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确定她那位跑路丈夫就是自己的目标,甄善自然暂时不会离开这里,与他离婚。
吊死在歪脖子树上是不可能的,但走之前,怎么也要先把那歪脖子树砍了再说,不是吗?
甄善抓着甄父的袖子,笑了笑,温柔贤惠地说道:“阿爹,我已经是蓝家媳妇了,而且或许富贵是学校那突然有急事才忙着走的,昨晚也是我不小心磕到了,不关他的事情,您别气了。”
富贵是蓝煜的原名,只是他读书后,嫌弃这名字土,不配他那知青的身份,就改了。
但娘娘觉得啊,还是‘富贵’好听多了呢。
当然,要是能叫做‘狗蛋’‘二狗子’‘王八蛋’啊,那就更好听了。
缺儿:“……”那上神转世回去后,可能要羞愤得自刎了。
蓝父蓝母见甄善不仅不闹事,还反过来帮他们劝甄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十分对不起这孩子。
甄父犹豫地看着女儿,“善善,你若是不想……”
“阿爹,我没什么不想的,富贵是咱镇这边的骄傲知青,公公婆婆人又好,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嫁过来。”
甄父沉默许久,“好吧,若有什么事情,就回去找阿爹。”
“阿爹别担心。”
“嗯,”甄父点头,拿出两个陶瓷小盒子,“这是伤药和祛疤膏,你记得按时换药,伤口最近千万不能碰水,在疤消失前,也别吃酸涩这些东西。”
甄善接过盒子,“我知道的,阿爹。”
原身也会中医,她的医术是甄父手把手教的,就算阿爹不说,她也能治好自己的伤。
只是一片慈父心,她自不舍得拒绝。
甄父跟甄善再说了几句话,才回去。
蓝父跟着出去送他,蓝母坐在甄善的床边,拍拍她的手,“善善,谢谢你。”
“娘说什么呢?我们是一家人,怎么还说谢呢?”
“都是我们两口子把富贵惯过头了,没想到他这么混账。”
蓝母嫁给蓝父多年没有孩子,等到三十多岁才有了蓝煜这么个孩子,两老自小就把他看成眼珠子,娇宠着
久而久之,就把儿子给惯出了大小姐的脾气,偏偏他还有自负的资本,年纪轻轻就是十里八乡人人称赞的知青。
也就导致他更加骄傲自满了,眼睛就差长在天上了,就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怎么放在眼里。
说好听是恃才傲物,说难听就是整一个棒槌。
甄善心中甚是同意蓝母骂那棒槌,但蓝母做娘的能骂,她这个做媳妇的话,就不能附和了,还要给他说好话呢。
“娘,富贵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您别多想了,去省城读书更重要嘛。”
“善善,你还维护那混小子,等他下次回来,老子肯定打断他的狗腿。”
蓝父送走甄父,回来就听儿媳妇给儿子说好话,冷哼一声,狠狠地说道。
“行了,你这大嗓门,是要喊得附近邻居都来看咱笑话吗?”蓝母瞪了丈夫一眼。
“老子……”
“去去去,水缸没水了,挑水去。”
“……哦。”
甄善看着蓝父乖乖应了一声,那高大的背影,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只听话的大狗狗,眨眨眼。
这父亲是个听媳妇话的好丈夫,怎么那富贵就是个渣男呢?基因变异啊?
“善善,你别管你爹,他就是那个暴脾气、大嗓门,你先休息,娘去准备午饭。”
“辛苦娘了。”
蓝母慈爱地笑了笑,拿着碗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