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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信手挥洒吓群狼(1 / 2)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布自少长于狼群,受母狼哺乳,不知父母何人。后为丁原收为养子,授以礼仪并文武技艺。布膂力无双,娴于弓马,丁建阳为并州刺史,深为胡虏侵害所苦,遂命布为骑都尉,令其自建一军号为“狼骑”。数年间,追亡逐北,斩首无算,胡虏闻狼啸而胆裂遁逃。

蔡琰《汉末风云·吕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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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州狼骑成立于三年前,当时刚刚到任的并州刺史丁原破格任命自己的义子、年仅十岁的吕布为骑都尉,命其筹建骑军,以抵御常年侵扰并州北赛的草原各族。

令下之处,人人均以为丁原此举过于儿戏,竟将如此重任压到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孺子肩上。得知此一消息的草原各族更将此事传为笑谈。岂知那吕布实是一位不世出的将才,竟是成功招募到大批精于骑射的汉族牧民、猎手乃至马贼,组成了一支总数千人的精锐骑军,号为“狼骑”。并凭其绝世武勇,以十岁稚龄在这支骑军中树立了绝对的权威。

并州狼骑人人骑术精熟,丝毫不逊色于草原各族的战士,身披轻甲,配以短弓、环首刀及纯铁战矛等精锐装备,且在经过吕布的严格训练后,人人均可熟练地运用这些武器。

成军后,吕布率领下的并州狼骑成为草原各族挥之不去的梦魇。他们个个武艺骑射更胜草原骑士,又是装备精良武装到牙齿,更兼精擅汉军最擅长的战阵配合之法,一千狼骑,竟可绞杀数倍敌人。

此刻谷风等人从营地仓皇逃出,连战马都已舍弃,又是人人胆落士气全无,如何逃得这百余狼骑之手。

狼骑疾驰如风,奔腾如虎,眨眼间便已冲至,百余柄锋刃生寒的丈余长混铁战矛出穴毒龙般刺出。在战马的巨大冲力下,战矛上所携的力道绝非人力所能抵御,尽管许多鲜卑战士用手中的兵器格挡,却无一例外地被崩飞了兵器遭矛锋贯体。只有小半脑筋灵活、身手过人之辈滚地避开雷霆万钧刺来的战矛,又躲过马蹄的践踏,得以从并州狼骑的这一轮冲锋下逃生。

但他们的好运到此为止,这一带均是地势平坦的平原,失去战马的他们又如何能逃出狼骑的追杀?不及片刻,包括谷风在内的所有从我剑下逃生的鲜卑人无一幸免,尽数命丧在并州狼骑由刀矛弓箭武装的铁爪钢牙之下。

拔刀下马,在所有倒地的鲜卑人身上补了一刀,确认没有漏网之鱼后,一名狼骑对着一个年约十五六岁、在头盔上插了一支鹰羽的少年百人将笑道:“大人,这次杀的实在不过瘾,这批胡贼忒也窝囊了!”

那狼骑百人将皱眉道:“有些古怪,据我们得到的消息。这一批胡贼应是鲜卑族金雕部落的精锐战士,总数应在三百左右,所以大人才会派出整整一支百人队前来截杀。而我们遇到的只有百多人,而且都步行无马。草原上的战士,十成的功夫倒有七成都在马上。有马时他们凶狠如狼,失去战马则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

“难道我们弄错了对象?”

“你以为我侯成像你一般没脑子,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那名为侯成的百人将白了这说了蠢话的手下一眼,将手中提的一颗血淋淋人头抛在他的怀中,没好气地道,“且不说我们的斥候白天早已将目标打探清楚,你看这人头,刚刚我们的斥候已经确认过,正是那敌酋谷风!”

“那么依大人之见应是怎么回事呢?”

侯成摩挲着下巴沉吟道:“刚刚出击之前,看这些胡贼中似有带伤之人,又都是一副逃命的狼狈之像,莫非是有人在我们之前先对他们下了手?不好……”

“怎么?”

侯成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若真是如此,那么我们预定的战利品岂非全部被人捷足先登?”

吕布组建的这支并州狼骑装备之精良,几可称大汉之冠。别的不说,但是那每人一匹的上好西凉战马以及人手一枝的精制战矛,便是掏空了并州的府库也换不将来。吕布筹军之初,打得便是“以战养战”的主意。因此并州狼骑养成了一个极为恶劣的习惯,每次作战屠尽敌人之后,必定将敌人扒得赤条条一丝不挂,将敌人所有财物尽充作军费。后来更打着“以牙还牙”的旗号,多番深入草原劫掠,凡遇各族部落,烧杀抢掠,手段之凶残较之各族在大汉境内的所作所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此举虽颇受并州一些主张以怀柔之策对待北方各族的文官和士人的诟病,却是实实在在地让吕布在三年之内将这支并州狼骑打造了出来,且规模还有扩张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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