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我想我找到她了,因为她正在从宫殿的角落向我走过来。
她看起来倒是挺年轻,应该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上下。身高大概有一百七十公分,穿着一副全覆式的亮银轻甲,却并没有掩盖起她那傲人的身材。没带头盔,本应过肩的金色长发看似随意的脑后绑了一个马尾。肤色是讨人喜欢的象牙白,可惜的是已经因为连年征战而染上了一些风尘和沧桑。
她一步步的向我走近,而我就这样打量着她目不转睛,至于现在我的目光停留在了她脸上。她有着一双深绿色,额…显然并不怎么友善的眼睛,单薄的嘴唇血色很淡,精致的下巴微尖…嗯,还有那只小巧却坚挺的鼻子也不容忽视,总之它们搭配的几乎恰到好处,只是那…一道、两道、三道伤痕实在是大煞风景!好在其中两条很浅,一条在左额角,一条在右下颌,如果不是像我这样盯着看的话可以忽略。至于那一条深的就实在太扎眼了――从左眉骨开始划过眼眶一直延伸到颧骨上方,看一眼都会让人觉得触目惊心!但是这样一道伤口居然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眼睛,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这真是个奇迹。
没错,这就是刚刚对我,或者可以说是对公爵殿下出言不逊的女人。总体来说,按照一个贵族的标准,任何一个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都可以毫无悬念的把她比下去,而她的那道伤疤更是足以换来所有翩翩公子的一声叹息。然而这个女人身上那种…别样的,独特的,非同寻常的气质却比我脑海中所有的豪门金枝加起来都要有**力,甚至让人有些…想入非非。至少作为我这样一个接触过无数大家闺秀,并且同其中很多人都保持着**关系的诗人来说,是这样的。
“很高兴认识你,小姐。”我摆出一个殷勤但绝不猥琐的微笑迎了上去,并伸出了右手,至于她刚刚的那句冒犯,早已被她在我心中燃起的那一抹惊艳焚烧的彻彻底底:“我叫麦克戴斯.加菲尔德,敢问芳名?”
“妮可。”她面无表情伸出她那藏在锁甲手套中的手跟我握了一下,嗯,除了冰冷和坚硬之外,感觉不错。
妮可这个人我是知道的,就像所有对军事有点儿兴趣的京城男人一样。她今年二十五岁,出生在最下贱、最黑暗、最受人唾弃的贫民窟里,自幼无父无母。十四岁的时候她应征入伍,同年随军出征,并因为杀敌英勇而获得了一枚什么什么勋章。十六岁被选拔为辛特兰建国以来最年轻的骑士,并在之后的战争中屡立战功,军衔亦是平步青云,截止到她二十四岁也就是出书的那一年,她已经官拜上校了。
顺便说一下,关于妮可的这本书你几乎在任何一个书摊上花十个铜币买到,当然那些跟我家的精装本比就差得远了。我的可是有插图的,虽然现在看来画的也并不怎么传神。
好吧,现在既然见到了真人,我还是先把书中的那个人物放在一边吧。按照地位来说,如今的妮可显然是在我这个什么军衔都没有的人之上的,但是辛特兰有句老话“多高的身份都掩盖不了你卑微的出身”,特别是像她这种出身卑贱的贫民,我怀疑她甚至都不知道“押韵”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不过在我的印象中,凡是能当选骑士的人都会接受一些所谓的文化教育的,所以我至少可以发挥我在语言上的天赋跟她找点儿话说,这种行为有一个官方名词叫做“搭讪”,年轻人都懂的:“处于礼貌的话,我想您应该告诉我您的姓氏,妮可小姐,就像我刚才一样。”
“首先,我并不是你心中那种有礼貌的人。其次,我还不记事的时候我的父母就已经死了,所以我也没有姓氏,尊贵的麦克戴斯男爵。”妮可看着我,面无表情,而她的语调除了在“尊贵”这两字上加重了语气之外也跟她的表情差不多。
我一时语塞。那常理来说我显然提起了她的伤心事,应该借机安慰她两句才对,可无论是她的表情还是语调都让我觉得好像我才是那个需要被安慰的人。
“麦克,看来我有必要向你介绍一下我的骑士队长了。”还好,亚历山大及时替我解了围,他适时的迈步插到我和妮可之间,满面和善的说道。
“请尽量长话短说,元帅。”我连忙提醒他:“我看过《炽天之翼》这部小说。”没错,我在这里用了小说而不是传记来定性了这部妮可的成长史。因为作为一个读者我认为其中的一些情节是夸大了的,特别是‘诺伊维尔战役’那一节,当时雷顿召集六万军队,进攻拥有三万守军的辛特兰边防大城――诺伊维尔。当时战斗刚一开始守军就被叛徒出卖,连统帅都被暗杀,近一万守军临阵变节,并大开城门让敌军蜂拥而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中校的妮可居然率领剩下的两万守军把诺伊维尔给守住了!就算我这个一点儿军事常识都没有的诗人也明白这场守城战被夸大的程度绝不止一星半点。
“嘿,妮可,看来你的推崇者并不只有平民呢!”亚历山大一脸惊喜对妮可说。可她却只是对这位的阴影里,终生见不得天日,包括我在内。而在这一刻,我,麦克戴斯.加菲尔德的诗文已经同这场战争的胜败,甚至是整个国家的命运绑在了一起!我在这场关乎到举国人民生死存亡的战斗中由一个无所作为的傍观者一下变成了举足轻重的决定者!没错,我就是军队的灵魂,我就是国家的灵魂,我就是辛特兰四千万民众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