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挠了挠头,冯臻臻带着自己在这荒山野岭里这样长时间,如果连吃饭问题也不能解决,两个人早就饿死了,这个女人,不得了,了不得,连谢玲都不见得比她强。
也许是因为吃了肉,王路感觉全身爽快了不少,迷迷糊糊间,不知何时,沉沉睡去。
当王路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夜间,窗外一片虫鸣。
王路摸了摸肚子,饿,好饿。
那一碗兔肉,早已经消化完了,肚子扁扁,饿得实在受不了。
王路知道,冯臻臻不让自己多吃肉食,是为了自己好,可自己实在饿得够呛,都感觉前心贴着后背了。
冯臻臻说过,楼下锅里还留着半锅兔肉,吃几块挡挡饥应该没问题吧。
王路掀开毯子,坐起身--他一愣,自己的动作居然出乎意料的流利,白天躺在床上还有点酸麻无力,背后时时剧痛,可现在居然能很自然地坐起来了。
王路反手摸了摸后背包扎的伤口,伤口还有点痛,却并不妨碍自己的行动。
这真是--太棒了,是异能吗?应该是吧,自己能这样快恢复,完全在常理之外,除了异能,无从解释。不过,以王路对异能的理解,其实是另类的丧尸化智尸化,但众所周知,丧尸智尸虽然无惧于**伤害,可同样没法愈合一个最小的伤口,自己现在这异常,又是怎么个原理?
王路裸着身在床上发了半天呆,最终摇了摇头,管他呢,反正只要身体能尽快恢复,总是好事情,很快自己就能回到亲亲老婆身边了。
想要尽快恢复,当然离不开营养,多吃点肉食,有助于伤口愈合。
王路翻身下了床,穿上了冯臻臻给自己缝的窗帘衣服,光着脚,向楼下走去。
冯臻臻就睡在王路房间的隔壁--王路醒了,她当然再不能同床共枕,另找了间房睡--但王路并不想吵醒她,免得她发现自己半夜偷吃,又要啰嗦。
王路摸着黑下了木楼梯。快下楼时,又是一愣,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能在夜中视物,刚才下了床后,一路摸黑行来,楼梯里更是连点星光都没有。却依然毫无阻碍。
王路揉了揉眼睛,耸了耸肩,管他呢。自己身上的怪事够多的了,蚤多不痒,债多不愁,再说,这也是件好事不事,闷声大发财吧。
王路很快在厨房里找到了兔肉,实在很好找。远远的自己的鼻子就能嗅到,王路也顾不上加热,就站在锅边,连筷子也不用,用手捞了块兔肉就塞嘴里。嗯,好吃,虽然没什么调料,清汤寡水的,但对王路来说,却是无上美味,王路连骨头也格拉格拉咬碎吞了下去,害怕声音太大,还捂住了嘴。几块肉下肚,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王路自觉全身舒坦,正迟疑着是不是再捞块肉吃--吃得太多了,明天没准会被冯臻臻埋怨。
突然,他的动作一愣,转过头,四下抽着鼻子,绕到了灶台后,在垃圾筒里,翻出了几样东西。
一块兔皮,以及一团内脏。
血淋淋,带着腐烂的气息。
但是,王路盯着这团腐肉,却如盯着人世间最美味的佳肴,他吞了口口水,缓缓地将兔皮凑到了自己的嘴边,伸出舌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已经凝结变黑的血迹。
黑暗中,他的脸上呈现出无比满足的神情。
王路举起兔皮,一把塞到嘴里,大咬大嚼,只不过,那兔毛实在太厚,哪里是他咬得动的,王路正在撕扯着兔皮,突然,他顿住了身形,向外侧了侧头。
有动静,楼外,有什么人正在过来。
王路,悄悄退后了几步,缩到了灶台后的yīn影里。
农家宅院的篱笆门先开了,接着,是小楼的门,一阵脚步声直向厨房走来。
是冯臻臻,她的肩上背着一只角麂,却是四明山常见的外形似鹿的野兽,角麂的身上有好几个洞,血正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
却原来是冯臻臻在外面的山林里挖了几个陷阱,削了几根竹签,运气颇好,坑住了一只角麂。角麂是四明山除野猪外,较常见的野兽,王路以前在梁弄等地采访时也没少吃,角麂炒咸菜是道名菜。
躲在灶台yīn影里的王路,看到一滴滴还温热的血液从角麂身上滴落,嗅到那诱人的新鲜血液的味道,喉咙情不自禁吞咽了一下,他扯出了嘴里的已经有点发臭的兔皮,舔了舔嘴角。
冯臻臻将角麂放到地上,抬起胳膊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皱了皱眉--角麂滴落的血不少都沾到了她的身上,更糟糕的是,在爬下陷阱弄角麂出坑时,连衣裙破了--老化的窗帘实在是不够结实。
冯臻臻叹了口气,手一抬,轻手轻脚脱下了连衣裙--她想将裙子连夜洗干净,晾干,缝好,明天好穿。王路昏迷沉睡时,她倒不介意赤身**--事实上,她原本就是这样做的,要不然,穿着窗帘裙子在密林里穿梭,枝杈早就将衣服勾破了--但如今王路已经清醒了,她自然不能再这样做。
虽然说,王路和自己已经做了那件事--但他似乎并不知晓,如果自己在他身前**,他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
其实,白天王路偷看冯臻臻sè迷迷的样子,全落在了冯臻臻的眼睛里,她倒并不恼,只是有点难过--难过于王路完全忘了和自己在水池边的那一晚。如果王路还记得,又何必偷看自己。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却不知。
也许,这样也好。
那一晚,“他”在突然出现,并从**和灵魂粗暴地占有了冯臻臻后,就再一次消失。
王路,并没有变成智尸。
冯臻臻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王路,因为,人尸殊途。
冯臻臻叹了口气,不过,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在经历过那一晚后,自己的觉醒进化突飞猛进,许多深藏的记忆完全恢复,自己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为何而来”、“该往何处去”--只不过,那是自己身为人时的记忆,现在自己是智尸,曾经的一切,都让它顺风而去吧。
除了记忆,自己的身体也有了不少意外的惊喜,更多的感觉正在恢复,而最让自己震惊的是--冯臻臻不由自主弯腰摸了摸左腿,那儿,有个小小的疤。
这疤是冯臻臻背负着王路翻越崖山后山电网时,被入侵者击中的。幸运的是,这是个穿透伤,一枪两个洞。
原本对智尸来说,这样的伤并不算什么,无碍于它们的活动,惟一讨厌的,是无法愈合。
然而冯臻臻却发现,这个伤,以比正常人伤口愈合时间更快的速度恢复着,也就短短半个月,一个贯通伤,已经愈合成了一个不起眼的小疤,而且这个疤还在持续缩小。
冯臻臻是智尸,但她也是个女人,她抚摸着疤上rì渐平滑的皮肤,嘴角弯起了一抹浅笑,看起来假以时rì,连这个疤都会消失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