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意识到这点,意识到这个白猫可能为己所用,任天接近他的意愿开始变得主动,要迎合一个人,自然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亲近他的机会。
白猫开始分享他的东西给任天,最开始是他的酒,接着是他的烟,还有一次,他给了一条他不喜欢的外套给任天。他甚至分享了自己的那只勃朗宁手枪给他,不过,过程让任天十分不愉快。
那天,一个早起迟到的家伙,被一早带着起床气的白猫拿来试枪,他把枪抵在那个家伙的头上的时候,忽然间喊道:“刚,你来帮我杀了他。”
任天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枪,调转枪口,对着地面开了一枪,接着对白猫道:“我一直很尊敬你,但是,你滥杀无辜的这个风格,实在不讨人喜欢,joe,咱们列个规矩,处罚分个等级,哪些需要一枪毙命的,咱们列出来,其余的,像这个家伙这样子的,一杀了之未免太粗暴了一点。你可以稍微仁慈一点,这完全不损你的威严和权力。”
joe是白猫的英文名,基地里没人知道,白猫在一次跟任天喝酒的时候告诉了他,并且允许他这样子称呼他。
白猫一把夺过任天手里的枪,重新指着那个跪在地上面临死亡的家伙的头上,道:“那太麻烦了,我不喜欢麻烦的东西。当别人畏惧你的时候,那就是权威。”
不过,白猫最终没有扣动扳机。他将勃朗宁插进自己腰间的枪套,道:“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讨厌了。刚,你知道吗,我没有在扣动扳机的时候,犹豫过是否要射出子弹,你让我第一次走到这个状态,可是,我真的很讨厌这么做,我是为了你,刚,为了你,做个让步。”
就这样,在白猫一连声的抱怨着,这个杀人成瘾的恶魔,终于放过了那个人。那天吃晚饭的时候,早上被他救下的那个人,借机靠近他,低声道:“刚哥,以后,你就是我大哥。我叫罗宵,你记住了。兄弟我有命从这里出去,以后我就是你的人。”
罗霄。我记住了。希望有用得着你的时候。来这里受训的,恐怕一个个都罪该万死,或者将会罪该万死,但是,不是被白猫这样滥杀。任天觉得,自己不希望看到这里隔三差五都有死人的尸体出现。
任天感觉joe似乎在心里想要把自己当成朋友。或许是丛林生活,让他感觉孤单,他的残暴一方面树立了他的威严,另一方面也让所有人对他怒意盎然。这是一个残暴傲慢然而孤独的人。
任天分不清时间,从来基地的第一天起,他开始用一种极其隐秘的方式记录时间,每个晚上白天,大自然会提醒你这里又过了一日,太阳在天空挪动的轨迹,也可以帮助他大概判断时间,虽然,他知道教官们手上,有他想要的一切,但是,现在,他还不想打草惊蛇,他唯一担心的是,古北和警局的人,估计已经为了找到他的下落,发疯了。
这里没有供学员洗澡的地方,甚至连洗脸的地方也没有,唯一的一个洗浴间,有热水供应,但是只给教官们用。不过,这里雨水很多,应该属于亚热带气候,又在丛林之中,隔三差五的一次大雨,就是受训学员的洗澡洗脸的时机。
任天注意到,这里的确与外界完全隔绝,普通学员,想要与外界联系,几乎不可能,物资是从这里经过的飞机空投下来的,一个月一次。
实际上,这里的生活资料,有一部分是自给自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