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时期是男人们的黄金时代,因为他们知道无论自己做了什么,妻子几乎没有机会与他离婚。
她没有选举权、起诉权和财产权,他的孩子们必须尊重并顺从他,如果孩子们太吵闹他可以随时离家,去俱乐部消磨时间。
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人穿着拖地长裙,被钢制裙衬围住,仿佛是笼中的小鸟,日常行动不便是一方面,更严重的是衬裙的原材料是可燃的,在宴会桌面上常常摆有蜡烛,一旦点燃就会有生命危险。
当时的审美认为女性应该有纤细的腰肢,为了迎合当时的审美,许多女孩子从小就开始穿着束身衣,这种衣服和中国的裹小脚大同小异,都是为了显得纤细美丽而没给自己身体足够的成长空间。
她们成了“精美的奴隶”,通过华美的衣服展示自己的优雅与美丽,以此吸引更多异性的注意,通过恋爱来追求自由。
华美的衣服是她们进入公共场所的门票,即使她们会因此损害自己的身体。
任何女性都拥有爱美的权利,但是爱美并不是为了讨好他人。
纳西纱马尔福是在伦敦长大的,波莫娜是苏格兰女人,她不会成为笼中鸟被人饲养。
罗丝也要穿束身衣,当她的母亲知道了她和杰克交往过密的时候,那个老女人亲自给罗丝穿那种刑具一样的衣服。
那种衣服让她觉得窒息,现在波莫娜没有穿那种衣服,却依旧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了,她顺着室内的楼梯来到天台,这里居然有个花园,巴洛克风格的凉亭周围有不少玫瑰花丛,到了花季应该非常漂亮。
伦敦的天气比苏格兰暖和,雪只有薄薄的一层,她将藤制椅子上的雪给扫掉之后坐了上去,那常年阴云密布的天空此刻看起来也无比顺眼了。
比起从一个客厅到另一个客厅这种社交生活,她宁可在乡下种田。
波莫娜喜欢简奥斯丁,她虽然不是那种会读君主论的女人,却清新自然,就像是一首田园诗,那泥泞的小路、青青的水草,以及静谧的屋子,所有的一切都那么让人宁静。
简的时代女人穿着帝国高腰裙,一切都是宽松的,因为没有裙撑,所以可以自由奔跑。
她喜欢孩子们叫父亲“爸爸”而不是“先生”,空气中流转着钢琴弹奏的乐曲声而不是男人自吹自擂的演讲,德拉科这一点非常像卢修斯,但他不像他爸爸一样强硬冷酷,他只是一个被宠坏的男孩儿,不该为他父亲犯的错而承担罪责。
卢修斯应该有很多事要忙碌,不论是魔法部还是生意,他忽视了家庭,于是纳西纱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德拉科。
现在,她可爱的儿子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没有了儿子在家她该多孤独,如果卢修斯还想挽回自己的婚姻就该多在家呆着,而不是跟过去一样到处奔波,那条白化蛇居然在她的新婚之夜打算偷时间转换器。
她喜欢韦斯莱家的魔法烟火,更喜欢看纳威和汉娜在充满了欢乐曲调的舞曲中跟三等舱的乘客一样挽着手跳舞,为什么卢修斯不邀请纳西纱跳?
他就是那种还活在维多利亚时期的男人,妻子和孩子都必须听他的命令,德拉科为了阿斯托尼亚反抗他真是好样的!
波莫娜用魔杖将积雪堆了个雪人,它看起来和铂金贵族像极了。
“去你的,卢修斯马尔福!”波莫娜很没有教养得骂道,并且还送了他一根中指,她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她挥舞着魔杖,让天台上的积雪都集中起来,变成了一个更大的雪人,然后让他跳起了踢踏舞,那模样看起来滑稽极了,可惜只有她一个人看见,卢修斯那么招人恨,他是混蛋加自大狂的综合体,偏偏长了一张俊美的脸,难怪有人会写剧本丑化他了。
1836年,有一个名叫泽维尔拉斯特里克的巫师表演家在佩恩斯威克维300名观众表演踢踏舞时神秘失踪,此后下落不明,他的事迹上了巧克力蛙画片,他消失后再也没人见过或听过他的消息,有人推测他可能是因为时间混乱的受害者之一,因为魔法部在1899年进行了一次时间旅行实验,至少有25个本应存在的人变成了“从未出生”。
如果是卢修斯马尔福获得了时间转换器,他也许不会去复活伏地魔,却有可能回到魔法部之战,将那个预言球献给伏地魔,这样德拉科就不会被惩罚,他自己也不用接受审判,在纳西纱眼里他还是那个英俊又有能力的丈夫,至于未来会变成什么样他才不会去管,卢修斯就是那样的人。
男人要是在意女人对他的看法,至少证明他对她有好感,就连西弗勒斯也曾经为了莉莉骑过扫帚。
卢修斯还喜欢纳西纱,这是他身上无数缺点之中唯一值得肯定的优点了,而且他还是个扛不住压力的废物,难怪最后他和那些遇到中年危机的男人一样出轨了。
男人需要女人欣赏、仰慕的视线,就跟魔法部兄弟喷泉一样,男巫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女巫、马人、妖精和家养小精灵。偏偏卢修斯一件接着一件事搞砸,先是被校董开除,然后多比跑了,为了摆脱那本汤姆的日记本惹出了更大的祸,三年级德拉科被巴克比克抓伤了,又加上伏地魔的力量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死亡的敏感让他需要找个地方逃避,结果他把自己的人生弄得更糟糕了。
“为什么他会听一个蠢货的建议!”波莫娜忍不住抱怨,她的丈夫怎么忽然这么“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