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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太白与长庚(2 / 2)

披着羊皮的狼躲在羊群里,轻易是很难发现的。

光凭照片谁能分辨出来哪个是慈善家,哪个是罪犯。

当米尔斯和安东尼回到警局的时候,奥沙利文正在带着抢劫案被害者指认嫌犯。

此时已经快晚上八点了。

米尔斯和安东尼都没有打搅他工作,在电梯口的长椅上坐着,那里通常是带着手铐的嫌犯坐的,因此用的是结实的金属,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凹痕,看起来像是被砸成这样的。

“你知道彼得·赖利么?”

“什么?”米尔斯打了个哈欠。

“彼得·赖利,那个被指控杀了他妈妈的年轻人。”安东尼说“周日在教堂弥撒之后,他发现他的妈妈倒在血泊里,他相信只要说实话警察很快就会放他走,于是放弃了使用律师权,这无疑是个错误的选择,四个警察轮番对他进行审讯,他们设法让彼得相信是他杀了自己的母亲。”

“你以为我也会这么对斯加特·戴维斯?”

“你不是警察了。”安东尼揉了揉鼻梁“你今晚住哪?”

“不关你的事。”

“在洛杉矶晚上打车不容易,还是你打算让你的同事送你回去?”

“我能坐巡逻车。”

“好吧,随便你。”

于是二人又无话可说了。

彼得·赖利在监狱里待了20年,直到审判他的法官去世,在法官的柜子找出当年讯问的记录,有逼供的过程,他才洗清冤屈出狱。

当时的四个警官,一个是测谎仪操作员,还有一个声称他们已经找到了彼得行凶的铁证。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深挖那个刚满18岁男孩的潜意识,让他在极度疲劳和说服性审讯的轰炸下写下了认罪书。

不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警方都不相信一个人在没有被暴力、威胁或者拷问的情况下会承认自己犯了罪,于是当赖利的律师请求撤销那个认罪书的时候,他们都选择了驳回。

二十年后,在主检察官的文件中发现了赖利的不在场证明,由此证明赖利是无罪的,最终法院撤销了指控,所有参与案件的人都被开除,而那个真凶依旧逍遥法外。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社会心理学家做了一个实验,如果我们作为旁观者静观两方谈话,那么我们能够清晰的看到哪一方的脸,我们就会认为看到脸的那一方占主导地位。”安东尼这时干巴巴地说道“比如说你和你的朋友在咖啡厅的不同位置,观察一对情侣谈话。你们是听不到他们谈话的内容,只能看到他们的脸和神情。不一会儿,这对情侣要去看电影了。你坐在这对情侣女方的后面,看到的是男方的脸,所以你觉得是男方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你朋友是坐在男方的后面,他越过男方的肩膀,看到的是女方的脸,所以他认为虽然女方看起来柔弱,却一路主导,一定是她提议去看电影的。”

“哦,见鬼,他们去看电影和我有什么关系?”米尔斯不耐烦地嚷嚷。

“摄像头摆放位置会影响心理感受,也无论看过监控多少次,无论是有经验的执法人员观看还是普通市民观看,只要是听不到声音单凭画面做判断,都会认为摄像头对准的犯罪嫌疑人带有愧疚、内疚和忏悔的情绪,而这种‘认为’具有‘不可动摇的持久性’,当时摄像头是对准彼得·赖利的。所以,使得看监控却听不到声音的人认为彼得·赖利是带有愧疚、内疚、忏悔的情绪,这也是判处他有罪的原因之一。”安东尼平静地说道“焦点就是原因,在一个人还没有了解事物的详细状况之前,就紧紧地攫住那个人的注意力,就可以影响那个人随后的判断和决策,你不能太相信你警察的直觉,大卫,查案需要客观公正。”

“用不着你教我!”米尔斯将风衣给裹紧了,然后靠着椅子的扶手呼呼大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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