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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幽州不可一日无强卒(2 / 2)

马宇急忙说:“不恨,是我自己违反了律法,自作自受。”

李定:“以他的性格,做亭长容易徇私枉法,不合适。但督亢里的百姓,还是很支持他的,推荐他做里正。如果玄德没有意见,县里也就考虑考虑。”

毕竟李定、夏侯博已达成了一致,刘备就算真对马宇不满意,也犯不着扫两人的面子:“督亢里的事,跟我没多大关系,你们看着办吧。

督亢亭与大树亭、郦亭(此时还不叫郦亭,姑且这么叫)之间,督亢泽自南,有一些坡地和洼地,其中有一个寨子曾被督亢匪盘踞,目前可是无主之地?”

夏侯博的部曲就盘踞在这一片:“目前一些流民正聚集在此。”

李定:“这片地原本是沼泽、浅滩和小岛,上次海侵之后逐渐淤积。大部分是无主之地,少量分属郡里几个家族。”

刘备:“我想把寨子和周边的地买些来放牧耕种,价格上希望能便宜些。”

李定:“这片因为处于几个亭之间,相互都不管,而且流民聚集,治安很差,相信有主之地价格不会超过7、8百钱一大亩,若是无主之地,给县里500钱一大亩如何?”

刘备:“你这就不耿直啦!都是些沼泽、荒地,即使有几块田也常常遭受洪灾。不卖给我,县里一分钱赋税收不到,还得贴钱进去赈济灾民!怎么能收500钱一大亩呢?”

刘备心里有本账,若500钱一大亩,即使不交赋税,按照生田一亩收3石的产量,租金最高一半1石半,得约20年才能收回成本。而现在距离黄巾之乱的甲子年不过9年!9年之内根本收不回成本!

李定也有些不好意思:“别生气,做生意嘛,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买了地,寨子可以白送嘛。要不你说个价。”

刘备举起一根手指:“我给个总价,1000亩10万钱,寨子一半归我,一半归流民。土地我分给贫困士卒、流民耕种,里长由我指定。做为新耕地,三年之内免交赋税!”

李定邹着眉头:“这个价格肯定太低了。其他几个家族也不可能同意啊。”

刘备数着手指头:“我这是整体开发,县里如果自己弄,清除匪患、修路、修围堰、修沟渠排水、修房屋、平整土地,得投入多少钱?哪个家族愿意做?或者让流民自己做,那得多少年?

如果县里同意,就这个打包价。如果不,那我一亩也不买。我到广阳、渔阳郡去买洼地去。县里可以考虑考虑。”

李定:“你买这么多地干嘛,就不能少买点?”

刘备:“当然不能。你想想,我辛辛苦苦花了大力气、大价钱把生地弄成熟地,把设施、交通建好,周围的家族却搭便车,我何必呢?”

这就好比后世的恒大、融创,喜欢在郊区买地开发,一买就是一大片,学校、公路、医院一起建设,生生把一片农村变成城市。利润是大,买地成本也低。但开发周期很长,资金规模要求大,融资成本高,中小开发商根本干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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