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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醉里挑灯看剑(2 / 2)

那些爱钱的就更不用说了,别说对方的形象了,见了钱,自己的六亲都可以不在乎。

可是,巫海也不能大街上一见到美女就嚷嚷“我是xxx”啊,万一被当成疯子,不就又给他那名扬天下的兄长丢人了?

不过他哥其实从来没嫌弃他丢人过。

手机响起。

巫海习惯性把沾了油的手往裤子上抹了抹才去摸手机,反正很少低头,裤子脏了自己又看不见,眼不见心不烦嘛,别人看见让别人烦去好了。

巫山:“在哪儿?”

巫海:“离家不远,肚子饿了,吃点儿东西就回去。”

巫山:“赶紧回家,有事找你。”

巫海:“哥,啥事儿啊,电话里说不行吗,晚上我还得写歌儿呢。”

巫山:“比写歌儿重要多了,给你介绍对象。”

巫海蹭一下站了起来:“啥?日理万机的总裁大人啥时候开始关心起我的感情生活来了?”

巫山:“别说那么多,限你最晚6点半到家,洗头洗澡捯饬利落点儿,7点半赶到米其林西餐厅,以真如海的名字定好位了。”

巫海:“动真格的啊?哥,你给我介绍的什么人啊?我也不了解人家啊。”

巫山:“去了就是为了了解。如果这个不合适,明天7点半继续下一个。”

巫海:“哥,药不能停啊!”

巫山:“滚。我吃没吃药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尽快完婚。”

巫海差点儿被一块臭豆腐噎死:“咱们亲兄弟干嘛要高度同步?你成你的亲,为毛要我跟你同时完婚?你以为我长得跟你似的万人迷呐?第一次见面,人家不吐了就已经很不错了好吗!”

巫山看说不动他,甩出了“杀手锏”:“总之,如果6点半你到不了家,我不保证你桌上那堆手稿能活过今晚。”

这下,被抓住要害的巫海跳了起来,手里撸完的没撸完的串儿们如同天女散花般飞了出去,旁边两条觊觎很久的流浪狗立刻抓住了这个机会。

“哥,你别乱来啊!我这就回去还不行?”

巫海跟巫山正好相反,他不喜欢也不习惯高科技产品,反而向往古人那种淳朴又不便利的生活,恨不得披着蓑衣坐着小船点着油灯创作。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那生活才有味道呢!

所以这家伙好像是从古代穿越回来的那么不合时宜,到现在也不怎么会打字,如果让他把写出来的歌儿敲到电脑里,100个字得溜溜敲上一天,因为是用一个手指头敲的,好容易找到键盘上一个字母,一眨眼又不见了或者忘了,诶,我刚才要敲哪个来着?

所以,巫海至今还保持着写手稿的习惯,而且写出来打死也记不住要先复印一份,也想不起来拿手机拍个照,就那么随意地往书桌上一搁,拿本书一压,被小风吹得哗哗响才有意境,要用的时候再手忙脚乱翻出来。

所有的手稿都是独一份儿,丢了就没处找去了,而且那时那刻的灵感一去不复来,所以巫山拿这个一“威胁”他,他就立刻缴械投降。

巫海心想,嗐,不就是见个妹子嘛,又不是坏事,反正我也爱看美女,去就去吧!

他回家先把自己洗白白,然后一头钻到壁橱里,只见t恤和牛仔裤一件件从里面飞了出来,可惜这些都不是巫海要找的,他正在物色一条没有破洞的牛仔裤,这样看着对人家女孩子比较尊重。

t恤也不能随便穿,万一胸前写点儿自己不认识的莫名其妙的外语单词,很容易出事的。

比如上次,他就流着哈喇子在地铁里欣赏一位靓瞎眼的金发碧眼外国美女的背影,可惜她转过身来的时候,t恤饱满的胸前写着偌大的一个“鸡”字......估计她是属鸡的。可是,呃,还是先把别的国家的文化了解彻底了再用比较好。

所以,今天巫海的文化衫是素的,上面一个字都木有。

他还拿根皮筋把头发绑了个马尾,至少不会长发飘飘了。

世上的女人分两种,第一种一看到长发飘飘的男子,就自动将其定义为桀骜不驯文艺青年;第二种一看到长发飘飘的男子,就自动将其定义为小流氓。

巫海明明是前者,但不知道为什么,屡屡被定义为后者,所以他今天对镜贴花黄贴得格外卖力,无论成不成,力争给人留一个好印象。

最后朝镜子里一看,嘿,小伙儿挺精神,把美女吓跑应该是不至于了,但是会不会吓得半身不遂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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