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陲小镇的秋日,素来寂寥萧条。
碧蓝辽阔的天,衰草连天的地,稀疏静默的柳,行色匆匆的人,在这儿,找不到一丝一毫南齐京城繁华如烟,吆喝热闹的影子。
这于喜欢寻花问柳的庄亲王来说,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可偏偏,楚洵自从那晚回了驿站,便一直跟顾宝笙在一起,不来与他请安问好,更没将那少女带到他跟前转悠两圈儿。
他只觉心痒难耐,焦躁非常。
可景仁帝给他限的回京的日期,已经所剩无几,再待下去,只怕归期会晚。
若是不能将那睿王府的小郡主提前弄到手,等楚洵与她成了婚,那女子不是完璧之身了,就算他得到了人,也会觉得,白璧微瑕,美中不足,终究会抱憾终身的。
齐氏见他跟馋猴儿似的,心里琢磨了一阵,便笑着提议道:“王爷,妾身觉着呀。
——这父子血缘虽是天生的,可到底这亲情深厚,还是得好生相处了才有,不是吗?子珩性子冷了些,可那心也不是捂不热的石头。
陛下这回不也盼着子珩能好好儿的跟在您后头做事,帮着咱们南齐稳固江山吗?
咱们都已经十多年没见着子珩了,若是仅仅相处这几日便走,那孩子哪儿能跟王爷您的父子之情亲厚起来啊。”
齐氏一面给庄亲王捏着肩膀,一面在他耳旁吐气如兰道:“若是陛下亲自下旨,要子珩跟咱们一块儿回去,这一路相处啊,还怕……那孩子不听您的话吗?”
齐氏将那“孩子”两个字咬得极重,庄亲王自然听出了这声“孩子”是另有所指,脸上立马浮现一抹满意的笑容来。
他将齐氏的手一拉,便让齐氏坐在了他怀里,捏着她一双白嫩细滑的玉手,哈哈大笑道:“你呀你,你说本王该拿什么谢你呀!”
庄亲王若是迟迟不回京城,按照景仁帝那多疑多思的性子必定会以为他另有所图,想将儿子的势力化为所用。
到时候,恐怕他还没回京,半路就已经悄无声息的死了。
可用亲情一事,向景仁帝提出这个事儿,那可就算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了。
他可以在信中,正大光明的“哭诉一番”,他没有及时赶回京城,那可不是他私信作祟啊。
他留在这儿,兢兢业业,辛辛苦苦的做事儿,都是为了让儿子跟他和景仁帝一条心!为了让儿子帮景仁帝守卫江山。
齐氏笑得一脸春意荡漾,手一下下的抚着庄亲王的胸膛娇媚道:“王爷,妾身与您夫妻一体,哪儿有什么谢不谢啊!
妾身只盼着……子珩成亲后,阿沔也能尽快和书娆成亲。”
她早已打听过了,那北堂笙是个体弱多病,生子困难的,而这沈书娆却是身子康健,极好生养的。
楚洵么,反正都是庄亲王的儿子,到时候那北堂笙生不出孩子来,她就让儿子阿沔和沈书娆多生一个,过继到广平王府去。
如此一来啊,这广平王府和庄亲王府都是她儿孙的了,还有楚洵和北堂笙什么事儿呀!
庄亲王畅怀一笑,大手一挥便道:“好,就按你说的吧。”
“可是……”齐氏又为难起来,“子珩到底也是姐姐的孩子,到时候,子珩成亲,我们庄亲王府若是什么都不送,难免落人口舌。
这若是送了,不出大手笔恐怕也会遭人非议。再说,阿沔同书娆的婚期也同子珩和小郡主的婚期相近。这……婚期,彩礼,可该如何是好啊?”
齐氏一脸愁容的看向庄亲王,等着庄亲王开口。
庄亲王眉头一皱,此刻才想起来,这彩礼的事儿,着实不好办。
按照南齐祖宗规矩,母族陪嫁的嫁妆,都是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的。
齐氏是庶女,纳入王府的时候,那几台嫁妆寥寥可数,可齐婉玥是嫡女,出嫁之时,十里红妆,锦绣满城。
楚洵虽然过继到了广平王府,但依旧更改不了,他是齐婉玥唯一儿子的事实。
也就是说,那些嫁妆,仍旧该归楚洵所有。
可这样一来,原本属于庄亲王府的东西,就得掏空一小半儿了呀!
