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门缓缓开启,我看到一个人横躺在门厅的茶几上。
那是个女人,很年轻。
一身白。
旁边的沙发旁,丢着一件白色的羽绒长袄。
女人上身穿着白色的短袖毛衫,下半截……白短裙……白色长靴。
女人仰躺在茶几上,上下都悬着,以心口为中心,白色的衣服上满是触目惊心的血!
“喂?喂喂?你赶紧回来!”
听筒里出来皮蛋的喊声。
我下意识喃喃道:“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
下一秒钟,吕信骤然现身,眼光一扫,转向我急道:
“中招了!走!把刀带走!”
我疾步退后。
与此同时,一阵警笛由远及近。
“次!”
我转身疾走,没走几步,见到一敞开的楼门,闪念间直接蹿了进去。
城区现存的老楼,多是上世纪建造,我跑上楼顶,沿着参差连接的天台一路狂奔出近一百米。
停下来,脱了球鞋,只穿着袜子往回跑。
到了最初上来的平台,狠劲闭了闭眼,猛地睁开眼,纵身从相当于三楼的顶棚跳了下去。
……
凌晨时分,十一号老楼里还灯火通明。
但窗户里,已经不再有人影穿梭。
我爬在斜对着十一号楼后窗的一棵树上,抱着树丫,大气也不敢出。
“还是年轻,心理素质不够硬啊。”
吕信双手枕在脑后,斜靠在侧上方的树丫里,语气中透着鄙夷。
梁开元和我的姿势差不多,趴在另一根树枝上,神色和我一样难看:
“他反应算是快了,换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吕信折了根细枝叼在嘴里,含糊道:
“如果连灯下黑这种小伎俩都不懂,那我还跟你们玩个屁啊。”
梁开元看了我一眼:“楼顶的鞋印的确能起到迷惑作用,我们现在……也真正诠释了什么叫‘灯下黑’。可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下雨了,天也快亮了……我们总不能一直待在树上啊?”
吕信叹了口气:“果然,富贵人家出身的少爷,真正遇到事的时候,脑子都不怎么够用。”
梁开元懒得和他争辩,只是又再看向我。
天气预报从来都不准,这次貌似也一样。
说好是雨夹雪,瞬间就改成大雪片子了。
我一动不动,几乎连呼吸都是数着秒。
很快,身上就覆盖了一层雪白。
“翟小姐死了。”
我的声音低的几乎和落雪的微声差不多。
梁开元同样低声道:“杀死她的凶器上,有你的指纹。”
吕信道:“最操蛋的是,她的电话里有叫车记录,而且,她的皮包…以及包里的物品上,都有你们所谓的指纹!”
我唯有苦笑。
我是去还包的,乍见到皮包的主人惨死……凶刀带出来了,包却丢在了现场。
现在的状况,我好像不用多深入去想。
单是翟小姐手机里的叫车记录,我就已经被列入杀人嫌犯的队列了。
何况……还有遗落在现场的……死者的皮包……
我确实翻过那个包啊!
吕信直了直腰:“你很犟,天都快亮了,还不肯问我该怎么做?”
“我应该尊称你一声老先生或者前辈,但我不认为用贼的思维能解决这件事。不然为什么兵总能抓到贼?”
“哦,那你就自己玩这场——兵和贼的游戏。”吕信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