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面前却像是普通货色,丢了满地都是。
而且拿到这狼皮的人也是个败家子,不仅仅没有对狼皮进行简单的防腐处理,完全是将其扔在太阳之下暴晒,这会使得狼毛的颜色立刻退减,成色大大的降低啊。
不过这些狼皮虽然重要,对于边军将士而言,他们更为看重狼的。
他们再度向前奔行了半个时辰,终于是见到了那一地的狼。
这仔细一瞧,他们不由得大惊失色。
这官道道路右侧的草坡上,足足占据了视野,有许多狼皮还未曾剥下来,粗略估计至少昨夜来此的狼群,有好几群。
这让他们由原本的震惊转变为了恐惧。
寻常的人,哪怕是遇到一只落单的孤狼,也是要千般防范,一个稍有不慎就可能葬狼口。
而这数十匹狼,就连是最为凶猛的棕熊,也必须要退避三舍。
可是那个看起来儒雅,彬彬有礼,浑上下透着书生气的公子,却只凭借一把长剑,就是将这群穷凶极恶的狼群,全树的脚面在这里了。
难道这就是武胜转世?
还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呢。
因此,随着这些食被运回驿站,消息也是不胫而走,许多边军将士口中开始流传着一个传说。
陈家有一位公子,喜好游走四方,行侠仗义,嫉恶如仇。
前几来到了并州边塞,凭借一把宝剑在夜间将突袭的狼群全数击杀,其数量有数百之多。
而这个传说,原本并没有这么夸张,可是随着人人口味相传,狼群的数量由原来的十几只变为了数百只,甚至有人开始流传那些狼群不过是代称,实际上,这公子所击杀的全是突厥人。
正所谓流言蜚语,嘻嘻不休。
隋炀帝杨广一直是行走在无人的荒凉戈壁滩之上,历经两之久,才终于是抵达了马邑城。
初到马邑城,隋炀帝杨广立刻感觉到了迥异于大兴城的气氛。
马邑城虽然是大隋的边军之城,但同样也是许多商人通商,必经之地。
出入这座城池,只感觉是异域风扑面而来,坐在马车之中,隋炀帝杨广,看到了几个留着黄色大胡子的波斯人,正在路边与一个鲜卑人讨价还价。
而在更远处,弯刀这种在大隋帝国内,几乎绝技的兵器,却在这里受到许多人围观。
更为让隋炀帝杨广感觉特殊之地在于,一些穿着颇为暴露,材曼妙,容貌清丽的波斯少女,就是在大街之上轻歌慢舞,使得许多人驻足观看,一种让隋炀帝杨广感觉迥异大兴城气氛的感觉,在这座城池之中却已经生根发芽。
“公子,您瞧那几个波斯女人,生的如此曼妙青,却只能当街卖皮笑,而那波斯女人旁之男子,便是这女子之丈夫,为丈夫却可以看到自己的妻子当街卖笑,而且毫无动容甚至对于宾客笑脸欢迎,如此之人可还有气节可言?某家当初听闻时也同样是大吃一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