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余凡起了个大早,最近这段时间,每天早起,若是被以前同学知道了,肯定会觉得余凡另一个绰号受到了极大的侮辱——那个用整个求学期证明过的“睡神”称号。
余凡也没办法,以前就是非常嗜睡,控制不住,总是没精打采的样子。但现在好了,自从修行以来,精神极好,甚至他昨晚熬夜洗了血迹斑斑的衣服后已经两点,今天还能起个大早。
恰好今天生日,开个好头,以后必将这种习惯延续下去。
给苏柏宇和穆若涵等人分别去了电话,电话那边还是无法接通的提示,看样子约的游戏“五黑”显然泡汤。不过,余凡并不失落,因为他本就不怎么喜欢过生日,这次的提议,不过是想给柏哥创造机会。可现在,他们说不定就在一起执行任务,用不着自己创造机会。
还是去看看昨晚救回来的那些流浪狗怎么样吧。
可是,还没出门,就有麻烦找上门来。
警察局审讯室
“房警官,真不是我先动手的,你得相信我啊。”又一次坐在了这里,余凡有些无奈。
“哦,那你的意思,他们自己把自己打伤,然后跑来报警?”房琛语气有些奇怪,厉声道:“我劝你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懂吗?”
“是,我动手了,但我是正当防卫啊!那附近应该有监控,你调监控啊?”
“监控,我们查过,昨晚被人人为破坏,但我们并不晓得是谁干的。反而,你的动机很大,因为你有那个实力。并且,你们那么大的动静,也没什么人敢旁观。”
“我……有实力也不能证明是我干的,那个红衣服的,叫什么‘强哥’的,他也是修真者,你们怎么不怀疑他呢?”
“他破坏监控,然后被你毒打一顿,还来报警,脑子有病吧?”
“这个……可能真有!”
“你……”房琛气结,怎会有这种给个话头就网上赶的人呢,就听耳机内传来声音,片刻回道:“好的,所长。”
然后上前,十分不情愿的将余凡从审讯椅上带了下来,走出审讯室,对余凡道:“好了,没你什么事了,有人送来了视频,可以证明你是无辜的。”
余凡大喜,感觉最近运气突然好起来了。
“但是,为了我市的治安,请你尽量收敛点,不要老是给我们惹事。”房琛警告着,黑着脸走向另一个审讯室,嘀咕道:“好啊,还敢恶人先告状,当我们警察好糊弄吗?”
余凡笑着点头答应下来,刚出警察局,余凡便看到一个靠在一辆奥迪tt车上的男子朝自己这个方向在打招呼,余凡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才确定他是在跟自己打招呼。
余凡刚走两步,就见那男子一路小跑到自己跟前,笑嘻嘻的说道:“余哥,你终于出来啦。”
“你是?”余凡打量着该男子,长相还算帅气,打着耳钉,染着淡蓝色的头发,穿着时髦,手腕上还戴了一块名表,余凡在电视上见过,牌子不记得了,听说好几十万呢。
可是,他并不认识这个人啊。
“余哥,我叫孙辉,是咱们学校大三的学生。我是来接你的,昨晚,你真是太帅气了,那么几下,就把那群混混收拾了,你不知道,全校现在很多都是你的粉丝呢。说你是什么,李小龙在世。”孙辉激动的说着,还比划了几个李小龙的经典动作。
“全校都知道?”余凡讶异。
“嘿嘿,我昨晚路过,恰好拍下了整个过程,一时激动,就传到了网上,您不会怪我吧?”孙辉有些不好意思。
余凡恍然,怪不得警察这么快就把自己放了呢,这么说来,还得感谢这个叫孙辉的人呢。他这么一说,弄的自己也跟着不好意思起来:“没事,要不是你录了这个视频,我还不知道得在局子里待多久呢。”
“我还没你大,你这么叫我,怪别扭的。”生人面前,余凡又恢复了那副腼腆的神色。
“余哥,以后在学校,还得您罩着呢,应该这样叫您。”孙辉义正言辞,准备带着余凡坐他的车回学校,却被余凡拒绝了。因为初次相识,他并不了解孙辉的为人,若是被人欺凌,自己出头帮衬还可以,若是恃强凌弱,自己可就成了他们狐假虎威的资本了。
孙辉死死纠缠,以顺路为借口,终于使得余凡点头应了下来。让余凡在门口稍等,立即跑去将自己的奥迪tt开了出来,结果,哪还有余凡的身影。
……
摆脱了孙辉,余凡向着宠物医院赶去,想着回宿舍将银行卡拿上,好给人家把医药费付了,便绕路回了学校。
刚从楼上下来,一路匆忙,还没走到学校门口,就被一把长剑拦住了去路。
“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玩意?”余凡心里想着,一抬头,立时傻眼。
手持长剑者是一女子,此女气质超然出群,瓜子脸上肤色白皙中透着一点红晕,五官精致,蛾眉宛转。身材高挑,约有一米七多一点,一身青色汉服合体修身,玉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纤腰,身姿绰约,惹人心魂。哪怕脸上带着愠怒之色,依旧没到让人窒息。可谓:
青丝如瀑随风舞,亭亭玉立窈窕姿,明眸皓齿玉肌颜,衣袂飘飘谪仙人。
余凡不禁想起白居易诗中两句:双眸剪秋水,十指剥春葱。用在她的身上,十分贴切。平生所见,即使穆若涵,也逊色一分。
“我看你这次往哪躲!”女子愠怒道,但即使如此,声线细腻,犹若百灵鸟儿鸣啼。
“躲?我干嘛要躲?姑娘,你认错人了吧?”余凡不解,但心里却在嘀咕:“如此仙人之姿,往上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有躲的时候?真希望你没认错人啊!”
“认错?不可能,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虽然被面前的美貌折服,但余凡可不愿帮别人背黑锅,哪怕是个幸福的锅。当然,以目前来看,该女子怨气如此之大,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还是莫要沾染为好:“姑娘,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女子,你肯定认错了!”
“错不了,我记得你的人,也记得你的字!”说完,女子从怀里拿出一张纸,举在余凡面前。
余凡定睛一看,上写:“你还在,真好!”,这不是自己在医院写的吗,可是不对啊,自己明明是用钢笔写的,怎么会变成毛笔字。
“姑娘,这个字迹是我的,但我从来都没有用毛笔写过,我一般都用这个”说着,从胸前拿出钢笔,在空中晃了晃。岂料,这么一晃,钢笔瞬间变为一支毛笔,甚是奇异。
若不是笔杆和钢笔同材质,余凡都以为自己拿错了呢。
“还说这不是你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