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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古亭把酒少年狂(2 / 2)

袁绍亦随之举杯,高呼道:“绍则当如祖父等辈,将那三公之位囊于怀内,于国则济世安民,于家则光耀门楣,令那袁术小儿知谁方为我袁家栋梁!”

说道酣处,曹操举杯作歌,辞曰:“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礼让,民无所争讼。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斑白不负载。雨泽如此,百谷用成。却走马,以粪其土田。爵公侯伯子男,咸爱其民,以黜陟幽明。子养有若父与兄。犯礼法,轻重随其刑。路无拾遗之私。囹圄空虚,冬节不断。人耄耋,皆得以寿终。恩德广及草木昆虫。”袁绍以箸击杯盘和之。

歌毕,二人齐声大笑,袁绍道:“你我二人当以此歌自勉,终有一日,这大汉的太平盛世当在你我手中实现!”

“好大的口气!”我背上的蔡琰亦听到他们的话,不屑地撇一撇嘴。她有心作弄二人,便开口唱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这是出自千古第一奇书《红楼梦》的《好了歌》,前几天我在教她书法之余闲聊时只念过一遍,岂知她竟已将它记住甚至还配了曲调。曲辞古拙沧桑,被稚嫩的嗓音唱出,别有一番风味。

亭中的袁曹二人听得此曲,觉得其语言虽俚俗至极点,却唱尽了世间的风云变幻、枯荣悲欢。一时间感到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任你是位极人臣还是富贵乐业,最终都不免归于尘土,消于无形,不自觉竟熄了心头的豪情壮志,生出万念俱灰之感。不过二人均非常人,心性坚毅如铁,偶有失神,转瞬间即已恢复正常。他们对视一眼,心中暗自惊异。

曹操起身走到亭边凭栏而视,正看到负着蔡琰走到近前的我,他到蔡府之时并未见到蔡琰,因而不识这唱歌的秀美女孩儿便是他所敬仰的伯喈先生之女。他拱手相邀道:“闻歌声可知阁下必为雅人,如蒙不弃,可入亭一叙。”

我将蔡琰从背上放下,牵着她的手来到亭内,向袁曹二人拱手为礼,含笑道:“舍妹顽皮,打扰两位雅兴,愚谨代为致歉,望二位见谅!”

曹操大笑道:“阁下何处此言?令妹此曲古朴无华,暗藏人生至理,曹某可得一闻,实为幸事!只是不知此曲为何人所做?”

蔡琰满脸自豪之色地抢着答道:“这首曲子叫做《好了歌》,是词句我大哥数日前所做,曲子嘛,却是琰儿自己做的!”

“《好了歌》?好一个《好了歌》!这‘好’‘了’二字可谓道尽了人事变化,世事沧桑,辞佳,曲亦妙!”一旁的袁绍鼓掌赞叹道:“还是孟德好眼力,贤兄妹果是雅人!”

两人邀我入座,却始终未与我通报姓名——他们均是傲骨天生、目过于顶之辈,寻常人物根本不会放入眼中,在确认我的深浅之前自然不会莽然结交。

连饮三杯后,曹操停杯问道:“方才我与本初兄各自述说胸中志向,阁下既然入座,却也不可破例,请试言之!”

听此一问,我心中却有些迷茫,和徐风莫名其妙的回到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汉末时代,一直以来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可以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安身立命。但到这个时代来这一遭,我真的只甘心做一个明哲保身而后冷眼旁观的看客?坐看着与我同根同种的炎黄子孙在即将到来的无休止残酷战争中百不存一,坐看着北方的游牧民族趁势崛起磨刀霍霍,在我炎黄民族最虚弱的一刻叩关而入,长江以北的大好河山尽成胡虏纵马弯弓的猎场?

想到此处,我心中豁然开朗。而随着心境的通达,丹田中精纯无比的氤氲紫气漩涡般转动,全身真气百川归海般疯狂注入丹田,被丹田中的真气漩涡吞噬后转化为氤氲紫气。漩涡越转越快,所有的氤氲紫气都被漩涡之力牵引着向丹田中心的一点汇聚。终于当所有的氤氲紫气被压缩到不能再小的极限时,蓬的一声爆炸开来。这一爆却正如混沌初破宇宙开辟,此刻我的丹田以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不仅容积扩大了近倍,其坚固程度亦是成倍增加。相较之下,丹田之中转为液态后大幅度缩水、正如水银般缓缓流淌的真气便显得少得可怜。不过这并不是问题,只要依“纯阳无极功”心法勤加修习,最多三个月的时间,我便可以真正恢复前生最巅峰时期的功力!

我体内的一切变化都只在瞬息之间完成,在袁绍、曹操与蔡琰的眼中,我只是失神片刻似乎在思考如何回答曹操的问题。从座位上站起,我移至亭边举目眺望寥廓碧天,悠然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愚虽不才,亦不敢令先贤专美于前,当首正心修身以养吾德,次立业齐家以安吾亲,而后仗胸中所学匣间利剑,使黎民得生息,为万世开太平!”

袁曹一起动容,两人对视一眼,一齐起身重新郑重见礼道:“汝阳袁本初、沛国曹孟德有礼!敢为足下姓名?”

我含笑还礼:“不敢,在下常山赵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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