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向自己求婚。
这是嬴思瞳曾经做了无数次的公主梦,却从来没有奢望过会有实现的一天。
她还许诺说只要夏源给他买钻戒,那么她就倒立啃马桶盖,因为她压根儿就不相信,抠门儿如夏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嫁给我吧。嬴思瞳。”
夏源微微一笑,深情地凝视着她。
嬴思瞳呆呆地用手捂着嘴,眼眶通红,整个人却像石化了一样。
“太过分了夏源!”
她一边流着泪,一边控诉着,“太过分了,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知道,我知道……”
夏源笑着流泪,“这一天我做得太晚了。我早就该做这件事情的。”
是啊,我早该做这件事情的。
当他第一次遇到嬴思瞳的时候。
当他第一次在血泊中凝视着这双美丽的边缘泛着微红光亮的琥珀色瞳仁的时候。
当他第一次跟她说结婚的时候。
当他第一次让嬴思瞳做自己女朋友的时候。
当他第一次牵她的手的时候。
当他第一次品尝她的嘴唇的时候。
当他……
无数次的第一次,都被他错过。
确实太过分了。
嬴思瞳用手指轻轻捏住戒指的一边,将它握到手上。
“不不,不是这样的。”
夏源赶紧纠正,按照正确的仪式,应该由他把戒指戴到嬴思瞳的手上。
奈何这个家伙的手劲太大,他一下子没抢过她。
“哼!真是过分!”
嬴思瞳皱起眉头,“夏源,我真是没有想到,你居然为了让我吃马桶盖无所不用其极,居然拿拍戏的道具来骗我!”
嬴思瞳举起手,然后用力将手中的戒指投出。
只听扑通一声,戒指掉进了海里,消失在浪花当中。
“我了个去!这是真的!!”
夏源发足狂奔,边跑边把西服脱下来扔到地上,然后跑进了浪花里面。
只留下身后一脸懵逼的嬴思瞳。
“哈?!”
……
在大浪之中,两个人弯着腰翻找着,可是大家都知道,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然就不会有一句成语叫做【大海捞针】了。
无数的女孩子,无数双鞋都是这样被大海吞掉,然后经过一番辗转又被冲到大洋的彼岸。
至于钻戒,搞不好会在海底泥沙掩埋的大蚌壳中找到它。
找了一会儿,天色也黑了。
嬴思瞳怕夏源的西装也弄丢了,于是走回岸上,把他的衣服捧在手里。
她有些心疼地看着夏源,心里面满是悔恨。
过了一会儿,她大喊到:
“别找了!”
“什么?!”
夏源大声问到。
海浪声轰隆作响,淹没了两个人的声音。
“我说别找了!”嬴思瞳大声喊,“找不到的!”
“那怎么能行?!”
夏源大声回答她,“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买的,而且这是我第一次求婚,不能没有它啊!”
“我已经!收!到!啦!!!”
小眼睛用双手圈在嘴边,大声地喊。
“啊?”
夏源直起身子,回过头来一脸懵逼地看着她。
海水汹涌澎湃,他的裤子鞋子衬衫完全湿透了。
“真正的钻戒,不就是你的心吗?”
嬴思瞳笑了起来,“我感受到了。”
她用手按压在心脏上,“它就在这里。”
……
天色尽黑,两个人影肩并肩走在路上。
夏源光着脚,手上拎着已经湿透的皮鞋。
嬴思瞳披着他的西服,头发凌乱,眼神妩媚动人。
在路过一片公路上的绿化带时,嬴思瞳停下脚步,撩拨着耳边的头发,看着草丛里的一株狗尾草。
“夏源,你能用狗尾草给我编一个戒指吗?”
夏源大概猜到她的意思,没有说话,只是光着脚走进了草坪里。
他坐在地上,拔起一根狗尾草,仔细地编着。
嬴思瞳紧了紧身上的西服,轻轻站在他的身后。
过了一会儿,草戒指编好了。
夏源单膝跪地,将它举到空中。
还没等他开口,嬴思瞳浅笑着说到,“我愿意。”
她伸出手,把手指递到夏源的面前。
夏源微微一愣,低头将草戒指给她戴上,不大不小,正好契合她的无名指。
微风轻轻吹拂着。
路灯投射的光亮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斜长。
嬴思瞳把手举到空中,迎着光仔细地看了看,感叹着,“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求婚戒指。”
是的。
不用多大的钻石。
不需要多么浪漫奢华的求婚场面。
只是这么简单的感动,哪怕是一只草戒指,却已经足够。
夏源露出无奈的笑容,还是按照原计划的最后一步,走上前去,将她拦腰抱了起来。
血族美少妇发出一声轻呼,被他公主抱在怀里,双脚踢打了两下就没再动。
她低头靠在夏源的胸口,听着轰隆作响的心跳声,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夏源像一个骑士抱着他的公主,光着脚,拎着鞋往前走去。
就像是奔赴圣地一样。
或许——
是血族的圣地。
“夏源,我真的真的很感动。”
“我知道。”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是真的。”
“我知道。”
“如果我知道那枚戒指是真的,我肯定不会扔它。”
“我知道。”
“唔……但是,吃马桶盖的事情怎么办?”嬴思瞳嘟着嘴巴,楚楚可怜地看着夏源,“你该不会真的要你老婆倒立吃马桶盖吧?”
“怎么会呢?”
夏源停下脚步,低下头凑近了她的耳朵。
“我可以为了你叫一个晚上的【马桶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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