庄亲王虽然在女人身上挥金如土,可这也并不代表,他同那些迂腐文人一般,认为“钱财如粪土”啊。
想到当年那抬进庄亲王府里的十里红妆,他得眼睁睁的看着全都送到广平王府去,庄亲王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齐氏巴不得庄亲王不乐意,见他沉吟不语,齐氏便叹道:“其实……妾身那日倒是听沈夫人说了个法子,只怕王爷宅心仁厚,不肯答应……”
“哦?沈夫人有法子?”庄亲王转头看她,“什么法子?”
“这……”齐氏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只是她胡说的吧,做不得真。”
“有什么话便说,你什么时候也跟楚洵那死去的娘一样婆婆妈妈招人厌烦了?”
齐氏脸僵了一僵,她倒是忘了,庄亲王一向没什么耐心,不喜欢女子啰嗦的。
不过,也好,对女子直来直去的男子,大多不太明白女子心思的弯弯绕绕。
她不正是凭着这个,才成功让齐婉玥失宠,自己得宠的吗?
齐氏斟酌了一番字句,缓缓开口道:“沈夫人的意思是,让子珩和阿沔同时成亲。”
“你说什么?”
齐氏将话重复了一遍,又忙道:“王爷,咱们南齐兄弟两个同时娶亲的事儿也不是没有。
从前老人家们,不是还给这事儿取了个名头叫‘双喜临门’吗?那睿王府的小郡主是个福薄,正好‘双喜临门’来冲上一冲。
若是跟陛下提了,陛下肯定也会同意的。到时候么,咱们就可以把这嫁妆分作两拨儿,一模一样的箱子,一模一样的数量……不过……一拨儿里头放真的,一拨儿里头面上放真的,底下放铜钱。
到时候,咱们面子里子,不都有了吗?”
送的不过是面儿上几件,绕城转了一圈儿,大头的东西还是回到自己王府库房的。
庄亲王对此很满意,抱着齐氏连连大笑。
“本王的王妃,果然体贴入微啊!”庄亲王毫不吝惜的大肆夸赞起来。
齐氏却是低头谦虚道:“哪里啊,这都是沈夫人的功劳。”
这个提议自然不是沈夫人提出来的,但齐氏并不介意借用沈夫人的名头,将这话说出来。
男子都喜欢善良宽容的女子,坏事儿怎么能由她来盘算呢?
就算北堂笙同楚洵发现东西不对劲儿,一则,那时候也晚了,二则,广平王府的世子和世子妃,又不是什么穷人,为了一点银子就要上门找亲爹,亲弟弟闹事儿,这传出去,楚洵和北堂笙自己也丢人不是?
而且,沈夫人为了自己女儿的荣华富贵,提出这样的建议,也合情合理,理所应当不是?
待与齐氏商议完毕后,庄亲王立马提笔写了一封信,让人八百里加急送到了景仁帝的手中。
景仁帝看到信件开头的时候,是颇为不满的。
可渐渐看到后面,庄亲王说,他打算与楚洵一同回京,又打算让嫡次子秦沔同楚洵一同成亲。
意用“双喜临门”为睿王小郡主添喜加福的时候,景仁帝立马毫不犹豫的让人草拟圣旨,同意了庄亲王的请求。
他是男子,最懂得那种求而不得的心情有多煎熬痛苦。
沈书娆是楚洵求而不得的前未婚妻,这回同行归来,日夜相处的时间多,毕竟会有机会再续前缘的。
若是这孩子乖乖答应替他做事,他不介意让沈书娆同北堂笙换一个花轿。
反正和亲嘛,都是嫁世子,木已成舟,嫁谁不是嫁呢?
*
驿站
天朗气清,雪白的鸽儿掠过碧蓝空明如湖水的天,掠过青灰寡淡如墨画的瓦,咕咕咕的跳着脚落在了不染纤尘的窗台上。
楚洵伸手摸了摸鸽子雪白的羽毛,取出白鸽脚上绑着的一节细小竹筒,往窗台上一个葵花瓣儿瓷碗倒了些细碎金黄的玉米粒。
那白鸽便用头蹭了蹭楚洵的手心,红小豆一般的眼睛转了一转,爪子便几步跳过去,咕咕咕叫了几声,低头吃些美味清香的玉米粒来。
楚洵抽出小竹筒中的信件,上下扫了一眼,手便将那纸条揉成一团放在掌中。
很快,那细碎的灰烬便从他的指缝中漏出来,随一缕清风飘到了床边的小炉子里。
而他眸色,却仿佛冬日寒冰乍破一般,满是冷冽。
有的人……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当他的笙笙是什么?
想算计便算计的吗?
看来,还是他给沈鱼安的警告不够,让他心存侥幸,纵容妻女不端行事。
至于京城那景仁帝,大约也是皇位做得太舒服了,忘了他原本就不是天命之人!
