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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铮,这里就是我跟你说的地方了,等下见了刘老板,你一定要好好表现啊,我可是在他面前把你夸得天上少有,地上绝无了,这关键时刻可不能掉链子啊!”
“放心吧!德哥,不就是唱几首歌嘛!小意思的!”
唐铮不以为意的笑了笑,看了看边上的那家酒吧,神情微微有些激动。
当然,这种激动可不是因为紧张而来的,而是唐铮对于这一切还感到蛮新奇的,毕竟上一世他就曾经考虑过,要在酒吧里当驻唱歌手赚钱,没想到现在竟然快要梦想成真了,“德哥”的动作也的确是有够快的。
“就是,德哥,你刚刚不是听过阿铮清唱了吗?就这水平,我看国内的那些一线歌星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么重要的场合,程坤当然要陪着一起来了,他算是看出来了,如果按照他之前的赚钱速度,最多也就能混个饿不死,但是自从唐铮这个贵人出现了之后,这两天都是吃香的喝辣的,顿顿都还有小酒喝着,这小日子就别提有多滋润了。
因此,虽然由于网络还没有那么发达的原因,“抱大腿”这个词还没有出现,但是程坤已经在开始这么做了,对象自然就是唐铮唐大官人了。
更何况,唐铮现在可是个“残疾人”,身边没人照顾可不行。
“行了,阿铮你等下只要把应有的水平发挥出来,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虽然知道唐铮的歌真的非常出色,但是“德哥”还是很谨慎的叮嘱了一句,这才将唐铮他们带进去。
这个酒吧名为“女人香”,规模也算是中规中矩,在三里、屯这一片地里,像这样类似的地方很多。
自从杨昆被传出是出自于这一片的酒吧之中后,三里、屯这边的酒吧也越来越热闹了,而且对于这边驻唱歌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因为人们总是忍不住的拿这些歌手,跟时下正当红的“三十二郎”杨昆做对比,所以一个驻唱歌手的水平高低,几乎都能决定这间酒吧的生意是否有多好了。
……
“模样倒是挺周正的,趁现在客人还没来,你先唱一首给我听听看吧!”
刘老板看了看唐铮,对于唐大官人的外形,他还是挺满意的,不过,酒吧里可不比娱乐圈,可以分神马“偶像派”,又或者实力派之类的,这里的标准就一条,没实力的话,就算是你长得跟朵花似的,也只有滚蛋的命。
“没问题,刘老板你这里应该有《无所谓》这首歌的伴奏吧!不如我就唱这首如何?”
唐铮微微一笑,神情看起来极为放松,在他眼里,通过这样的面试,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吗?
刘老板惊讶的“哦”了一声,道:“年轻人倒是挺有勇气的嘛!行,只要你把《无所谓》唱得让我满意,我一定出高价请你。”
由于杨昆爆红的关系,《无所谓》这首歌在全国传唱度极高,因为他那种嗓音实在是太独特了,听起来令人回味无穷。
而因为他也是出自三里、屯这片酒吧的关系,导致这首《无所谓》在这边的点唱度极高,而且模仿得越像的歌手,他所在的那家酒吧的生意就越好,自然的,那位歌手所能得到的报酬也就更高。
只是,在后世有一个传言,有几位歌手的声音,那是绝对不能模仿的,因为那是极坏嗓子的,比如像宝岛的情歌王子张新哲,他的声音就是高得有些像女生,一般人得捏着嗓子才能模仿出来。
而杨昆的声音是因为声带做过手术,后天形成的特色,想要模仿起来,就更费嗓子了,不过为了能得到更高的收入,那些在三里、屯酒吧的驻唱歌手也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
唐铮才刚一开嗓,刘老板立刻就有一种毛孔竖起来的感觉,不过这倒不是因为唐铮唱的太难听,而是唐铮这唱起来,根本就跟原唱一模一样,伴奏可是他亲自去放的,不可能拿成原音大碟,这也就是说,这个他原本就有些看好的年轻人,居然能完完整整的模仿出杨昆的声音,这实在是太令他惊喜了。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听唐铮将第一段唱完,当听完副歌之后,刘老板立刻站起身来,边鼓掌边道:
“小唐是吧!没想到你居然能把《无所谓》唱到这样的地步,果然是高手,阿德这次没有推荐错,你看这样行不行,每天晚上你唱五首歌,我给你一千五,工资日结,如果有点歌的,在五首之外的,每多一首,我给你两百,你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