打个寒噤,想把抹到脖颈上的包头巾重新戴好,想了想又算了。
包得严严实实的还有啥看头?她昨天特意洗了头发,辫子上还抹了头油,脖子也打了三遍香胰子,洗得白白净净的,还搽了雪花膏。
她脖子生得最好看了,跟优雅的天鹅似的又细又白;不像李胜男那个死胖子,双下巴都快把脖颈子遮没了。
江小月又瞄了眼跟人谈笑风生的宋春安,下意识把脖颈上堆着的包头巾又往下拉了拉,把整段脖颈都露出来。
她身上这件红棉袄,还是结婚时新作的,平常都穿在里头,外头总是套着件外褂挡灰,棉袄还显得很新,缎子面料隐隐还闪着光。
早上出门前她还特意涂了口红,就想着在一片雪白里,只有她一抹鲜艳的红,那个对比,绝了!
就像是红梅赞里头唱得那样,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
真是又美又飒,哪个男人能不爱?宋春安也不例外!
江小月越想越美,也不主动往那帮男人的吹牛扯淡里头插嘴,而是心情很好地放声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