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聂铮三人赶去睡觉,凤无忧自顾去院中空旷的地方做了些恢复训练,早饭好了之后又把聂铮几人叫起来一起吃了,便再一次往南越出发。
孩子之事,她固然伤心,可也并没有因此就到要死要活的地步。
她来自现代,就算是医术和科技那么发达的时代,也一样会有种种问题导致的流产又或者其他问题,更何况,在现在这个时代呢?
凤无忧看过一个统计,说在中国古代的时候,婴儿能有一半的成活率,就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这个孩子意外离开她,只能说是他们缘分未到。
等到缘分到了,孩子自然会再来的。
凤无忧所难过的,只是她对这个孩子关心太少了。
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还可能做了许多伤害他的事情。
好不容易知道了他的存在,却又被那个命咒弄得奄奄一息,根本无暇顾及,到最后,还是这个孩子救了她一命。
说起来,当真是她这个做母亲的亏欠他太多。
再想到这个孩子在她肚子中的乖巧,就更是让凤无忧黯然。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她不可能一直为了这个已经故去的孩子沉溺于伤心,因为前面需要她做的事情,还有太多。
凤无忧一路加急往南越赶,从燕云南下芳洲,再从燕云芳洲交界处入南越,是最快的路线。
越靠近南越,温度就越高,可是同时,湿气却也更重。
这也就导致,虽然单论气温,南越要比燕云暖和不少,可是实际上的身体感觉,却半点也不比燕云舒服,反而还要更难受。
若说燕云是北地凛冽,那么南越,就是实打实的魔法共攻击了,又湿又冷。
“这天气……简直要命!”
凤无忧上次入南越是五六月间,正是南越气温最宜人的时候,所以跟着她的这些人,都没有在冬天到过南越,尤其,他们去的不是温暖的南部,而是南越的北方边境。
这就导致,这种湿冷更让人难挨。
千心几乎一路都缩着脖子。
明明晚上的时候他们都把衣服烘干了,可穿在身上要不了一小会儿,就会潮得像是浇了几斤水一样。
“今天晚上就能到朝风城了,入城之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冬日赶路分外辛苦,虽然事情紧急,可是必要的休整也是不可或缺的。
朝风城是南越北部的一座城池,规模不小,这座城并没有立在南越边境,而是已经靠内一点的地方。
南越土壤特殊,并不适合建立坚固的城池,这座朝风城也是一样,虽然看似高大,但其实并不耐攻打,可虽然如此,它却仍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因为,这是南越输出兵力的主要城池之一。
南越多山林,民众也大多散居于山林之中,所谓城池,大多是为了商旅贸易,又或者是军事作用,一般的城池,实际居住城中的南越人并不多,大多是在城池周围散居,需要交换货物的时候,才会进城交易。
但朝风城是南越北部防线之后的第一大城,许多军需之物都在此处,前线士兵发了军饷会来这里消费,有了缴获,也会到这里来出手,这就导致朝风城中人人都做点小生意,居住的人也因此比别的城池多。
再因为这里靠近边境,本着就近的原则,征兵的时候自然少不了这里。
可以说,北部边境上几乎每个关口又或者据点之上,都有来自朝风城的南越士兵。
凤无忧把目标选在了这里,自然也是看中了它的地理位置。
它既没有到前线,又离前线不是很远,而且和军中联系紧密,很适合打探前线的动静。
直到此时,他们一路经过的南越城池和山林坞寨,都还非常安宁,完全看不到一点兵祸的影子。
看到这种情况,凤无忧心下稍安。
对于那署名非敌之友的来信,她心中其实是信了九分的,并不是因为为封书信上故弄玄虚,而是因为这的确是上官幽兰的性格。
那封书信上说不日出兵,看来,这个“不日”至少目前,还没有到。
不过,越是如此,她反而越要提起警惕,因为很有可能下一秒,上官幽兰就会尽起东林十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