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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意外(上)(1 / 2)

 ◆别让我爱你爱得太深,在漆黑的夜里,我常常迫使自己用遗忘来结束我们的过往。我想轻松的、笑着携你的手,却又害怕那些梦想都成为你的负担。啸锋,登上纽约班机的那一天,我后悔莫及,我以为我们各自的一半真正出现的时候,就会把曾经潇洒地抛掉,然而向前走真的好难。◆

半遮的花伞下,一双人影,在八月的阳光下拉得很长、很长。

北京和南方潮湿的天气不太一样,即使八月常常是炎夏三伏的末伏,阳光产生的紫外线很强,但在有树木或建筑掩映的地方,还是能在炎热中感觉到几丝凉爽。

有不少的人,大概又乘着汽车到天津去赶海了,许啸锋携着珩儿的手,一面踱步在石板路上,一面想象着天津塘沽海滩热闹的情景。今年是他最忙碌的一年,尤其是从杭州回来之后,已经两个月了,恐怕就是因为开了那个“可恶”的记者招待会,他如今难得抽出一天的空来陪珩儿散步。不过,他还真在围甲联赛上创造了四连胜,其中战胜的对手也再次包括了骆岩,珩儿自然也颇感欣慰。

而令许啸锋感到有点意外的是,他本来想带珩儿去天坛公园走上一圈,珩儿却偏要说等下次,这次就逛逛老北京的胡同。许啸锋心想,三潭棋社的装修不就有老北京的风味吗?干什么还要去胡同里转悠?后来转念一想,珩儿对自己说过,她父亲是北京人,或许是她的乡愁又作怪了吧,虽然已经身在北京,却还要追溯到更久以前的北京。

但话说回来,老北京胡同的确是反映北京民俗风情的一大特色,绝对值得一逛。北京人非常讲究走路,大街小巷也几乎都是纵横交错、横平竖直,走路不可能取巧,到了拐弯处都是硬生生的折过去,没有圆滑的弯儿。走北京的大街,市容倒是整洁,看着也挺气派,但一塞起车来,可就变成了乱哄哄的一片。因此,有不少人不爱走大街,偏爱穿胡同,尽管胡同之间的道路是石板路或土路,但至少你可以避开你不想看到的东西。

“啸锋,原来北京有这么多的胡同啊。”

珩儿跟着许啸锋在胡同里转来转去,好像满有兴趣。

许啸锋回头冲她一笑:“我虽然不是北京人,但自从八岁跟着老师到北京之后,韵秋姐就经常带我钻胡同。听说在明朝的时候,北京的内城加外城的胡同一共就有上千条,到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就上了两千,现在应该是四千多条了吧。”

“这么厉害?”

“可不是?我刚来北京的时候,跟着韵秋姐穿胡同,要是她不在,我准迷路。”

“为什么?我倒不觉得容易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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