“凛四。”
“属下在。”
“安平伯的事,好好调查。”
既然那么想要邀功行赏,他就给他个机会,在景仁帝面前好好表现就是了。
这厢凛四刚转身下去,那内屋中便发出了一声很细微的声响——小妻子翻了个身。
楚洵一听,飞快在铜盆中用清水洗干净了手,刚一擦干,便朝内屋中奔了过去。
“笙笙,你醒了?”
楚洵一拂衣袍,坐在了床边,帮她掖了掖被角,温声问道:“现在可觉肚子舒服些了?可要起床?
还是再睡会儿,一会儿我再伺候你洗漱用饭?”
少女从被窝中探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来,青丝散乱,如瀑一般铺陈在枕头上,露出的雪白小脸,眉眼如画,精致无瑕。
脸色相比昨晚来说,已然好了不少。
顾宝笙轻轻摇头,嗓音有些晨起的沙哑道:“我已经好多了。
你让青葵进来伺候我洗漱就是。”
楚洵那双手,一日过手的大事小事不下成百上千件,放下那些事,来伺候她一个小女子,岂不是大材小用吗?
岂料,楚洵却十分坚持,直接抬脚往净室走去,眨眼之间,回来时,早已端了一个托盘。
盘中洗漱所用的青盐、茶水、丝帕,乃至桃木梳和各色簪子、耳环都尽在其中,大有要亲自伺候顾宝笙的意思。
顾宝笙皱眉,“楚洵,我真的已经没事儿了,你先去睡会儿吧。”
昨晚冒着寒冷砂砾归来,又给她煎药喂药,忙了大半夜,守了她小半夜,几乎是一夜没睡。
就算是铁打的身子骨,也得休息不是?
楚洵却是语气轻松道:“先前在外办案的时候,三天两夜不睡都是常有的事,笙笙,我没事的。”
“可那是从前啊。”少女心疼道:“从前你身边没有我,自然没有人提醒你。眼下,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又怎能看着你整日操劳?”
楚洵的心中突然恰如春光乍暖,从心底都蔓延出一股暖意与舒适来。
是呀,他不是一个人了,现在有他的妻子,以后还会有他的孩子,不能像以前那样,当个做什么都不顾后果,不顾性命的拼命三郎。
“好。”楚洵温声答应下来,将托盘放下后,便让青葵进来伺候顾宝笙了。
但楚洵却并未走远,而是坐在一旁,认真的看顾宝笙梳洗打扮。
目光灼灼,看得顾宝笙忍不住脸一热。
歪头看他,问道:“你不困吗?”
熬了一整夜,还不去睡觉休息?
楚洵摇头,只道:“我等你。”
“嗯?”
楚洵温声解释道:“等你洗漱完,便到我那间屋子与我同住。”
顾宝笙想到昨日楚洵身上带回来的血腥味,心里不由有了一个猜测。
她没有多问,便顺从的点头答应下来了。
楚洵见小妻子如此信任他,俊雅绝伦的脸上也不由浮现一抹温暖的笑意。
低头瞧了眼自己身上,还穿着昨日的衣裳,略有些风沙、血迹,楚洵便道:“笙笙,青葵先陪着你,先从这屋的暗门过去,我先沐浴换衣,一会儿再过来陪你。”
顿了片刻,楚洵又道:“早饭是准备好了的,你先用一些。”
“不用。”顾宝笙摇头道:“我陪你一起。”
昨晚等楚洵归来,等得太久,等得太忧,等得太急,让她几乎以为会永远失去楚洵,看不到他归来娶她了。
这样煎熬的日子,她再不想重来一次,如今,自然是希望时时刻刻都能陪伴在楚洵身边的。
楚洵轻笑一下,也不顾青葵就在一旁,俯身亲了亲顾宝笙雪白的脸颊笑道:“你先用点儿米粥垫垫肚子,我很快就过来陪你。”
少女点了点头,半晌才反应过来……她与楚洵的相处……怎么……怎么跟老夫老妻似的了?
顾宝笙摇了摇头,努力让这胡思乱想不要存在脑海里面。
待青葵给她梳好了头发,她便同青葵绕到一幅画后,从那暗门走进了楚洵的屋子。
*
一楼厨房
井水旁一块木板上,正整整齐齐的码放着各色蔬菜瓜果,橘红香甜的南瓜,翠绿清新的雪里蕻,还有红通通的山楂、水灵灵的梨子。
沈书娆一身白衣站在那木板旁,与这些烟火之气的东西离得如此之近,显得格外突兀。
段飞小心翼翼的问道:“沈姑娘……可是您觉着驿站的饭菜不合口味,想让丫头亲自来做?”
