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自然也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凭白的挨了一顿揍,饶是金阳对金月有些怕,也要大着胆子问个清楚,也好死个明白。
他连连后退,抬手喊道:“停手,月姐姐,用不着下如此狠手吧,我又是哪里得罪你了。”
金月气呼呼的言道:“你自己干了何事,难不成记不得了,是否还需我来提醒。”
说着便又要开打,金阳再退两步,似笑非笑的说道:“不就是因为把随身的佩剑给当了吗,你又何至如此,又没卖掉,改日有钱了,我自会去赎回来,若不是前两日手头紧,又怎么会将佩剑当了呢。”
金阳话音一落,金月抬手便打。“你还好意思说,看剑。”
虽然金阳不喜欢修习武功经卷,可那佩剑却也着实漂亮,而且跟随了他有些年头了,若非真是无奈,他又哪里舍得当掉。当然,金月还不至于为了当一把剑就下此毒手,更多的是借题发挥,好好整治一番这个不求上进的弟弟。
回了自己所居小院之后,金阳便趟在了榻上,一想起刚才莫名其妙的挨揍,便无力吐槽道:“都是没钱惹得祸呀!这女人呐,唉!同样是女人,临月阁的小娘子姿色虽不过如此,可就是能讨人欢心。反倒是家里的这位,絮絮叨叨不算,偏偏还将我管得死死的,让人烦不胜烦。真是不明白,衣食无忧却不懂享乐,偏偏去追求什么武修长寿之道,只为多活那数十年,又有何意,真是弄不懂。”
说着说着,金阳便摸出了今天进门时,柿子亲手交给他的书信,打开袋子,里面装了一封信,用的是打印纸写的,字迹之潦草,犹如三岁孩童之笔记,金阳看着就来气。
其实这也没办法,元叶倒是写了一手好看的硬笔字,但他并不会写这个时代的字,金阳倒是会写,但他又不会用硬笔,最后,用圆珠笔写出来的字,自然就变成了这番模样。
金阳原本还打算看一看内容的,但写信用的纸却更让他感兴趣,他可是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的。研究了一番之后,也觉得无趣,不管见没见过,反正这东西换不来钱。
他正欲看内容的时候,门外一个十四岁的僮仆说道:“少主,水已经打好了。”
伺候金阳的为什么是僮仆,这还得从三年前说起,当时金阳十四岁,伺候他的也是婢女,只是最终,婢女不堪其骚扰,哭泣着向家主告状,为此,金阳还挨了一顿骂,最终结果便是把婢女给换成了男性的僮仆。
金阳闹腾了几次无果后,也只能认命了,但他却坚决不让僮仆伺候自己起床洗漱,除了特定时间的清扫卫生外,甚至不让其踏入卧房一步。
把信收起来后,金阳便出去洗澡了。可等他再次回到床榻上时,他的那封信便没了,金阳有些皱眉,毕竟送信少年当时可说过的,事关重大,不管是否是危言耸听,至少这封信到底写了什么,他都得看一看才是。
在房内找了半天,他最终才在窗户沿上发现了脚印,这可不是人的脚印,而是一只白狐的脚印,这是金阳养的宠物,它是只母狐狸,是当县尉的三叔外出打猎时捕获的,最终送给了金阳做了生辰礼物,算起来,进入金府也有一个年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