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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出山(2 / 2)

这用兵之道,虚实变化,人数多寡,兵卒的训练程度,包括辎重多少,都是要考虑在内的。

自从受命打探军情,王伯仁就潜心思索,此刻就不加掩饰,立刻将心中所想全部合盘托出。

“自然是直攻相州。”王伯仁按捺不住心思,当先说着。

高驷不可置否,继续说着:“不错,相州乃是魏郡的当今府城,人口稠密,若能打下此地,对于我军发展大有好处。”

“其他人可有异议?”

韩世鄂似已察觉到高驷内心不赞同之意,立马提出不同意见说着:“某不赞同。主公,今日我军出处大山,必须首战必胜,先打响名号。”说着,微微一拱手,指着地图道:“我军当先入住邺城,亮明旗号,吸纳流民,先攻打周围县城,最后再攻相州。

此乃先易后难,以弱胜强之法也!”

站在大堂上,韩世鄂的身影略显瘦弱,做过一次俘虏的他,开始摒弃单纯的勇武战法,逐渐兼顾用谋。

不过,王伯仁可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他微微眯起眼眸,嗤笑道:“邺城如今不过是座废墟,据之何用?”

“正名,以兴复高齐之名起兵。”韩世鄂来到高驷面前,恭敬说着。

古代打仗讲究师出有名,这是那个时代人道规则,一旦确定了名分,就算是只有尺寸之地,也会应者云集。

高驷已习

惯韩世鄂这种态度的转变,冲他点点头,说着:“正和我意。其次如何?”

“我军可先据邺城,再打大名、磁县、涉县、武安、肥乡、魏县、丘县、成安、广平、馆陶。最后再攻相州,必可一鼓而下。

邺城和相州很紧,占据邺城就可看住相州,然后从容进兵,则魏郡不出两月必然归主公所有。”

滏口径距离邺城不过五十里,算起行军路程,也只有一日半路程,即便如此,高驷还是出动了一队两百人的骑兵先行。

铁骑拥悍将,纵马奔驰,王伯仁一马当先。

对于骑兵来说,到邺城所需只是个把时辰。

大队步兵在后从滏口径开拔,留下一营千余人马守城,高驷壮志在胸。

这时,刚行了十里,前方忽有一骑奔回。此人乃是王伯仁麾下什长王三。

高驷顿时皆从后面上前,急问。

那王三急忙来到队伍前汇报:“主公,情况有变。”

“不要急,慢慢说。”

“巨贼张金称也带人南下到了邺城,距此不到三十里,前哨已经接战。”

“既是如此,全军准备,立刻进发!”

“诺!”随后,多面标有高字的旗帜,于队伍里打起来。

张金称者,山东响马,长于聚众劫掠,残暴异常。缺乏口粮时,便掳掠女子幼儿,以人为食。

先前在山东危害,被张须陀击败后,逃亡河北。沿途携裹丁壮,连克县城。

一月前,攻破邯郸,武安,巨鹿等县,肆意抢劫,好不快活。谁料想,竟然往邺城而来了。

高部大军极速前进。

本来打算按平常速度行军,不想与悍贼不期而遇,众人也只得打气精神,开始重整队伍,再一次加速行进。

高驷带着队伍,列阵疾驰。

此时路上并无行人,因此,一路行来,速度极快,只半日功夫,便已行出三十里路程。

终于,当晚在离邺城城十里处,与张金称队伍,正面相遇。

张金称的队伍也早扎住了阵脚。

高驷骑于马上,王伯仁见了率领骑兵赶来迎接。

因其奋勇拼杀,胆气绝伦,到暂时挡住了张金称的兵锋。

高驷上前,正观察敌阵气数强弱,忽然变故再起。

“呜呜呜!”号角铮鸣,酷似狼嚎,只见五百骑,拥戴着其中一寇,此时奔驰而来,竟然有着旋风卷至,无坚不摧之相。

高驷心中一叹,他麾下也有骑兵,但是却怎么也学不到这种奔射自由的狼性,这就是胡人铁骑和汉族骑兵的风格区别!

“张金称你个土贼也敢来惹老子!”高驷暗骂之余,拔剑喝道。

“不怕死的好男儿,随我上!”纵马向前,犹如道闪电猛烈对冲。

旁边有道乌光一闪,尉迟恭已经驾驭乌骓马超出,钢鞭起落,便是一个个贼兵落马。

“好样的,俺与你比比!”王伯仁看的热血沸腾,带着剩下的一百六十多名骑士发起了突击。

“轰”两支铁骑交缠在一处,尘烟滚滚,短时间不见胜负。很快,地上血流成河,有战马的,有人的,甚至有马血和人血混合着流过了数百步,有一些渗入到地下带起阵阵腥味。

后方,韩世鄂则趁机整军备战。

前锋的短兵缠斗,不过是厮杀的序幕。明日,主力对决的胜负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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