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那两个领主几乎是同时带着各自的队伍出发了。一支队伍走向了花木狸的领地。而另一支队伍则向东而去,要与忽利台会和。
草原上有一处到了夏天便水美草美,牛羊遍地,更有数不尽的花儿开放的地方。草原上的人都说这是草原上最美的地方,是百灵鸟唱歌的地方,他们称这里为金银滩。
此时,这里扎起了一座巨大的金帐。一位满头白发、眼光犀利的老人站在那座金帐前,看着地平线上升起的狼烟。
花木狸点狼烟示警,虽然老狼主也觉得那两条在整个草原上正在流传的消息有些扯淡。可那三股狼烟就是催命的符咒,便是自己见了,也要快速召集人马,用以应付或许将要发生的战事。
狼烟是信号,也是集合的命令。而三股狼烟最为紧急。
做为五大领主之首的胡地狼主,虽说在草原上有着最为尊贵的地位,可那只是表面。自己平时做的事,无非就是平衡各部势力,帮帮那些弱的,压压那些强的。
直到在上一次调停两位领主之间的争斗时,自己那个最喜欢的大王子,也是未来的狼主,被不知哪一方射出的铁头箭穿过了喉咙,一声没吭便死在了马背上。
自此以后,老狼主便不愿意出面了。
狼烟升起,自家的六万轻骑自会赶来。这一点,老狼主从没有担心过。他现在担心的,是那个先是没了阿妈,后又没了阿爸的小郡主。
这个说话比百灵鸟还好听的小郡主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看着那些狼烟,老狼主更加担心了。
一支骑军出现在远处。老狼主知道,这必是自家大郡主的丈夫,那个王朝叛将率先来到了。
骑军渐渐走近,一位胡人打扮的中年人下马来到老狼主面前。
“拜见狼主。”单膝跪地,俯视草地,十足的胡人礼节。
老狼主看着这个把金銮王朝最为精锐的三千精甲埋葬在鬼谷的将军,心里说不出是喜欢还是厌恶。
要说喜欢,这是卖主求荣之人,是草原人最看不起的人。要说厌恶,自家那个大郡主可就不愿意了。
“免了。”老狼主说道。
那将军倒也乖巧,站起后便微微低头,垂手站在一旁。
“郡马是怎么想的?”老狼主问道。
那将军自然知道老狼主的意思,只见他垂手肃立,高声说道:“狼主自管吩咐,我照做便是。”
老狼主点点头,说道:“等人马会齐,便去那里,”老狼主指着东边阴山山口,又说道:
“一人一马也不许放过。”
“呀。”那将军行过礼后便向自己带来的骑军走去。
我不管那些消息是真是假,只要把住阴山山口,让那东边的进不来,这西边的也出不去就好。草原上的事情,就在草原上解决。
三千精甲,由西而来。哼,忽利台,想是那黑河军营里的三千狼兵在那里呆腻了,想来这里吃肥羊了吧?
老狼主攥紧右手,手心里握着的那只黑色箭镞刺破了他的手掌,鲜血顺着指缝滴落在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