先前驿站也碰到过那样挑剔的官家小姐的,因而,段飞并不觉奇怪。
但沈书娆那如玉娇艳的脸上却浮现一抹温柔的笑意,“段大人说笑了。
驿站的饭菜做得十分可口,书娆也很满意。不过,书娆平日在家中便喜欢给母亲做些早饭。母亲体弱,需要的吃食得格外精细些。
书娆想,段大人,您当不会反对让书娆过来用一用这厨房,为母尽孝的吧?”
段飞笑了笑,忙拱手道:“沈姑娘一片孝心,着实让人感动啊。
这厨房,沈姑娘您尽管用,下官在拨两个劈柴的人过来,帮帮您可好?”
“那就有劳段大人了。”沈书娆笑得十分和善。
段飞点点头,立马找了两个身强力壮的小厮过来帮沈书娆劈柴,临走时,专门压低了声音,与其中一个小厮道:“好好儿看着啊!”
沈书娆的父亲官儿比他大,沈书娆的夫君还是未来的王爷,他一个芝麻小官儿,自然是不敢得罪的。
但不得罪,也并不代表,他容许沈书娆在这驿站弄出什么乱子来。
倒是沈书娆,瞧了眼那两个劈柴的小厮,眼底不着痕迹的闪过一丝轻蔑。
很快,红玉便带了几个小厮搬来了一面山水屏风,挡住了沈书娆做饭的身姿。
“两位爷,”红玉面色歉疚道:“我们家姑娘还未出阁,这做饭得挽袖子、露胳膊……所以……奴婢们只好拿屏风挡住了。还望两位爷您见谅。”
庄亲王未来儿媳妇的贴身大丫鬟都说了,这做饭得露胳膊,他们不过是下人,哪里敢说个“不”字?
因而,两人只好答应下来,又前去禀报给段飞了。
沈书娆,则是脚步轻巧的绕过屏风,到了那灶台旁。
“姑娘。”红玉小声道:“人都已经被奴婢打发走了。”
沈书娆点了点头,一双眼睛却不住的四处查看着。
待看到那只紫砂中药罐子,她抬脚走了过去,将盖子掀开,又闻了一闻。
“怎么样了?姑娘?”
沈书娆皱眉,有些失望道:“不是这罐子熬的药。”
原以为那北堂笙是用这罐子熬药,她能在罐子里放点儿东西,可竟然不是如她所想。
那么,子珩是用自己带的罐子,让人给北堂笙熬药了?
这个念头一出,沈书娆立马否定了。
不会的,子珩何等目下无尘之人,怎么会把那个蒙着面纱的普通女子放在心上,放在眼中呢?
回京的时间不多了,一路相处的时间,也不会太多,她得抓紧时间,抓住机会,好好儿与子珩相处。
至于那罐子……沈书娆瞧了眼砧板,眸中闪过一丝笑意。
她啊,也有许多年没有给子珩做早饭了。
庄亲王同庄亲王妃一大早便不知到哪里去了,秦沔昨晚背书背得晚,现下也没有醒过来。
她做好了早饭送过去,刚刚好,不该知道的人,都不会知道。
这样一想,沈书娆这次倒是真的让红玉帮她挽起了袖子,为楚洵亲自洗手作羹汤了。
*
厢房内
少女坐在桌前静静的翻着书本,八仙桌上的饭菜早让青葵撤了下去。
只等楚洵沐浴完毕后,将那饭菜热一热再与他同吃。
不过,楚洵的动作却比她想象中更快,饭菜刚撤下去不过一会儿,那俊美青年便一身水汽的过来了。
发丝早被他用内力烘干,墨发披散下来,颇有几分狂野绮丽,而青葵早不知什么时候退了出去,只剩着一身中衣的楚洵与顾宝笙静静相望。
望了一会儿,顾宝笙瞥见了床上叠好的干净衣裳,便站起身来,往床上走了过去。
正要将那衣裳掀开,为楚洵穿衣,楚洵却从身后抱住她的纤腰,在她耳边低语道:“笙笙……我只是忘了拿衣裳,并非是想你伺候我。”
他只想伺候她,并不想她为他操劳什么。
少女垂眸道:“我知道啊。”
可是,她也想为他做些什么的啊。
少女将那衣裳掀开,让楚洵抬起双臂,慢慢的给他穿衣,系腰带。
动作缓慢而笨拙,楚洵的腰刚比她的环过一圈的手大了些,她若是再长大些,及笄后给楚洵系腰带,定然是合适的。
不过,眼下,却显得有些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