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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侠客之道(1 / 2)

 随着话音出口,只见林宇身上蓦地爆发出恐怖的锋锐气息,好似一股狂风席卷全场,那原本掉在地上的石屑诡异的凭空飘起,随着第一个字出口,额头瞬间爆发出一道九彩光剑,随之舞动,凌厉的锋锐带动石屑,眨眼间组成一个个“赵”字,随着语序越快,那九彩光剑舞动越急,剑气纵横,侠客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

跟着之后,画风一变,好似一位乱发突鬓,身佩弯刀,白马银鞍,扬鞭疾骋,这是一幅粗犷英武的侠客肖像出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展现出剑之锋锐,诗未言杀何等样人,不过所谓侠客,总是杀不义之人,为人报仇之类。“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是侠客解人之难不求回报的节操。这几句高度概括了侠客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的高尚人格。

片刻之后,一百二十个石屑组成的字出现在虚空,那九彩光剑随之消失,林宇收敛气息,转身回到两女身边,等待着朱翎上的答案。

半晌之后,朱翎上才满脸震惊的道:“此诗极尽侠客之风范,当显男儿之本色,林少侠当真是千古奇才,好一个灵武双修,好一个全属性天才,能够用灵力御物成字,朱某不得不服,今日真是大开眼界了!朱某乃是一介武夫,既不能写出轩辕剑之锋锐,也不能写出侠客之豪迈,我输了,心服口服!不知此诗可有名称?”

林宇微微松了口气,他也是铤而走险,灵力御物他还没有尝试过,没想到,在此危机关头,居然能够成功,见朱翎上问起,于是说道:“此诗乃是一位大能者所著,名为:《侠客行》。”

没错,此诗乃是地球世界诗仙李太白的诗,译成白话就是: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他们的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

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三杯热酒下肚,便慷概许诺,愿为知己两肋插刀,一诺重于泰山。眼花耳热之后,胸中之意气,感动苍天,可贯长虹。

朱亥为信陵君救赵,挥起了金椎,使赵都邯郸上下,都为之震惊。二位壮士的豪举,千秋之后仍然在大梁城传为美谈。他们纵然死去而侠骨犹香,不愧为是盖世之英豪。要做人就要像他们这样的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谁愿像扬雄那样的儒生,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呢?

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李白游齐州时。

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全国经济繁荣、城市商业兴旺、西域交通发达的盛唐时代有关,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当时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除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荆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一生都不离剑,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

李白青年时代曾“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赠从兄襄阳少府皓》),“少任侠,手刃数人”(《魏颢《李翰林集序》),他的理想就是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功成身退。这首《侠客行》就是在以任侠意识为尚的社会背景之下创作的。

这首古诗抒发了李白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八句描绘赵地侠客的形象与行为,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写:“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侠客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了。

“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乱发突鬓,身佩弯刀,白马银鞍,扬鞭疾骋,这是一幅粗犷英武的侠客肖像画。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用《庄子》典故,夸剑之锋利,诗未言杀何等样人,不过所谓侠客,总是杀不义之人,为人报仇之类。“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是侠客解人之难不求回报的节操。这几句高度概括了侠客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的高尚人格。

而这个中曲折,朱翎上哪里知道,但却知晓这是一首描写侠客的诗,那种一诺千金信义,豪气干云豪迈,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何尝不是对自己的讽刺,听闻林宇之言,感叹道:“好一首《侠客行》,朱某为今日之事深感愧疚,但……”说到这里,他突然低声对林宇三人说道:“但今日迫不得已,朱某只能自食其言了!你们三位,我会放过,其他人却是不行!”

林宇忙道:“昆仑门的四位剑士是名门弟子,想必没做什么伤天害理……”

朱翎上截住他话头,说道:“什么恶行善行,在我看来毫无分别。你们要想活命,那就赶紧运转元力封闭听觉,然后撕下衣襟,紧紧塞在耳中,再用双手牢牢按住耳朵。”他这几句话说得声音极低,似乎生怕给旁人听见了。

林宇三人对视一眼,虽不知他是何用意,但听他说得郑重其事,想来其中必有缘故,于是依言封闭听觉,撕下衣襟,塞入耳中,再以双手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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