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回到十分钟前。
皮尔斯丢下书写板和笔,向着肖三妹伸出手:“肯塔基,三妹,移交砝码的时候……到了。”
肖三妹立刻把一杆早已上完膛的肯塔基步枪递到皮尔斯手上。
熟悉的触感从手心传来,皮尔斯捏住枪,端起来,木质的包着铜皮的枪托压到肩上,金属的冰冷透过脸颊,激得人头脑一清,精神一震。
皮尔斯一直不喜欢肯塔基,哪怕长大了,因为身高的问题依旧不那么喜欢。
肯塔基的枪体足有1.7米,和他站起来几乎一样高,皮尔斯总是无法在狭小的射击舱顺畅地使用它,毕竟1.3米的海事通勤就算戳上刺刀也很难达到这个长度。
这种不顺畅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
以单人单枪论,手持着肯塔基,当年的小皮尔斯需要5分钟完成一次射击,现在的亚提斯先生有纯熟的技艺傍身,需要3分钟。
而同样的状况,他使用海事通勤可以击中120米的目标5次,使用查尔维尔可以击中150米的目标3次。
可即便是这样,肯塔基依旧是不可被替代的,想要和黑胡子麾下的那个顶级猎兵对抗,肯塔基是唯一的选择……
皮尔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屏息,闭住左眼。
视野变窄了。
肯塔基的准星在窄小的视野里游移,不可见的风依托草叶、灰尘、树叶的伴舞被划出轨迹,远处是代表人影的彩色小点,距离白色最近的墨绿色就是皮尔斯的目标,巴沙尔.本.哈萨迪。
“肯塔基是唯一的。”
皮尔斯轻声说,微微抬高枪管,让准星不再对准目标,而是微微向上,再向上。
一种玄奥的名为“对”的灵感突然触动了他的神经元,皮尔斯停下手,吐出气,让肌肉记忆住这一刻的一切。
“这样的射击,黑胡子的猎兵能做到么?”
他轻轻扣下扳机,嘭!
枪焰喷出枪管,沉重的后座力像重锤似砸向肩膀,皮尔斯沉肩,侧腰,在缷力的同时丢掉长枪,臂一压就从肖三妹手上接过第二把枪。
他重新举起枪,只是这一次再没有了漫长的瞄准过程,他凭着身体的记忆把姿势恢复到三秒以前,就像时间在这一刻陷入卡顿,在小小的区间里反复重演。
嘭!
二点五秒。
嘭!
二秒。
嘭!
一点五秒。
嘭!
第一杆枪坠地,皮尔斯捏着第五杆枪站起身,呼一声吹开挂落额前的那缕卷发。
“三妹,转移,亚渣的炮弹会咬人,跑的时候记得仔细自己的头顶。”
两个小家伙开始跑路,一米七的皮尔斯在后,一米五五的肖三妹在前。
肯塔基的长度给他们在山岩间蹦跳制造了巨大的难题,为了不让枪拌住脚,他们只能像投降一样高举双手,把横过来的枪托举在头顶上。
城堡的方向开始传来枪声,初时杂乱,渐渐有序,在一声巨响后达到最密,之后炮声响起,枪声又再一次杂乱起来。
“城堡的对抗似乎比想象中激烈多了……”
喘着气,皮尔斯终于在十分钟后跑到了既定位置。
这里距离战场600米左右,在一处低矮的半山,是一片由七棵大树组成的疏林。
疏林正对着一条小径,两者直线距离220米,落差40米,中间包括一条山溪,一崖峭壁和半座山谷。
小径是进出米拉尼城堡的必经之路,苏丹卫队如果溃退就必定会经过。这意味着在疏林设伏的皮尔斯可以轻易把他们纳入射程,而他们既是发现了皮尔斯,想要跨过220米的直线距离也需要至少35分钟。
抵达位置,皮尔斯把自己的长枪抛给肖三妹,肖三妹抓紧时间填装弹药,他则翻身上树,三下五除二就在树杈上找好了视野开阔的观测点。
他的第二个任务是刺王。
在洛林的规划中,迪拉曼需要死在这里。
一方面,苏丹的连续暴毙有助于马斯喀特政治分裂。欧洲人喜欢政治分裂,越分裂,殖民一个国家的代价就越小,越分裂,白人就越容易把自己打扮成“朋友”。
另一方面,摇摆不定的哈萨迪家族始终是洛林心头的一根刺。然而就算是上帝也不可能让全堡上下1500多个阿曼人都成为忠贞的叛国者,洛林只能选择最粗鲁的办法,让苏丹国的新主死在攻伐米拉尼城堡的途中,彻底断绝这些人归国的退路。
“只是这到处乱糟糟的,那位年轻的苏丹究竟在哪儿呢?”
蹲在树上,皮尔斯慢悠悠摇动着望镜,摇着摇着,他突然愣在当场。
肖三妹刚刚费力地把一颗大半号的铅弹扭进枪管,她收起通条,奇怪地抬头:“少爷,您看到什么了?”
“就在刚才,天杀的亚渣把我的任务目标抢走了。”皮尔斯呐呐地吸了吸鼻子,“苏丹先生飞得好高,整个人都串到树杈上,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