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梓洋第一次进审讯室,紧张得都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摆放,尤其是面对夏时那张冷若冰霜的脸,他更是后悔没早点把事情交代清楚。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母亲去世没多久,他就暗下决心要找到当年那名肇事司机,让那个人去给他母亲陪葬。他花了好些工夫才打探到马智晨的下落,并在随后的时间多次对其进行跟踪、观察,希望能找到一个不留破绽将其杀死的方法。
因为学校的课程比较紧张,他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这件事,加上他生性胆小,从小到大没做过什么坏事,他一直纠结着怎样动手才能减轻内心的恐惧感,为此还专门研究了一些推理小说,结果发现书里的杀人方法要实施起来难度太大,于是不得不放弃模仿的念头。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心里着急,却始终没制定出可行的方案。直到有一天,他跟踪马智晨来到一家酒吧,脑海中忽然涌现出一个“毒杀”的念头:或许他可以趁马智晨离开座位期间,偷偷地往对方的酒杯里加入毒药。
然而,这个念头只是刚刚萌生就被扼杀在摇篮中,因为自打那天过后,他就找不到马智晨的踪影了,更别说往对方的酒杯里下毒。
“等等!”夏时打断了安梓洋的叙述,好奇地问道,“你说你跟踪马智晨去了一家酒吧,从那天过后,马智晨就不见踪影了?”
“反正我是找不到他,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那是哪一天的事情?”夏时急切地问道。
“是……让我想想……”安梓洋向上翻了翻眼睛,努力回忆着说道,“我记得是九月下旬,一个星期二,那天晚上我逃课了,被教刑法的老师记了一次旷课。”
“九月下旬,星期二……”夏时一边念叨着一边打开手机里的日历,确认道,“那应该是9月26号,跟他胳膊上留下的那个针眼时间相符……”
“什么针眼?”安梓洋似乎不明白夏时在说什么。
夏时没有理他,继续问道:“你跟踪马智晨去了哪家酒吧?那天晚上你都看到什么?还记不记得他跟什么人接触过?”
“那家酒吧叫四月天,里面乱七八糟的,音乐的声音很吵。最开始,马智晨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看上去心情不太好。后来可能是喝出兴致了,他去找那些没有男伴的女孩儿搭讪。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他跟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孩子离开了酒吧……”
“你也跟着他们出去了?”
“嗯……”安梓洋难为情地点了点头,“出了酒吧,那两个人就上了一辆出租车。本来我也叫了后面的一辆车,让司机师傅紧跟着他们,但我没想到那司机的技术不行,跟到一半的时候竟然把目标给跟丢了。”
“你还记得跟马智晨一起离开的那个女孩儿的样子吗?”
“当然记得啊。”安梓洋非常自信地回答道。
夏时立刻反应过来,“对了,你在跟踪马智晨,一定偷拍了很多照片吧?”
安梓洋尴尬地咧了咧嘴,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全都在我的手机相册里呢,你们想要什么都拿去吧,反正那些照片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用了。”
问完这些问题,夏时发现这起案子真是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结合马智晨胳膊上的针眼,以及他遇害前的怪异表现,夏时觉得酒吧里的神秘女子或许是解开谜题的钥匙。马智晨是因为注射了过量的毒品而死,而那名随马智晨一起离开酒吧的女子又有可能跟毒品有关系,那么本案的凶手会不会也跟那名女子有关呢?
换句话说,安梓洋的跟踪行为可能在无意之中为他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破案线索。也许案件的真相并不像他最初推测的那样,即安梓洋为了给母亲报仇,雇凶杀人,而是跟毒品交易或其他暂未得知的原因有关。
关于安梓洋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创造条件,如踩点、跟踪、了解、掌握犯罪对象的活动规律,确定最佳地点和最佳时间等,是预备犯罪,构成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事情的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对安梓洋的处罚还有待定夺。假如事实证明马智晨的死确实跟他没有关系,而他又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破案线索,那么他的所作所为便可以免于追究。如若不然,他的身份就不会是“预备犯”那么简单了。
结束审讯,夏时暂时扣押了安梓洋的手机。打开相册粗略翻了翻,他就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照片几乎都是偷拍的马智晨,简直快比上狗仔队了。他没有时间一一查看,直接按日期查找9月26日,点开一张拍摄较为清晰的照片问安梓洋,“跟马智晨一起离开酒吧的是这个女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