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唐铮的准备一样,程坤也同样是拿着一把破木吉他来自弹自唱的。
在唐铮看来,程坤的吉他弹的很一般,歌声也很一般,所以哪怕是连着唱了几首时下当红的歌,但是却并没有几个人投钱给他。
而且由于连连飚高音,对于嗓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因此他干脆停了下来,拿起放在地上的一瓶水,拧开后喝了一小口,然后对着唐铮道:“哥们,轮到你了。”
“嗯,好!”
唐铮点了点头,也没有丝毫矫情,或许说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
上一世的时候,唐铮还是没多少勇气在这样的公众场合唱歌的,现在则是不同,或许也是因为看不见别人的关系吧,唐铮对于这一点反倒是不怎么在乎了。
轻轻了拨动了几下琴弦之后,唐铮开始了自己唱了起来。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
唐铮好歹也算是半个专业人士,虽然说现在是为了通过视觉的试炼,顺便体验一下流浪歌手的生活,但是也不想乱来一气,既然手中拿着吉他,那自然首选的歌曲是那些适合用吉他弹唱的。
像他现在唱的这首,是来自当红组合水木风华的一首传唱度非常高的歌曲,名叫《一生有你》,有些偏校园民谣风格,用吉他来伴奏是最好不过了。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那就知道有没有,由于音乐大师之路早已开启,因此不管是玩什么样的乐器,唐铮都能玩出极高的水平来。
对于玩吉他的人来说,哪怕是弹奏同样的一首曲子,高手和一般人的感觉也是大不一样的,这首红歌,程坤自然也是曾经弹奏过的,他此时就是这么一种感觉,当然,他自然就是那个一般人,而唐铮则是那个高手。
而当等到唐铮开唱了之后,他立刻有一种目瞪口呆的感觉,哪怕手中的那瓶水掉在了地上,溅湿了他的裤子也浑然不觉。
因为唐铮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那种清澈之中带点磁性的男中音,唱这首歌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咋一听之下,还以为是原唱呢!
群众们不光眼睛是雪亮的,耳朵也是极能辨识好的声音的,像唐铮这歌一出来,就给了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因此,立刻有不少人的脚步不自觉的停了下来,细细的聆听那些优美的旋律。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
当唐铮唱到副歌部分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围了过来,其实现在还并不是下班高峰期,从这个天桥底下经过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是现在,他们都被唐铮的歌声所吸引。
“唱的真棒,就跟原唱似的!”
“就是就是,我还是第一次在天桥底下听到这样美妙的歌声呢,真好听!”
“这小伙子人这么帅,吉他也弹得这么棒,搞不好是音乐学院里的高材生呢!不过这歌的确唱的太好了!”
……
唐铮一曲唱完,那些仔细聆听的路人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当然,掌声也是非常热烈的。
听了这么好的歌,如果不丢点钱给这位歌手支持下,大家都觉得不好意思,因此,这些听众一边在鼓掌,一边丢了不少钱到唐铮面前的小纸箱里面。
而且在丢了钱之后,他们也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继续等在这里,想要再听听唐铮接下去会唱什么歌,没有办法,好音乐的魅力就是这么大的。
唐铮也没有让他们失望,接下来一首来自于“颤音之王”张雨的《用心良苦》,让不少有些上了年纪的人都心生感动,因为唐铮的声音简直唱到了他们心里去,勾起了他们曾经的一些回忆。
虽然说唐铮并没有刻意去模仿张雨,但是那标志性的颤音,唐铮却也表现的非常完美,配合他自己的声音,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因此再收获一些掌声,还有赏钱,那自然也就没有任何意外了。
这样应该算是初步成功了吧!唐铮心里想到。(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