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些精巧的匠人,要不是自己砍了他们的双手双脚,他们怎么会给自己造那些连金銮王朝也不一定有的连发弩,穿甲箭,攻城机,这些不都是那些被掳掠来的东土人对自己的“无私奉献”吗?
虽然自己对他们苛刻了一些,也好过被别的领主砍了他们的脑袋吧。
况且,自己这些穿了王朝甲胄的骑军还有更大的用处。比如,赚开其它边关的关城城门。进入王朝腹地时,可以打上王朝的旗帜,一路杀进那座王朝最为繁华的永安城。
想必那里的女人更美,金银更多,也更为繁华吧。
他想起自己藏在老窝的那些狼崽子。他们就是此战的关键,只要他们到了,自己就可以带领大军开拔,去把自己折了的本钱千倍万倍的捞回来。
那个只会在草原上拉拢人心的老狼主说什么“时机不到,此时只可修养生息,寻机再战”,我看你是怕了,已经没有胡人的血性了。我们吃肉的狼什么时候怕过那些吃草的羊?
莫不是三年未战,老狼主髀肉复生,已骑不了马了吧?
想到这里,忽利台差点笑出声来。
忽利台不止一次的被自己的那些想法所惊喜。原本只是觉得自己喜欢学习,没想到还有这么深厚的思想内涵,这可是自己没想到的。
得意之余,他认为冥冥之中,那个老天也在帮自己。
前些日子,老狼主那条最忠心的狗去与一个牧羊奴打斗,回到大帐时,就成了草原上人见人怜的人羊。
自己原先顾虑的无非就是老狼主和这个人羊加在一起的十多万人马,现在,那个最厉害的狼变成了无用的人羊,莫非是天意不成?
想到花木狸,忽利台心里没有一丝的怜悯,反而充满了喜悦。
那块领地的领主已经废了,而自己的领地却是离那里最近的。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倒霉的花木狸就不要怪我了。
想当初,老狼主为了平衡草原各部势力,硬是把自己手下的一个猎鹰人封为领主。而他和那个奴婢生的孩子后来竟世袭了领主之位。一个草原贱民,也能当那在自家领地说一不二的领主,这是忽利台这等世袭贵族所不愿意看到的。
只是,此时他已经忘记了,被萧大将军打成光杆司令的自己之所以能保住领主之位,除了黑河首倡之功,还有老狼主和花木狸的鼎力相扶。
所谓农夫与蛇中的蛇,养虎为患里的虎,就是指忽利台之流吧。
忽利台坐在军帐中,手里摩挲着那一串包金狼牙。一颗可调一千兵,若是能吞了花木狸手下那些几乎无主的狼兵,这串包金狼牙串成的手链,便可再多上那么三四十颗。
如此,草原上的狼主到时也该换一换了吧?忽利台得意地笑了起来。
至于那个老狼主,既然自己能黑河首倡,就也能再次首倡。只是,这次怕是要让他为难了。
前些日子,那个草原上最美的郡主来此换人,我可是给足了面子的。要知道,花木狸的人来换,我可是十羊一人。
只是,那个郡主是给花木狸来此换人的,这就有些不美了。好在三百将要当做军粮的奴隶,可以换得九百美味的羊儿,自己倒也不吃亏。
况且,自己答应那个郡主却有别的意思。花木狸已经废了,我忽利台可是正当壮年,马上就是这片草原上最大的王。
最大的王,自然要有最美的女人来配。
忽利台坐在军帐正中,静静思考着。军帐门口跪着的那几个婢女大气也不敢出,她们知道,谁要此时发出丁点声音,马上就会被拖到羊圈里,与那里的羊儿,还有那些连牧羊奴也做不成的东土人,一起成为东征路上的“军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