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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见钟情?(上)(1 / 2)

 刚刚飘下了一场大雪,池塘中漂浮着数片薄薄的浮冰,面积着一层细小的雪粒子。枯黑的荷杆还挂着几个黑漆漆的莲蓬,有气无力的在寒风中哆嗦着。天空极其罕见的敞开了一片儿十几丈宽的青蓝色天空,一弯冷月倒映在清清冷冷的池水中,偶尔水下一只鱼儿翻打一下尾巴,那月影就哆哆嗦嗦的晃动一下。

程轩,李伯宇和破罗血魔三人一同走在大街晃荡着,三人的面容中李伯宇算是英俊,而破罗血魔运转玄功恢复了自己修为的近六层后恢复本身,他的本身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面容是三个人中最英俊的,并且他的皮肤却好的出奇,李家的很多不知情的女仆纷纷跑到破罗血魔的房间里,不顾其主仆身份,都要问到破罗血魔保养皮肤的方法,可见破罗血魔的皮肤好成什么样。

程轩则是样貌最不突出的人,他面容也算是清秀,但却无李伯宇和破罗血魔的容貌俊秀,却在身有股淡淡的威严出现,一股清博之气显露无异。

夏天到冬天这半年里,程轩,破罗血魔和李伯宇已经成为了朋,毕竟李伯宇和破罗血魔也没什么大仇,而李伯宇对于晴文的行为也让破罗血魔很赞赏,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破罗血魔还是觉得有些事情对不起李伯宇。而李伯宇的性格也是自来熟,并且很快就从那晴文的情思中出来,突破了最难过的情关。

“老血头,你的皮肤真的不错啊!嘿嘿”李伯宇笑着看向破罗血魔,说着,说着,手还轻轻一抬,抚媚的摸了下破罗血魔的脸。

“去去去……把你那猪蹄拿来,老爷子我,哦不!少爷我啊这脸是用血精凝集而成了,当然好了,你们家那些女娃娃都来缠着我让我给他们帮忙,我用精血凝结容易嘛我……”破罗血魔看着李伯宇,一手打掉破李伯宇的手,笑骂着指着李伯宇道。

程轩此时淡笑着看向破罗血魔问道:“老血头,你名字改下,破罗血魔一点都不好听,凡尘界真够个性的!!嘿嘿”。

“嗯……说得也对哦。那我就恢复我本名封扬”。破罗血魔淡笑着回答到,讲着自己名字的时候反而有些感叹:“哎……物事人非啊,我的家人,父母,朋。飞升的飞升,兵解的兵解,轮回的轮回,过了这么久,我都差点忘记了我的名字了。”眼色暗淡了下,破罗血魔,嗯?应该叫封扬,突然笑道:“修了这么久的道,经过了死伤,嘶杀,心机,一切的一切让我觉得好累,但是在修真界只有强者为王,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为了生存只有以杀止杀了!”

李伯宇和程轩两人看了看封扬,都有点悲凉,毕竟三人都曾经度过一些那种日子,程轩度过爱人死,自身努力着,实力不够。而李伯宇是爱人的背叛,亲人的背叛。都是在修真界过活,一切的一切都让两人心境不断变幻着。

“老血头……别想了,走我们喝酒去”程轩打破各人的沉思,拉着两人走向旁边的一间酒。“老子要喝酒,老子要吃肉……喝酒去,不醉不归,哦不!醉了我也不归。哼”封扬大喊大叫着,本来是程轩拉着他,现在是他拉着程轩和李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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