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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7章 没有天赋的作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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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此,算是故事有了一个牵强的结局,但凌风觉得还有一个心愿未了——那个迷尖过姜婉莹的“阎王”还没有付出过代价。

于是又写到一天夜晚与姜婉莹在街边漫步偶遇了“阎王”。“阎王”的样子是按照曾朋的模样塑造的,同样是焗着黄色的“炮头”。姜婉莹挎着凌风的胳膊见到十米远的“阎王”时,看见“阎王”正搂着一个女人往一家酒店里走,后还跟着一帮小弟。

姜婉莹猝然像看到恶魔一样惊愕,拉住凌风的胳膊转过往回走,生怕“阎王”认出她来。凌风通过姜婉莹反常的举动和一再的追问下确定此人就是“阎王”,把姜婉莹送回家后便开始筹划履行他的复仇计划。虽然当时没看清“阎王”的脸,但黄色的“炮头”就是“阎王”标签,通过几天的蹲守、跟踪、伏击,最终凌风在一个没人的地方,戴着遮住脸的旅游帽和黑口罩,用一根镐把砸断了“阎王”的一条腿,又往他额头上抡了一镐把将他打晕……

由于凌风与曾朋统领下的“盖天会”较量过,曾有过多次蹲守、跟踪、伏击的经历,所以编造这个故事得心应手,可翻回头仔细一看,发现这个分手后的故事有很多“硬伤”。最大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姜婉莹不可能跟凌风分手后选择跟冯旭,因为分手的根本原因不是冯旭介入,确切的说跟冯旭一点关系没有,更何况以姜婉莹的智商又岂能做冯旭“骑驴找马”那个“驴”,自己还浑然不觉呢?

这个“硬伤”抛开在外,单说姜婉莹因为冯旭用不专分手后,又怎么可能因为凌风为了替她报仇去与冯旭“单挑”,最后被人用板砖偷袭砸进区院,就决定与他破镜重圆呢?按这个节推理,姜婉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她到底上凌风什么呢?勇气?安全感?前任男友替自己复仇后的快感?男人味?如果仅仅是这些肤浅的东西,她的品味也未免太低了吧?这和两只公猩猩为得到一只母猩猩的配权而决斗,最终母猩猩在两只公猩猩间做出了选择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以上这些节都不成立又何谈报复“阎王”呢?就算报复“阎王”的节写得符合逻辑,那么这本书的主人公凌风又是什么样的人呢?打手?蒙面刺客?还是山寨版的“基督山伯爵”?如果按这种胡编乱造的剧写出几十万字结稿,小说的档次也太低了吧?就像超级大烂片的电影一样,有个精雕细琢开头,硬加上一个漏洞百出的结尾……

凌风想到此停下了笔,懊恼了几天几夜,最后把与姜婉莹分手后的那部分故事从钉在一起的几本笔本中扯了下来,从中间撕成两半扔进了垃圾桶里。苦思冥想了半天也没想来更好的结局,又把垃圾桶里那些碎纸挑出来,用透明胶布小心翼翼地贴合在一起,心里一遍遍的对自己说:“无论写得好不好,这毕竟是我的心血,留着以后追忆吧!”于是眼前的画画又定格在一年前的那一幕……

“看得出,你画这张画时很用心。”

“我打算将来写出第一部长篇小说以后,就用这张画做这封皮。”

“你是说,我会成为你那部小说的女主角?”

“你不光是我第一部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是我一生的女主角。”

“还是别写我了,写你幻想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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