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玄幻魔法>风影龙狙> 第十三章 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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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出世(1 / 2)

 烈炎虎的巨尾一甩直接追上倒地的白启,虽未打到白启身子但大腿却是躲不过。“啪!”一声响。白启整个身子被抽飞出去一丈多,滚了三圈才勉强停下。一股焦糊之味顿时弥漫开来。

鲍勃看到白启受挫,全然不顾自己,一箭射向烈焰虎。虽然含怒而射的这一箭威力不小,但一来箭是普通的箭,二来烈焰虎全身着火就免疫普通攻击了。但见羽箭没入火团中眨眼便被烧的无影无踪。虽然伤害不大,但烈焰虎却被鲍勃吸引了。似乎它也懂得柿子得捡软的捏。

烈焰虎一声狂啸,扑向鲍勃。鲍勃这下才知道害怕,但腿已不听使唤了,只能哆嗦着等待命运宣判。话说回来即使听使唤他也不一定就跑得过烈焰虎。

鲍勃无奈的闭上眼,火已经烤得脸生疼了,都能听到眉毛烧着的声音了。白启虽受挫但内力还算深厚,硬是站了起来。抬眼就见烈焰虎扑向鲍勃,白启不再耽搁,疯狂催动真气,但见真气如开闸的洪水狂奔向双脚,所过经脉登时扩展三倍有余几乎承受不住这巨大压力,双脚慢慢渗出鲜血,鞋子早已经没有了,大地以白启所站之地为中心向外快速龟裂。白启身体微微前屈,做好了一个标准的起跑姿势。死死盯着那团扑向鲍勃的烈火双眼金光迸射而出,“啊!”一声怒吼,【凌波微步】全力施展,双脚所站之地又深陷三寸。几十丈的距离白启只迈出了一步,空气中一个模糊的黑影迅速射向烈焰虎。

烈焰虎但觉一阵劲风袭向自己左侧,想躲却是来不及了。“噗!”一声闷响。白启整个人撞上了烈焰虎腹部。鲍勃但觉一阵火浪吹来,整个人被吹出去了一丈多。闷响过后,烈火分为两团,一团大一团小。白启便是那团小的,落地后迅速站了起来。白启穿的是兽皮,所以脱着也方便了不少,这才免得全身被烧。如今白启全身已经不着寸屡了。

烈焰虎这次却也是伤得不轻,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护体烈焰也弱了不少。白启由于全力施展凌波微步却是没有余力保护身体,也亏得平日习练专心,身体抗了这下撞击却是没有大碍。白启知道此刻速战速决才是上策,运起九成功力于双拳,白启双拳金光渐亮,直至目不能视。正是金刚拳。

烈焰虎此刻已经恢复过来,再次张开巨口扑向白启。白启不动,一阵腥风扑面而来。白启等烈焰虎张开嘴时,右拳向上回勾烈焰虎下巴,金光直接轰开烈焰虎护体火焰,去势不减直接撞上烈焰虎下巴。烈焰虎闷哼一声登时整个被打的直直向后倒去,护体火焰慢慢减弱。烈焰虎凌空奋力转身,堪堪在落地前转过了身子。但还未等烈焰虎前肢着地,白启如小太阳一般的左拳已经趁势欺上,直击烈焰虎脖颈。烈焰虎登时被打的趴在了地上,护体烈焰却是因为白启这一击直接消散了。白启知道机会难得,骑上烈焰虎后背拳雨不断招呼烈焰虎脖颈,烈焰虎护身火焰再也发不出。

大多数食肉动物都有一个弱点,就是脖颈,这点却是它们天生的。大野兽躲避危险时会叼住小崽的后脖颈,而不论多么顽皮的小崽只要脖颈被制住就一定会老实的不能再老实。即便长大后这个弱点就不再明显了,但却依然存在。白启就是在赌烈焰虎的这个弱点,如果不行那就只能打它的腹部了,但现在的情况显然是弱点攻击奏效了。

最后一拳,白启运出十成功力,右拳的金光已经将白启半个身子都笼罩了进去。烈焰虎奋力蹬地,白启登时被震得飞了起来。但拳头却已经先一步打到了烈焰虎脖颈,一个轻微的咔嚓响动传到了白启手臂上,白启借着这一震之力迅速跳开。烈焰虎发出了最后一声怒吼,全身剩余的力量在这一刻全力爆发,护体烈焰轰然爆出,烈焰虎所在之地方圆十米纤毫不存,地面在那一刻瞬间融化而后凝固形成一片晶莹的琉璃。烈焰虎还是趴在地上,巨大的头颅抵在了地上。似乎是臣服了,仔细看脖颈处却是塌陷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坑。白启迈着虚浮的步伐走近了琉璃地面,低头看着地面上那个光着身子的男子,白启笑了。

一番大战,白启体内真气已经所剩无几了,累得直接躺在了地上。

鲍勃都看呆了,如何想也没想到白启会这么厉害。但见到白启躺下了还以为他受伤了,赶忙跑过去查看。见白启不过是太累了这才放心。

二人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才启程往回赶。村民们都难以置信的看着白启和他背上的烈焰虎。鲍勃则是对着大伙连番吹嘘,大伙恭喜鲍勃之余也后悔没有救到这么一个大财神。

白启休息了大概一个星期才痊愈。烈焰虎的能力确实不容小觑,虽然有真气保护但白启的拳头还是被烧焦了。但主要还是腿部的伤,烈焰虎的烈焰透过伤口直接攻入了白启体内。白启足足花了七天才将它驱除干净。

若是当时就疗伤的话也不必这么难。但烈焰虎毕竟是悍兽,自己自保尚可但鲍勃就难了。不得已才奋力先毙了烈焰虎,但同时烈焰之毒也更深入了。好在白启内力尚可,这才化险为夷。

白启这之后便以魔兽练手,而鲍勃也因此成了村里的首富,甚至比之城里的大户也不赖。

山中无岁月,白启已经在这里过了三年了。忽然有一天,白启想周游这个世界。于是告别了鲍勃夫妇,开始了周游第一站——梁镇。梁镇是离雪树村最近的镇子,偶尔会有佣兵商队歇脚,所以经济也不错。

白启在梁镇将随身携带的魔核换成了金币,顺便买了几身合适的黑色锦袍。虽是城镇但民风却也似村民般淳朴,见面不论认识不认识都会打声招呼,即便不说话也会点头微笑。住了几日之后白启对这里有了些许不舍,有时候会想:也许在这里生活下去也不错。但心里总有那么一丝对故乡的眷恋,偶尔想起父母战友伤感便涌上心头。有时候出去打猎总是莫名其妙的走到裂天平原,当时或许不太懂。如今想来该是深藏在自己心底的想法:回到原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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