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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生了痘疮(2 / 2)

杨氏脸上的笑容越发扩大,点了点头,“嗯,听说已经在回程的路上,最迟两个月便能到京城了!”

“那可巧了!”何氏合掌一拍,“云锦再有三个月便是及笄礼了,这戚儿回来的可是真赶巧,我看呐,就趁着戚儿回来受封的机会,将她二人的婚事定下,免得夜长梦多。”

杨氏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云锦可是我从小惦记到大的,可不能丢了!”

杨氏和何氏是手帕交,当初便约定,若是两家各生了一男一女,就结姻亲。

白云锦那么好的性子,杨氏当真是瞧上眼的,更何况她对沈戚,表现的亦是十分爱慕,这样的好儿媳,自然要牢牢抓住。

“这可真是件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啊,我啊,就先恭祝沈夫人和白夫人了!”坐在一桌的夫人们七嘴八舌的道着喜,在她们看来,这婚事就是板上钉钉的事,虽说心里酸,但面上功夫还得做的好些。

有几个心思多的,等何氏离开,悄声对杨氏道:“我家有个庶女,生的娇俏,性子还温和好相处,我瞧着,也是和白小姐能合得来的人,沈夫人可要早做打算呐,这事可晚不得!”

杨氏假笑着敷衍,说着有事,快步走出了亭子。

杨氏估摸着,沈若华这时大约在惊蛰楼,她绕出正堂,抄了小路想过去。

这条路上没什么人,一路来十分安静,边上有一个小湖,杨氏途经湖边,蓦地听到一段对话。

“去沈府书房,当真是要走这条路么?”梳着未婚发髻的女子,眉间带着淡淡的愁绪。

她身侧的丫鬟点点头,“奴婢仔细询问过沈府的下人,的的确确要走这条路。”

那女子伏在亭内的大红色圆柱上,头抵在上面,身量纤纤,仿佛一阵疾风就能吹倒的模样,红唇轻启:“那我在这等了一个时辰了,怎么还没等到他?”

丫鬟抿了抿唇,“小姐也不是没看见,沈大人正在府门前迎客呢,想必,也是抽不开身……”

女子瘪了瘪嘴,眼眶渐渐发红,“他哪里是抽不开身,分明是没将我搁在心上——”

“小姐可别这么想,小姐等了沈大人五年,此番深情,这京城何人能有,沈大人心里定然是有小姐的,不过……不过是沈大人身边,那善妒的夫人阻挠,否则小姐现在,早就和沈大人琴瑟和鸣了!”丫鬟攥紧拳头,愤愤不平。

裴甄直起身子,扶着边上的石桌坐下,面露哀色,“我无非是爱慕正平,我不求正室之位,甚至不求平妻,就算是妾我都满足,可、可为何杨似梅就这般容不下我,莲儿,你可知我心多疼?”

莲儿上前搀她,迅速说道:“小姐别担心,那杨夫人如此善妒,沈大人心里定对她没了情分,小姐如此善解人意,又对沈大人一往情深,沈大人早晚会看到小姐的好!”

杨氏的手死死扣在边上的树上,硬生生带下一块树皮。

眼前的女人,她此生都忘不掉。

裴甄!

她居然还敢出现在此!

杨氏听完她主仆二人的对话,险些要笑出声来。

裴尚书那样的贤臣,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儿。

她居然还有脸说自己善妒?

杨氏若真的善妒,那大房现在的姨娘和那么多庶子庶女,根本就不会存在。

杨氏不反对丈夫纳妾,她知道,普天之下能像父亲那样只娶母亲一人的男子,已经少之又少,她根本没有奢望,她既然选择了嫁给沈正平,就会尊重他的所有决定和想法。

可沈正平和沈老夫人触碰了她的底线!

