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又处在山坳子里,地少人多,出山的路不好走,一来一回,沈氏的小碎步,恐怕得走上一天。
女人家在古代本就很少抛头露面,更别说出去找活补贴家用,明明什么都没做,还惹了一身的流言蜚语。
只怕还没等她赚到钱,他们姐弟二人就得饿死了。
沈青禾也没有细说,自己去找了一把砍柴刀,别在腰后,便道:“阿娘,我去去就回,你把院门插好,谁来也别开。”
想她前世好歹也练过的,又做了几年保镖。擒拿格斗不在话下,技艺精湛。
即便再落魄,难道还怕填不饱肚子吗?
不过因为长年过着腥风血雨的日子,她的性情,越发清冷,不喜喧闹结交,今儿已算是打破自己的性情了。
沈氏根本拦不住,眼瞧见着青禾头也不回的出门去了,心里担忧的不行。
阿宝呆呆的念道:“阿娘,我阿姐好像变的不一样了……”
沈氏除了叹气,什么都做不了。
女儿醒来之后,真的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这边,青禾快步穿过村子,一路上低着头走路,脚下飞快。
自然也不知道,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正盯着她瞧。
河溪村被大山围着,山势最高的地方,海拔有两千多米。
大山绵延数十里,听说最深处,连最优秀的猎人都没有进去过,里面有毒雾迷沼,进去就出不来了。
即便只是离村子最近的山,倾斜度高,也十分难走。
一条小路模糊不清,期间还有好许多岔路,不认得路,也容易迷路。
青禾今儿也不打算往深山里走,当务之急是解决今儿的伙食。
山里的野味虽多,却也不容易捕获。
下套子,挖陷阱,放捕兽夹。
但是这些常用的办法,沈青禾现在也没办法用。
这副小身板,真是让她无可奈何,再多的拳脚也施展不开。
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她脑子里有的是功夫路数,假以时日,定然能练出来。
拨开灌木杂草,寻着那细微的痕迹,终于听见清脆的叫声,那是野鸡。
林子里的野鸡,跑的快还会飞,一击不中,钻进茂密的草丛中,就别想再抓到。
沈青禾悄悄蹲下身子,摸出腰后的砍刀,猫着身子,靠近那只悠闲散步的野鸡。
她的手有些抖,毕竟不是自己原先的身体,不是那么的协调。
“咕咕!”野鸡贼警觉,高立着脑袋,提起的一只爪子还悬在半路,犹豫着要不要放下,还是掉头就扑棱翅膀跑走。
沈青禾屏住呼吸,瞅准时机,扔出了砍刀。
刀子没入草丛,伴随着一声嘶鸣,打中了!
沈青禾跳起来,飞快的冲过去。
野鸡被击中瘫在地上,扑腾了两下,没能爬起来。
青禾抓住翅膀把它拎起来,颠了颠,估摸着有两斤多。
野鸡本来也不大不可能长的太肥,要不然还昨飞起来。
下山的路上,她又挖了些冬笋子。
刚刚开春,万物尚在复苏阶段,能食用的蘑菇并不多,只有冬笋还藏在树叶杂土下,如果没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是根本找不到它们的。
回到村子里时,天已渐渐黑下来,青禾只顾着低头走路。
快到家时,冷不丁从路边窜出一个男人,拦住她的去路。
青禾眯起眼,抬头看着这个一脸邪意的男人,刘杏的远房堂弟——刘魁,真的算起来还是她的长辈呢!
可就是这个男人,前几日趁着四下无人,将沈青禾拖到打谷场的麦草垛,欲行不轨之事。
现下不是农忙时节,又是冷天,打谷场连个人影都没有。
若不是刘魁被路过的野狗吓跑,恐怕这丫头现在只有上吊投河的份了。
刘魁摸着下巴,笑眯眯的说道:“青禾啊!你这是打哪来,不是说生病了吗?瞧这小脸瘦的,走,跟我回家,我给你拿点好吃的补补。”
坏人骗小孩的老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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