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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俺也要(1 / 2)

 “老大!老大!”</p>

大金粒一看到李杰,立马兴冲冲地的迎了上去。</p>

看到大金粒穿的跟乞丐似得,李杰不禁问道。</p>

怎么搞的这么狼狈?”</p>

“嘿嘿。”</p>

大金粒只是一个劲的傻笑,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p>

当初,两人分别的时候,李杰给他留了一笔钱,只是大金粒考虑到家里只有老娘一个人赚钱,未来日子过得会很拮据,便把钱全都留在了家里。</p>

李杰看到大金粒一副为难的样子,心下了然,大概也猜到了钱的去处,不过他既然把钱给了大金粒,钱就是对方的了,怎么花都是大金粒的事,他并不在意。</p>

“好了,跟我走吧。”</p>

随后,李杰带着大金粒去了一趟布庄,给他买了几身衣服,又带着他去了一趟浴室,转了一圈,大金粒总算恢复了本来的相貌。</p>

回去的路上,大金粒望着李杰的背影,一想到刚才老大又是给他买衣服,又是带他剃头洗澡,眼眶顿时就红了。</p>

这辈子,除了他娘,就没人对他这么好过。</p>

大金粒的出身不好,父亲是个烂赌鬼,家里的钱、地全都被父亲败光了,但即便如此,他父亲也没有收手,依旧嗜赌如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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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爹死在了赌桌上,是被人打死的。</p>

父亲死后,母亲为了躲债便带着他们兄弟姐妹四处流浪,从小到大,他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也从来没穿过新衣服。</p>

这一次,是他十八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穿上崭新的,属于他自己的衣服。</p>

约莫半个小时,李杰带着大金粒回到了朱家小院,文他娘看到跟在儿子身后的年轻人,不由问道。</p>

“传文,这是?”</p>

李杰介绍道:“这是大金粒,是过来投奔我的,暂时先在咱们家住几天,等过段时间有了落脚的地方再走。”</p>

大金粒上前一步,拍着胸脯道:“大娘,以后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别的没有,力气倒是有一把。”</p>

“好,好孩子。”</p>

文他娘是个热心肠,即便在齐鲁时,家里不宽裕,也不忘偶尔接济一下邻里,如今家里有钱了,更加不会在意多个人吃饭。</p>

何况,这孩子还是老大领回来的。</p>

对于老大,文他娘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反正老大不论做什么事,肯定都有自己的道理。</p>

“娘,饭好了吗?俺饿了。”</p>

就在这时,传武扛着锄头走进了院门。</p>

“好了,马上就好,等人齐了,就开饭。”</p>

看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传武楞了一下,而后开口问道。</p>

“娘,这是?”</p>

文他娘随口回了一句:“你哥的朋友。”</p>

“大娘,是小弟,是小弟。”</p>

听到这样的介绍,大金粒连忙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敢乱了辈分。</p>

传武一听顿时有点好奇,家里不论发生什么事,只要跟大哥有关,他都很感兴趣。</p>

大金粒非常自来熟的招呼道:“二哥,你好,我是大金粒,以后您就叫我小金好了。”</p>

看外表,大金粒明显要比传武要大一些,头一次被比自己大的人叫哥,传武还真有点不适应,不过,以他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没怎么在意,笑着回应道。</p>

“你好,你好,俺叫朱传武。”</p>

家里多了一个陌生人,对于老朱家并没有多大影响,反正就是多一副碗筷的事,以老朱家的豪富,完全没有压力。</p>

大金粒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自然不会呆在朱家吃白食,第二天就跟着传武下地干活去了。</p>

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很快就混熟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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