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当诗人,西弗勒斯更喜欢当王子,野心使得他和食死徒走到一起,他一辈子都不会是拉文克劳的。
俄狄浦斯情结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强调了婴儿对母亲的依恋,以及这种依恋的转化过程。
它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一样,让人难以接受,但除非那个母亲没有给他奶水,也没有任何奖励,男孩才会对母亲没有任何依恋。
莉莉很早就死了,不过她照顾了哈利一年,哈利压力大的时候总是寻求女性的陪伴,虽然他竭力让自己成为和詹姆一样强壮的男性。
伏地魔的母亲除了给了他生命之外,什么物质都没给他,只除了魔法和斯莱特林的血缘。
有魔法为什么不可以阻止死亡?
他想不通,死亡让他觉得羞耻,这和普通男人被女性拒绝感到的羞耻不一样,以他的长相,他很容易讨女人喜欢。
男人把“自尊心”看得比什么都重,自尊心也需要按摩,得知波莫娜要去很贵的餐厅吃饭,鼻涕精一副“你开窍了”的得意劲,丝毫感觉不到她的真实目的。
能去很贵的餐厅证明一个人的经济实力,该死的奸商就是抓住了这一点,菜的价格贵到让波莫娜觉得钱包正在经历惨无人道的谋杀。
这里的风景很好,可以看到“欧洲最美的客厅”,镜子是现代常见的,不过这个餐厅里的镜子是18世纪时期的,那个年代的镜子是奢侈品,美第奇红色的墙上还挂着福尔图尼挂毯,地面是水磨大理石,餐具全部都是纯银的,菜谱全部是还原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让人觉得一下子穿越到了文艺复兴时代。
镜子里的女人穿着礼服,化了精致的妆,戴着耳环、项链、戒指、手镯,谁能将她和那个浑身泥巴的农妇联系在一起。
她想念那个有食肉鼻涕虫的菜园,干完了活她可以去三把扫帚喝一杯黄油啤酒。
她更看重一个人内在的品质,也希望别人也看到她的。
她想找个简单点的丈夫,小孩子就很听她这个当老师的,西弗勒斯太复杂,她不是他的对手。
麻烦的是,他们结婚了,他对她的态度更加随意了。
“你在想什么?”他一边抽烟一边问。
“如果纯血不再歧视麻瓜种,那么人能停止歧视贫穷的人、有不治之症的人以及智力残缺的人么?”她顿了顿又道“女人可以不介意男人的长相,男人会对梅洛普那样的女人产生兴趣么?就连罗恩也歧视过同学院的女生,却追着芙蓉跑,我要是哪天不漂亮了,你还会喜欢我么?”
“你总拿我和罗恩比,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有相似之处?”他露出一口黄牙,笑得无比邪恶。
“或许是因为你们都是那种为了女人拼命的人,就像是中世纪的骑士。”她故意用沙哑的声音说“唯灵主义的圣水浇灌蛮族充满献血和暴力的精神世界,开出最绚丽的花朵,而且你们都对一个理想的女性产生了爱。”
“你嫉妒么?”他问道“有另一个女人在我心里。”
如果他说的是艾琳·普林斯,波莫娜没有那种心情。
“我喜欢你生气,那样很真实,你不需要为了讨好我傻笑。”
她拿起桌上的香马丁尼,很想将它浇在他的脸上,但最终还是忍了。
她喝了一口酒,将镶金边的杯子放在桌上,这时他说到。
“别拿我和罗恩比,你也不喜欢和别人比较,我和一个漂亮又聪明的女人结婚了,你也不需要担心自己老了会怎么样,我衰老的速度比你快。”
“我们……”
“芥末肉排怎么样?”西弗勒斯拿起菜单说“好久没吃肉了。”
就在这时,旁边响起了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发出的清脆脚步声,她循声看了过去,居然是莫尼卡和詹卢卡。
“漂亮女孩总是和有钱的小子约会。”西弗勒斯冷冷得说“这是永恒不变的。”
“你知道莉莉不是这样。”她气急败坏地说。
“你知道要找着一个和你一样的女人多难么?”西弗勒斯怪异得笑着“你为什么要帮情敌说话?”
她想说她们不是情敌,可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你可以嫉妒,也可以无理取闹,你是女人,不是圣徒,老傻瓜的教育还真是成功。”他尖酸地说道。
阿不思是挺成功的,他成功得让一个17岁的男孩坦然赴死了。
那对老Gay都挺擅长洗脑,催眠时潜意识会因为求生欲而对自伤命令产生抵抗,反倒是“清醒”的时候,人会“牺牲”。
你是梦还是醒?
红楼梦里,贾宝玉半梦半醒,刚要诉説前情,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惚惚,听得悲切之声。他睁开眼睛,从梦中惊醒,看到的却是林黛玉,那个最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的女子。
相传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写到这一回作家自己也泪尽而逝了。
也许他写着写着,分不清自己是曹雪芹还是贾宝玉了。
在梦中,他还在花团锦簇的大观园,清醒了,他还在陋室之中,这样的生活不把人逼疯才怪。
也许死亡才能让他得到平静,强行续写下去,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