所以她绝不同意裴甄进门,她可以没有夫君的宠爱,也可以没有婆婆的爱护,但她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要想在沈府站稳,她就不能没有掌管中馈之权,只要她在杨家一日,她就誓死保着她的主母之位。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就没有回头的权利,杨氏看着不远处的裴甄,不屑的勾起唇,转身离开。

一直到午时,赴宴的宾客才大致都进了府。

前厅的院子摆了上百个坐席,中间空出的地境,站着府上的歌女和舞姬,琴瑟奏鸣,甚是和谐。

沈正平和杨氏坐在上首,沈若华坐在杨氏身侧,安安静静的听着众人的祝贺,时常扬唇笑一笑。

沈府上的众人,位置都靠前些,三房也为了沾喜气来了前厅,顾氏抱着小儿子,七少爷如今七个月多,生的白白胖胖,倒是很惹人爱,穿着喜庆的红色肚兜,逢人就笑。

沈若华也去逗上一逗,冷不丁发现,她这个早夭的堂弟,生的倒也挺乖巧可爱。

杨氏挺喜欢顾氏的孩子,等席上的人散了些,杨氏便坐到了顾氏身侧,陪她一同照顾孩子。

顾氏抱着沈岭,一直拍着他的背,眉宇间有些焦躁。

杨氏抓着沈岭的小手,看他噤着鼻头要哭不哭的模样,连忙念叨:“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不高兴了?”

七少爷不看她,脑袋垂在母亲的肩上,时不时蹭上一蹭。

自从有了七少爷,顾氏平日就不穿金线绣的衣裳,生怕刮到孩子,她身上的锦缎顺滑柔软,但就这样,也让沈岭把鼻头和脸上蹭的通红,顾氏急的险些失态。

“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变了脸,方才还有些吐奶,一直蹭我的衣裳,把脸蹭的通红,平时从没这样过。”顾氏抱着孩子,让杨氏看他蹭的通红的侧脸。

杨氏凑近,伸手抹了一把,沈岭迅速别过头,在顾氏怀里扭动着微胖的身子,口中咿咿呀呀的喊。

杨氏摩挲了下指尖,眉头微微皱起:“他、脸上的红好像不是蹭的。”杨氏上前又摸了一把,“小七脸上好像起了什么东西,像是痘子!”

顾氏连忙把孩子抱起,平放在膝上,手附在他已经通红的脸庞,用力摸了摸,果然是摸到了起伏。

顾氏眼泪顿时就掉了下来,“怎么办啊大嫂,岭儿……岭儿他脸上真的长痘了!”

杨氏迅速站起身,吩咐陈嬷嬷:“快去把府医请到正堂,你先把孩子抱过去,先拿襁褓裹好了,若真是痘疮就麻烦了,你也小心些。”

今日府上来了那么多客人,杨氏也怕把事情闹大,急急忙忙让顾氏把孩子抱去了正堂。

沈岭脸上的红痘随着时间越发明显,他止不住的扭动身子,挥舞着手想往脸上抓挠,看管他的嬷嬷站在两边,手忙脚乱的制止,累出了一身的汗,顾氏坐在边上,抓着手绢嚎啕大哭。

“大嫂!我十月怀胎才生下的岭儿啊!他可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啊,我怎么舍得啊!怎么舍得啊!”

杨氏方才委婉的告诉了她,若是沈岭当真是痘疮,那唯有将他带离沈府活埋,以保不连累家里人。

顾氏哭的肝肠寸断,府医还没来,她已经惧怕的十有九成认定了沈岭是生了痘疮。

沈月娥坐在顾氏身边,两行清泪风干在脸上,“娘你别哭,弟弟还不一定是痘疮,您别自己吓自己……”

顾氏正伤心着,三两下把她挥到一边去,哭着骂:“他都这副模样了,不是痘疮还能是什么!我苦命的岭儿啊!娘舍不得你啊,我可怜的孩子——”

顾氏哭的坐在了地上,隔着老远看着在那头也哭的声嘶力竭的孩子,眼中满是不忍,身子却一点没有上前的意思。

杨氏在边上落座,头疼的揉着颞颥。

片刻后,府医才迟迟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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