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笑,很温和的说道:“好吧,我现在还有一分耐心,我再问你一遍,是吃那个鸡腿,还是等着我杀人?”
少年乞丐吓得浑身哆嗦着,猛的跪起来不住的磕头。他磕头的力度很大,没几下额头上就已经流下来血水。脏兮兮的脸上血一条一条的流下来,看起来格外的醒目。只是即便如此,他依然没有说一句求饶的话。
黑衣大汉微微怔住,随即叹道:“原来还真是一条好汉。”
他指了指那老乞丐道:“先斩了他的双腿。”
他身后的两个黑衣人点了点头,一边走过来一边从腰畔将横刀抽了出来。那老乞丐脸色白的好像纸一样,扑通一声跪倒苦求道:“我说,您别逼他了,他是个哑巴!”
黑衣大汉一愣,随即自嘲的笑了笑。
“还有这种事……”
……
……
“死了?”
李闲有些诧异的看着陈雀儿问道:“怎么……如此轻易简单的就死了?”
陈雀儿笑着将一件脏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皮甲,还有一双用刀子刮过露出金线痕迹的靴子放在李闲面前。皮甲很厚实,所以那几个乞丐才会将皮甲让给了那少年乞丐御寒,而他们没有见过金银,自然不知道那靴子拿出去卖的话最起码能换来十天的饱餐。当然,如果他们拿出去卖的话,说不得会被人当做窃贼狠狠打一顿。
“找人辨认过,这皮甲和靴子正是张金称的。说来张金称也真有些悲惨,千辛万苦的从岱山逃回来,想来这一路上也没少受罪,可惜竟然死在那几个乞丐手里。说来可笑,据那老乞丐说,张金称那天到了那破庙的时候确实说过,他是张金称,要把这破庙作为聚义厅,还要收那几个乞丐为手下,还允诺了美食女人给他们。可惜的是,因为他抢了那乞丐的破蒲团和小乞丐的硬馒头,而被那乞丐活活打死了。”
“打死了?就因为一个破蒲团?半块硬馒头?”
李闲眨了眨眼,感觉这故事荒诞的有些离谱。在他的记忆中,张金称可是在大业十二年的时候才死的,那个时候他的队伍也壮大到了巅峰,一举攻克了平恩,武安,钜鹿,清河,因为轻敌被大隋名将杨义臣击败,带着残兵逃到清河郡又被清河郡守杨善会擒住,当众砍头示众的。
现在才大业九年,张金称足足早死了三年。
会不会引发什么连锁反应?
这是李闲第一件考虑到的事。
“我在破庙后面挖出了张金称的尸体,因为天气还没转暖,虽然尸体已经涨起来但依稀还能辨认出面貌,为了稳妥,回来后我又让原来巨野泽留下的人辨认了靴子,所以可以确定,张金称真的死了。”
陈雀儿有些失望的说道。
李闲也有些失望,失望于一个本来应该辉煌的绿林大豪就这么憋屈的死了,失望于自己挑选的第一个对手实在没有给自己造成什么困难,失望于,他死的如此轻易简单窝囊憋屈让人唏嘘。
“张金称的部下在岱山被咱们击溃,杀了五千余人,剩下的都逃了。我已经让人将张金称被咱们诛杀的消息放了出去,估摸着那些溃兵会老实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要么找地方躲了起来,要么就回到了家乡讨生活。”
陈雀儿道:“飞虎密谍的人在鲁郡留下了一些,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消息很快就能传回来。”
“王薄逃回黄河以北之后,联络了绿林道上与其熟交的孙宣雅,郝建德等人,再次聚众十余万,如今已经过了黄河。张须陀带着秦琼和罗士信率领两万多齐郡官军已经迎了上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打起来。”
李闲点了点头,看了看面前那脏兮兮的靴子微微皱眉:“先把这东西拿出去吧,臭的要命。”
陈雀儿笑道:“我可是一路带回来的,我都忍了。”
李闲笑道:“那你可以拿回去闻香佐酒,再忍三五年。”
陈雀儿拎着那靴子和皮甲出去,吩咐手下人拿去埋了。
“齐郡的事咱们盯着就行,没必要去掺和,我让你盯着黎阳那边,有消息了吗?”
“粮食一船一船的从水路往外运,不过大部分没有运往辽西!”
陈雀儿笑道:“实在没想到,楚国公杨素的儿子居然想造反!杨玄感他老子为杨坚和杨广都立下了赫赫战功,杨玄感也被杨广重用,我就想不明白了,谁造反,按理说也不应该是他造反!”
李闲笑着点了点头:“楚公……又怎么比得了皇帝?人在山脚,会看到山腰的风景秀美,到了山腰,又会觉得山顶的景色壮丽。而到了山顶,又会想……是不是天上的风景更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