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便是与成翊约好回京复命的日子了,我身体已经好了许多,不如……”
“大哥~”杨臻学着长歌的语调撒娇道:“去京都这么好玩儿的事情当然得是我,你就留在凉城管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吧!”
杨禹看着妹妹,眼睛里多了几分无奈,他知道阿臻是为他好,因为他这不中用的身体,阿臻为他遭了不知多少罪。
见到杨臻意已决,杨禹也没有再劝说,“今日就是约定好启程的日子,这都日上三竿了你才回来,成翊已经等了很久了。”
杨臻无赖的嬉笑一声,“今天这不是还没有过去嘛!等我回去梳洗收拾,换换衣服就走。”
又要走,杨禹有些舍不得,叮嘱道:“虽然你喜欢独来独往,还是带个人和你一起吧,好有个照应。”
杨臻点头应了,立马就想起了张艺。张艺年轻机灵,虽然和她在一起时很没出息,但是没有她的时候也能够独挡一面,最重要的是,他不像林徐熊辉等人那么死板,不会和她一起鬼混的时候这不行那不行的,而且长的也跟个大姑娘似的,看着顺眼。
“嗯,那就张……”说了一半,杨臻又摆摆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算了,他都快残废了,带上他还不得伺候他一路,太麻烦!还是小六子吧!”
说罢杨臻打了个酒嗝,拍了拍大哥的肩膀,“我回房间了,大哥再见!等把事情办完我就回来了。”
他不能现身送她,杨禹又叮嘱道:“月前我去了一趟外公那里,他很想念你,两年没有见你了,你有时间去看看他。”说罢又补充道:“去了京都也不要太胡闹了,万事小心些。”
提起外公,杨臻早有去看他的打算,但听到哥哥的左叮咛右嘱咐,简直不能再婆婆妈妈了,于是学着街上那犯了错的孩童口气,顽皮的说道:“娘~知道了~”说完快速的转身跑了。
杨禹无奈的一笑,把指间的水珠弹向她,却被杨臻轻盈的跳开,跑了出去。
沐浴更衣,洗去一身酒气和之前的烦躁。
杨臻梳弄着墨色的长发,呆呆的看着镜中的自己,因上了易容粉,而变的和大哥一样有些苍白的脸,还有刻意加粗的眉毛,单看这张脸,莫说外人,连杨臻自己都有些恍惚了。
此生做不了她自己,做大哥一辈子的影子,她也是愿意的。
渐近中午,杨臻才牵着小狼去寻成翊。成翊知晓她迟到的原因,只冷冷的看了一眼。
杨臻迎着成翊的眼神轻嗤,有什么可抱怨的,他又不是没去,钱都是她付的呢。
长长的队伍出了城,杨臻和成翊骑着马走在前面。
成翊的马杨臻见过,是一匹毛色漆黑的骏马,一身皮毛油亮油亮的,在太阳光底下泛着光,昂头前行的模样,骄傲的如同它的主人一般,一看就是万里挑一的好马。
杨臻鄙视,果然什么人跟什么马!小狼似乎感受到了杨臻的心意,鼻子里呼哧一声,表示赞同。
成翊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赞许道:“杨兄这马倒是很有灵性啊!”
杨臻脸上皮笑肉不笑,“多谢!”
“想必,也花了不少心思和银子吧!”
杨臻但笑不语,她这小狼是花了不少心思,但得来也纯粹是个意外。
五年前外公的山庄附近有猎人猎了一匹野马,那马奔跑的速度极快,性子刚烈,无论如何鞭打驯服都没有人能将其收服。
当时她与外公的徒孙曾路打赌,谁要是驯服了这匹马,就要为对方做三件事情。于是她和曾路偷了外公的银子,把这马买回了家。因为当时野马难训,卖马的花大价钱请了好多粗壮的汉子才把它抓住,却驯服不了卖不出去,一气之下卖马的就要把这马宰了卖肉,所以碰见杨臻这样愿意花钱买野马的,价钱并没有多要就给了。
杨臻和曾路废了半天劲儿才把那野马牵回山庄,栓到了山庄后的大马厩里。
之后两人便经常满脸乌青的蹲在一起,商量着如何如何驯服野马。
曾路的退出是因为被野马摔下来的时候,胳膊摔到了一块石头上,脱臼了。
杨臻其实已经算赢了,但是心里总有那么一股劲头,要赢的堂堂正正。
马儿野性难训,宁死不屈,杨臻不记得自己有多少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只记得那几天,身上的淤青就没有断过,外公问起时,还支支吾吾的说是走路摔的。
杨臻,野马,一人一马就这样僵持着,都不服输。
转机也是在一次驯服中,杨臻骑上了奔跑中的小狼,为了防止它把自己甩下来,杨臻伸手抱住了它的脖子,触手的却是一把猩红粘腻。
原来它身上被鞭打的伤从未彻底好过,从被捕开始,奔跑挣扎一次,伤口便裂开一次,只不过鲜血藏在棕红的皮毛下,不易被察觉。
杨臻本以为自己日复一日的驯服有了成效,却原来是这马儿已经日渐虚弱。
动了恻隐之心,杨臻也不想再逞强了,就算最后被她驯服了又怎样,她都看不起自己。<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