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倒是很想请大家一块吃顿饭,可是后来琢磨一下,这不是后世,她还不懂正经人家用餐的规矩,说不好就是一家子,男女吃饭都不能同桌呢。那就更别说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打算请几个外男吃饭了。
她如果发出邀请,恐怕人家觉得不妥当不想来却不好拒绝。她自己是不怕,可她不想给本来好心帮她的人带去麻烦,流言蜚语在古代可是会杀人的。
不如就给大伙先分点肉。
肉这个东西算不得什么好礼,但好歹实在,家家都用得上。就她目前这种条件来说,能一人送点肉已经很不错了,刚还完债,她手里真没几个钱。一斤半肉好歹要50来个铜币,应该没人会嫌弃,吃不吃饭的,以后研究研究再说吧。
只是当屠户大叔把四个猪蹄上称的时候,她眯了眯眼,那小子果然又给她打马虎眼了。
看样子猪蹄根本就不是22铜币一根,而是22铜币一斤。她说呢,一个猪蹄小的一斤多,大的足有两三斤,差那么多大伙不可能乐意给统一价。还有,那猪蹄可不比大骨,剔得干干净净的看不见一丝肉,在这个肥肉比瘦肉贵的时代,怎么可能那么便宜?
好在就是给大狗发奶那阵子买过几回,后来鱼啊、肉的,猪蹄就买得少了,不然她不是欠屠户小哥老鼻子的东西了?
“哑娘子,这些骨头和下水你也要啊?这骨头可还有不少,没啥肉,就算你要喂狗也多了些吧?就是这种时候,放七八天也要臭了,你不如等下回再来买些新鲜的?还有这副大肠,虽然便宜是便宜,但味道大,我瞧着你估计是吃不惯的,不如拿这钱换几两肉吃吃。”
范屠户真是一心为冯时夏着想,毕竟这可不是外人,他要是不帮忙想着些,到时候恐怕还得糟埋怨。
可冯时夏哪在乎这个,这骨头看着多,可阿元的家人要回了,差不多“学委”也要回了,等菜园子种起来,以后能跟这些孩子聚餐的机会就少了。得趁这回好好吃一顿,几个孩子都喜欢骨髓,真要炖上,一顿也是能吃完的。
大肠洗起来费事,确实也臭烘烘的,要是平日里她是不太会买,可这回是为了给屠户小哥清摊,肯定是要买的。再加之她爆炒出来的几个孩子不算排斥,多多少少都能吃几口,而且大男孩尤其爱吃,买回去也没什么。
于是,她只点点头,表示样样都是要的。至于其他那些内脏,跟上回一样,卤些炒些,都不会浪费的。
“要不我把小赵喊回来,你买的东西太多了,要是别个来买,多少也是要便宜点或者送些啥子的。”范屠户有点为难。
冯时夏摇摇头,她就是不想那小子看着才偷摸着先来买了的,不然到时候赛钱给他,他都不会同意。
她只让范屠户给她按平日卖的报价和称重,自个儿利索地算了总价给付了钱。给屠户小哥那份就放到了他的箩筐里,自己杂七杂八的全装进了背篓,手里还提着几挂要分出去的。
其实给屠户送肉这行为看起来是真有点傻,可她要是独独给屠户小哥买点不一样的也不太好。
她觉着这肉就当是自己先补一些之前买猪蹄占的便宜。到时候小哥要自己带回去吃或是寄放到大叔这里卖或是送人,她都没意见。等她想着其他合适的礼,再给补送一份就是了。
嗯,回头把屋里做的果丹皮包一点,还有自己留的好几斤肉,除了做包子的、卤的、吃的,应该还能剩两三斤,到时候都做成肉松,也分给小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